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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訓
鎖定
庭訓釋義
1.父親的教誨, 父親對兒子的教育在古代就叫“庭訓”。
庭訓典故
陳亢問於伯魚曰:“子亦有異聞乎”
對曰:“未也。嘗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他日又獨立,鯉趨而過庭,曰:‘學禮乎’對曰:‘未也.‘‘不學禮,無以立。’鯉退而學禮。聞斯二者。”
陳亢退而喜曰:“問一得三,聞詩、聞禮,又聞君子之遠其子也。”
庭訓註釋
(1)陳亢:亢,音kang(4聲),即陳子禽。
(2)異聞:特殊的教誨,這裏指不同於對其他學生所講的內容。
(3)詩:指《詩經》。
(4)禮:指《禮記》。
(5)無以言:指不能正確地説話。
(6)立:立身於社會。
庭訓譯文
陳亢問伯魚:“你有受到老師特別的教誨嗎伯魚回答説:“沒有。有一次他獨自站在庭院中,我快步從庭院走過,他説:‘學《詩經》了嗎’回答説:‘沒有。’他説:‘不學詩,就説不好話。’我就回去學《詩經》。又有一天,他又獨自站在庭院中,我快步從庭院走過,他説:‘學《禮記》了嗎’我回答説:‘沒有。’他説:‘不學《禮記》就不懂得怎樣立身。’我就回去學《禮記》。我只瞭解這兩件事。”陳亢回去高興地説:“我問一件事(卻)知道了三件事,知道了學《詩》的意義,知道了學《禮》的意義,還知道了君子不偏愛自己兒子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