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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王
(亞洲五百強品牌)
鎖定
康王品牌文化
品牌理念:用科技關愛健康,讓生命更加美麗
品牌形象:矢志不渝追求健康的一種堅定信心,一股強大力量
康王所獲榮譽
2012年康王位列中國OTC品牌排名第18位
康王洗劑再次上榜“健康中國·2012中國藥品品牌榜”,榮膺中國皮膚科用藥品牌三甲
2011年亞洲品牌年度總評獎被評為“消費者滿意十佳行業品牌”
2011年品牌中國總評榜評選為“2011品牌中國金譜獎”
2010年品牌藥企沙龍評選為“最佳品牌營銷獎”
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2007年上榜“亞洲品牌500強”
2006年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2000年被列入“全國重點商標保護名錄”
康王公司介紹
滇虹藥業集團前身為中美合資昆明滇虹藥業有限公司,系由滇虹天然藥物廠與美國大東企業於1997年合資設立,承繼1993年註冊成立的滇虹天然藥物廠的全部業務,設立迄今始終由中方控股。2012年,昆明滇虹藥業有限公司改制變更為滇虹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通過持續的品牌建設,滇虹藥業主品牌“康王”以其廣泛的美譽度和影響力,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及最高人民法院聯合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同時上榜“亞洲最具價值500強品牌”。集團旗下產品以質量可靠、療效確切贏得眾多患者喜歡。其中包括被譽為“去屑專家”的“康王發用洗劑” 以及被譽為“皮疾剋星”的“皮康王”、婦科知名產品“丹莪婦康煎膏”等一批享譽國內外的品牌產品。
康王康王產品
三重功效
去屑
止癢
護髮
康王商標之爭
2004-2008年期間雲南滇虹藥業公司與汕頭康王精細化工有限公司關於“康王”商標使用權發生糾紛,2008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定汕頭康王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在洗髮水商品上使用“康王”字樣侵犯雲南滇虹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5類“康王”馳名商標專用權。
最高院認為,滇虹藥業第1130744號“康王”註冊商標馳名事實並無爭議。汕頭康王在其未註冊的洗髮水產品上將“康王”字樣作為商標使用,足以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權利人利益可能受到損害,汕頭康王關於商標延伸使用不構成侵權的理由不能成立。最終,最高院裁定駁回汕頭康王的再審申請,確認滇虹藥業第1130744號藥用洗劑商品“康王”馳名商標應予以跨類保護。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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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拜耳公司收購滇虹藥業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8-10-17]
- 2. 康王成處方藥身份轉變:新渠道急尋路 拜耳迎考驗 .北京商報[引用日期2018-10-23]
- 3. 拜耳36億元收購滇虹藥業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8-10-17]
- 4. 2018世界500強發佈:沃爾瑪居首 3家中國公司進前五 .新浪財經[引用日期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