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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永
(河北省遷安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
鎖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康永因行賄被唐山市監委留置調查,隨後主動交代,自己也牽涉其中,性侵未成年女孩。
依法判決
2019年8月5日,康永一案被唐山法院終審判決,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康永在2017年暑假至2018年初期間,曾與六名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八次發生性關係。康永犯強姦罪、受賄罪、行賄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6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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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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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性侵幼女 河北遷安一官員獲刑16年半 .人民網[引用日期2019-12-10]
- 2. 康永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中國判決書網[引用日期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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