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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永韶

鎖定
【明朝人物】
康永韶,字用和,祁門人,明朝中期大臣。
舉於鄉,入國學,選授御史。成化初,巡按畿輔,
劾尚書馬昂抑市民地。四年偕同官胡深、鄭己等爭慈懿太后山陵事。彗星見,復
偕同官上言八事,大旨與元前疏相類。兩京大臣考察庶寮,去留多不當。永韶等
復劾大臣行私,且摘刑部主事餘志等十二人罪,為志所訐,俱下詔獄。永韶謫順
昌知縣,再調福清、惠安。久之,有薦其知天文者,中旨召還,授欽天監正,進
太常少卿,掌監事。
本    名
康永韶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性    別
永韶為御史有直聲,及是乃更迎合取寵,占候多隱諱,甚者
以災為祥。陝西大飢,永韶言:“今春星變當有大咎,賴秦民飢死,足當之,誠
國家無疆福。”帝甚悦,中旨擢禮部右侍郎,仍掌監事。坐歷多訛字,落職歸。
胡深,定遠衞人。天順未進士。既爭慈懿太后山陵事,復與同官陳宏、鄭己、
何純、方升、張進祿上疏請斥奸邪,痛詆學士商輅、尚書程信、姚夔、馬昂。帝
不納。翌日給事中董旻、陳鶴、胡智亦劾輅等,疏呈御前。故事,諫官彈章非大
廷宣讀則封進,未有不讀而面呈者。帝不悦,曰:“大臣進退有體,旻等敢不循
舊章亂朝儀耶?”輅等乞休,帝惟聽昂去。夔憤甚,連疏求去。深、旻等複合辭
攻,而詆夔甚力。帝怒,下深等九人獄。先是,御史林誠亦嘗劾輅,不納,引病
去,帝並屬誠吏。毛弘等皆論救,輅亦請寬之,乃各杖二十,復其官。未幾,深
坐按陝時杖殺訴冤者,謫黔陽丞,稍遷鬱林知州,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