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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塞雷斯
鎖定
讓-雅克·裏吉斯·德·康巴塞雷斯(法語:Jean Jacques Régis de Cambacérès,1753年10月18日-1824年3月8日)第一代帕爾馬公爵。法國律師、法學家、政治家。早年擔任蒙彼利埃間接税法院推事和刑事法庭庭長。1792年當選為國民公會議員,屬平原派
[1]
,隨後歷任國民公會議員、救國委員會委員、五百人院議員、司法大臣、第二執政、大法官等職。為拿破崙部署政變和確立拿破崙為終身執政官作出過重要貢獻。1800~1804年間協助制訂《拿破崙法典》,編纂和整理《民法典》。1808年受封帕爾馬公爵。1815年“百日王朝”時期再任司法大臣,並主持貴族院。波旁王朝復辟後被放逐於比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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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康巴塞雷斯
- 外文名
- Jean Jacques Régis de Cambacérès(法 語)
- 別 名
- 第一代帕爾馬公爵
- 國 籍
- 法國
- 民 族
- 法蘭西人
- 出生日期
- 1753年10月18日
康巴塞雷斯早年生活
1753年,康巴塞雷斯出生在蒙彼利埃。
康巴塞雷斯帝國政要
1793年康巴塞雷斯與另一立法議員梅蘭(Merlin,Antoine-Christophe,1762-1839)共同起草並提出了有695條的《民法典》草案
[2]
,之後又先後提交了第2、第3稿草案,然而均未能通過。1794年曾任救國委員會委員,主掌外交事務,1795年共和國三年憲法頒佈後,任五百人院議員,2年後落選。1799年曾任司法部長,協助拿破崙實現了霧月政變(1799年11月9日),並在後來的執政府中擔任第二執政和拿破崙的高級法律顧問。在拿破崙的一系列立法,特別是民法典的編纂活動中起了重要作用。1804年被任命為大法官,4年後又被封為帕爾馬公爵(duode Parme)。1814年拿破崙第一次退位回到蒙彼利埃隱居。1815年再次迴歸政權,被拿破崙任命為司法大臣
[1]
。於1816年被迫流亡比利時。
康巴塞雷斯晚年生活
1818年5月路易十八恢復了其法蘭西公民的權利。在此之前根據維也納會議安排,康巴塞雷斯已於1815年被迫將帕爾馬公爵之位轉與拿破崙之妻瑪麗·路易絲。後成為法蘭西學院的成員。他在巴黎隱居至1824年悄然逝世。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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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康巴塞雷斯 .名人[引用日期2018-03-15]
- 2. 拿破崙.《民法典》.法國:法國元老院,18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