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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成立於1991年12月,是市政府工作部門,副廳級;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依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廈府辦〔2012〕27號),本局內設6個處室:辦公室、計劃財務處、行政資產處、房產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公共機構節能處)、保衞處,另設機關黨委。2個下屬單位:市直機關後勤保障中心(正處級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廈門人民會堂管理處(正處級事業單位)。
中文名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成    立
1991年12月
機構簡介
辦公室、計劃財務處
職責調整
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根據國家、省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擬訂市直機關事務工作的規定、辦法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區機關事務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負責局機關及市直相關機關事業單位行政經費預決算、資金撥付、後勤服務單位的財務管理,並負責其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規章制度的制定及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及中央、省屬駐廈單位禮品、禮金收繳管理和處置工作。
(三)負責對市直相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清查、核實、統計及日常監管工作。
(四)負責市直房地產管理,擬訂規章制度;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統一管理;負責統建市級領導幹部住房及辦公用房物業管理的協調和指導。
(五)負責全市公務人員申請保障性住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公務人員保障性住房政策。
(六)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含摩托車)編制、更新、報廢、調配、報牌審核工作;保障市領導的公務用車和市行政中心工作人員的上下班班車;指導各區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擬訂市公務車輛管理制度。
(七)負責全市重大經濟社會活動車輛保障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駕駛人員的安全、職業道德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
(八)負責市行政中心的行政管理,維護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負責市行政中心辦公設施設備管理;負責抗洪救災等應急事件處置活動的市級領導物資保障;負責市行政中心愛國衞生、綠化美化等工作。
(九)負責制定市行政中心及市領導住宅區安全保衞、消防工作各項規定,組織協調市相關部門落實安全保衞、消防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工作人員住宅區安全保衞工作的檢查指導;負責市行政中心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內部安全保衞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市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管理和能源審計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擬訂、實施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對全市機關事務體制改革發展的理論政策研究和指導;負責文秘、信息、保密、信訪、接待、督查、機關效能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協助局領導對全局業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和固定資產購置、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管理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和用工;負責幹部職工崗位培訓和出國(境)報批工作;負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計劃財務處
負責市直相關機關事業單位的行政經費預決算和資金撥付、後勤服務費用結算制度的建立和財務管理;負責市直相關機關事業單位會計核算、所屬單位賬目建立及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市直相關機關及局機關財務管理;承辦市直相關機關事業單位財會人員的職稱報審;負責對市直相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清查、核實、統計及日常監管工作。
(三)行政資產處
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權屬登記、規劃建設、調配使用實行統一管理;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產權資料歸集、建檔及“辦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統”數據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含摩托車)編制、更新、報廢、調配、報牌審核工作;承擔市領導的公務用車和市行政中心工作人員的上下班班車;擬訂市公務車輛管理制度和公務用車改革方案;負責全市重大經濟社會活動車輛保障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駕駛人員的安全、職業道德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各區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四)房產管理處
負責市直機關單位房地產管理,擬訂相關房地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市直機關單位辦公用房建設項目的立項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單位辦公用房維修養護管理;負責辦公用房物業管理的協調和指導;負責統建市級領導幹部住房;負責全市公務人員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受理、審核和組織公示,並審批、確認申請對象的租房、購房資格及組織選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公務人員保障性住房政策;負責自管住房調配、房改及住房基金、檔案管理工作。
(五)綜合管理處(公共機構節能處)
負責市行政中心辦公設施設備管理;負責抗洪救災等活動的市級領導物資保障;負責市行政中心愛國衞生、綠化美化等工作;負責全市及中央、省屬駐廈單位對外公務活動中收受的禮品、禮金收繳管理和處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公共機構節能規劃和計劃,擬訂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市公共機構能耗監測平台的建設運行管理,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市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管理和能源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
(六)保衞處
負責市行政中心的安全保衞工作,負責指導市直機關和市級幹部住宅區安全保衞工作;指導和協調市直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人防等工作;負責市行政中心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定期組織應急演練;負責市行政中心消防安全及其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市行政中心人員、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核發人員、車輛通行證;負責市行政中心工作人員信息採集、集體户户籍管理;負責市行政中心內部治安防範巡邏和安全檢查,開展安全宣傳教育;聯繫協調濱北派出所做好相關治安工作,協調處置羣體性上訪事件。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2]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人員編制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1名(不含待核銷機關事業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處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名。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其他事項

(一)關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財政局是政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實行綜合管理;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依據市政府、市財政局等有關資產管理的規定,負責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的統一管理,市紀檢監察、審計、財政部門對辦公用房的建設、維護、調配和管理實行全過程監督。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3]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機構領導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現任領導

王星旦,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童育才,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保衞處、市直機關食堂、接待服務中心、市直機關印刷廠和廈門德政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漆陸安,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綜合管理處(公共機構節能處)、機關黨委(含團總支、婦工委、關工委、精神文明建設)、機關紀委、局機關工會和後保中心。
黃亮,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一級調研員。
協助王星旦局長分管計劃財務處、行政資產處、房產管理處、機關車隊、辦公用房事務中心。 [4]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歷任領導

鄭端文,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8] 

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獲得榮譽

2021年12月,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被推薦為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先進集體評選對象。 [5] 
2022年3月31日,廈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入選“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名單。 [6] 
2022年4月24日,入選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先進集體名單。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