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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交通運輸局

鎖定
廈門市交通運輸局是廈門市政府部門。 [1] 
中文名
廈門市交通運輸局
隸    屬
廈門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李宗澤 [5] 

廈門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交通運輸行業(不含港口,下同)的地方性法規、規章,並負責監督實施;協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交通運輸方面的行業經濟政策;指導、協調、監督全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2、協調各種交通運輸形式,組織擬訂全市公路、鐵路、公共交通、航空、郵電通訊總體發展規劃;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和組織公路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擬訂並監督實施綜合運輸生產、交通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計劃與年度計劃。
3、承擔全市公路、鐵路、公共交通、航空、郵電等交通經濟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監控、預測和運行信息發佈責任,依法協調解決交通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4、承擔全市公路、公共交通、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養護、管理責任;協調全市鐵路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和技術改造;組織實施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牽頭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設計審查、招投標、安全施工、工程監理、竣工驗收。
5、承擔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的監管責任;依法負責對道路客貨運輸、運輸服務業、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和現代物流業等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負責道路交通運力和交通運輸組織管理,按規定組織國家重點物資、交通戰備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按權限負責交通運輸業及有關服務業的審核、審批、報批與監管等工作。
6、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直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或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各項交通規費的徵收、管理、使用、監督和審計;負責至全市交通基建項目建設資金的籌措、使用、管理和審計;承擔交通資金核算中心職責。
8、貫徹實施交通科技政策,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開發、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技術和質量監督及環保、節能工作。
9、承擔全市交通戰備工作責任;擬訂和實施本地區交通戰備保障計劃,建立國防交通保障力量,組織實施本地區軍事行動和搶險救災等應急交通運輸保障,配合軍事部門做好民兵預備役及徵兵工作;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擔道路涉外運輸的審批、報批與監管責任;承擔道路交通運輸合資、合作、獨資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及國(境)外交通運輸企業在本市設立辦事機構的審核、報批與監管工作;歸口協調、管理系統對港澳台交通與合作工作。
11、歸口管理、協調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聘、人才交流、智力引進工作。
12、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檢查督辦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文秘、電子政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新聞宣傳、內部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局綜合性文電的起草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承擔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組織協調系統應急管理工作;負責辦理因公出國(境)團組的報批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立法的規劃及建議,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建設工作,承辦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和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政策研究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解釋與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普法”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工作監督管理職責,指導交通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承擔交通運輸行業行政訴訟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產業發展和交通運輸行業經濟政策調研,擬訂研究報告和行業政策文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企業改革及其管理工作;承擔市交通行業工人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市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亂”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規劃建設處
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參與編制全市郵電、民航的專項發展規劃;組織編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交通行業信息化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分析、預測,發佈有關信息;承擔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監管責任;負責交通基本建設市場、誠信體系的整頓、規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工程投訴和事故;負責交通建設行業參建單位及人員的資格管理、審核以及報批;監督管理交通建設項目的設計、監理、施工等階段的招投標;承擔交通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許可審查審批和項目竣工驗收;指導公路路政管理和公路養護工作,指導路政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交通戰備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歸口管理的市級交通基本建設項目計劃的編制、審核、申報及下達;跟蹤歸口管理的市級交通基本建設項目進度、預算執行情況。
(四)總工程師辦公室
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研究和交通運輸發展產業政策研究;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研究解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設計和施工中的工程技術問題、工程質量事故問題;對項目工可、初步設計提出行業審查意見;負責交通科研項目、技術改造、重要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和學術交流工作;協調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編制與組織實施交通建設行業技術性規範與標準化建設。
(五)綜合運輸管理處(加掛軌道交通處)
承擔涉及道路、鐵路、水陸、航空等綜合交通運輸方式銜接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公共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工作,起草全市道路運輸有關政策,擬訂道路運輸准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道路客貨運輸、搬運裝卸、機動車維修、汽車租賃、汽車駕駛員培訓、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等行業監督管理;承擔道路運輸線路、營運車輛等管理工作;承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從業資格考試及監管工作;負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承擔協調、管理交通運輸系統涉外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的交通運輸業及服務業的審核、報批與監管,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交通運輸對台政策、規劃、計劃,歸口協調交通運輸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六)財務審計處(加掛交通資金核算中心)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平台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局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審計工作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責任,指導系統單位的財務會計、審計工作;承擔編制局機關財務預決算及會計核算工作責任,審核直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預決算,檢查分析財務預算和基建計劃的執行情況;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各項交通規費的徵收、管理、使用、監督和審計工作;承擔交通基建項目建設資金的籌措、使用、管理、監督和審計責任;承擔直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財務執行情況的審計調查和直屬單位領導人員的任期(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責任;承擔交通成品油價税費改革返還資金使用、管理、監督、檢查和審計責任。
(七)物流與行業協調處
承擔市發展現代物流產業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市物流業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物流產業發展工作;承擔全市物流行業、部門、企業的業務協調,協調、銜接郵電和通訊業務;承擔市海鐵聯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海鐵等多式聯合運輸;組織、協調全市重點物資、搶險救災物資、戰備物資和節日旅客運輸;組織、協調發展物流產業的區域合作和交通運輸行業的招商引資工作;歸口管理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各類學會、協會等社團;會同物價等部門對運輸價格實施監督檢查;承擔市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安監與綜治處
承擔系統安全生產檢查監督責任,協調組織和指導交通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擬訂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檢查督促系統各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組織和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指導系統防火、防颱風、防汛、防震工作;指導、檢查系統出國(境)運輸船舶安全保衞工作,辦理出國(境)運輸船舶船員通行證的政審;指導、檢查督促系統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和內部安全保衞工作;擬訂系統安全生產、維護穩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
(九)鐵道處
組織擬訂市鐵路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鐵路建設投資、養護、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監督實施;組織地方鐵路建設與改造(專用線、軌道交通、道口、場站)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立項審查、工可評估等前期工作;組織實施市鐵路基礎設施及其配套項目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工程施工、招投標、質量管理、監理、施工安全工作;協調管理鐵路專用線、鐵路道口;協調和處理地方與國家鐵路部門之間的相關業務;負責全市鐵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護設施和監控設施的改造和建設。
(十)交通戰備處
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規劃本地區國防交通網絡佈局,參加有關交通工程設施勘察、設計鑑(審)定和竣工驗收;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劃,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為本地區內的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本地區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征用;指導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建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擬訂和實施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劃,調用國防交通物資;指導、監督本地區國防交通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配合軍事部門組織系統民兵預備役、徵兵、雙擁共建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組織人事處
負責系統單位黨的建設,指導系統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歸口管理、協調系統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聘用、職稱審核、人才交流、智力引進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思想文化建設,承擔系統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協調系統宣傳工作和職工思想工作;指導與協調系統統戰、工青婦和計生工作;負責因公出國(境)人員政審和黨員因私出國(境)的黨籍管理。
(十二)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協助機關黨委加強機關離退休黨支部建設;承擔局及所屬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幹部職工教育及作風紀律建設和羣眾工作。 [3] 

廈門市交通運輸局機構榮譽

2019年5月14日,廈門市交通運輸局榮獲第十屆中華環境獎。 [1] 
2020年11月,獲得福建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4] 

廈門市交通運輸局現任領導

梁向陽:中共廈門市委交通運輸工作委員會書記,廈門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
李宗澤: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林樹枝:中共廈門市委交通運輸工作委員會委員,廈門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二級巡視員
吳洪欽:中共廈門市委交通運輸工作委員會委員,廈門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
任國巖:中共廈門市委交通運輸工作委員會委員,廈門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巡視員
王澤巖:中共廈門市委交通運輸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共廈門市紀委交通運輸工作委員會書記、駐局紀檢組組長,廈門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
張松:中共廈門市委交通運輸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廈門市交通運輸局黨組副書記
周丹蓉:中共廈門市委交通運輸工作委員會委員、廈門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政檔:中共廈門市委交通運輸工作委員會委員、廈門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