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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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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欣(頭孢呋辛酯分散片),適應症為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體炎;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桿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中耳炎;肺炎鏈球菌或嗜血流感桿菌(僅為非產β-內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上頜竇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桿菌(β-內酰胺酶陰性菌株)或副嗜血流感桿菌(β-內酰胺酶陰性菌株)引起的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氣管炎的繼發細菌感染等。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腸桿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單純性泌尿道感染;由產生青黴素酶或不產生青黴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單純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宮頸炎),以及不產生青黴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單純性淋病性直腸炎等。4.皮膚和軟組織感染:包括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單純性皮膚和軟組織感染,以及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膿皰病等。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體引起的早期Lyme病(遊走性紅斑)等。
藥品名稱
庫欣
藥品類型
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用途分類
抗生素類

庫欣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頭孢呋辛酯。其化學名稱為:
(6R,7R)-7-[2-呋喃基(甲氧亞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20H22N4O10S
分子量:510.48

庫欣性狀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片。

庫欣適應症

適用於敏感細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咽炎、扁桃體炎;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桿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中耳炎;肺炎鏈球菌或嗜血流感桿菌(僅為非產β-內酰胺酶的菌株)引起的急性細菌性上頜竇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包括肺炎鏈球菌、嗜血流感桿菌(β-內酰胺酶陰性菌株)或副嗜血流感桿菌(β-內酰胺酶陰性菌株)引起的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細菌性感染和急性支氣管炎的繼發細菌感染等。
3.泌尿道感染:包括大腸桿菌或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單純性泌尿道感染;由產生青黴素酶或不產生青黴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單純性淋病(如尿道炎和子宮頸炎),以及不產生青黴素酶的淋病奈瑟氏球菌株引起的女性單純性淋病性直腸炎等。
4.皮膚和軟組織感染:包括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單純性皮膚和軟組織感染,以及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的菌株)或化膿性鏈球菌引起的膿皰病等。
5.其他:由博氏疏螺旋體引起的早期Lyme病(遊走性紅斑)等。

庫欣規格

按C20H22N4O10S計算,0.125g

庫欣用法用量

口服。可直接吞服或分散於水中服用。
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兩次,一般的療程為5~10天。輕至中度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氣管炎,每次0.25g,每日兩次;重症感染或懷疑是肺炎時,每次0.5g,每日兩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兩次;對無併發症的淋病患者推薦劑量為1g,單次服用。
兒童一般用量為每次0.125g,每日兩次;對於小於兩歲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兩次;對於大於兩歲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兩次。大於12歲的兒童患者,使用劑量同成人。
對注射頭孢呋辛鈉治療獲得一定療效,尚需繼續治療的患者,可改為口服本品治療。

庫欣不良反應

1.本品主要不良反應包括消化系統反應(如腹痛、腹瀉、噁心、嘔吐、食慾減退、口腔潰瘍等)、皮膚反應(如皮疹、紅斑、瘙癢等)和頭痛等。
2.和其他的頭孢菌素一樣,罕見的不良反應有:
1)過敏反應:包括過敏性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瘙癢症、皮疹、藥物引起的發熱、血清疾病樣反應和風疹等。
2)消化道反應:偽膜性結腸炎及肝損害(包括肝炎、膽汁淤積和黃疸)等。
3)血液學檢查:溶血性貧血、白細胞減少、全血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
4)皮膚:多型性紅斑、Stebens-Johnson綜合症、毒性的表皮壞死症(疹型的表皮壞死症)等。
5)泌尿系統:腎功能損害等。
3.其他:除上述列出的頭孢呋辛酯治療患者觀察到的不良反應外,以下不良反應和化驗檢查變化見於頭孢菌素治療患者:
如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及短暫ALT、AST、LDH升高的報告;如其他的頭孢菌素一樣,也罕有黃疸病的報告;
曾有報告在頭孢菌素類療程中出現Coombs'實驗陽性的反應,此現象輝干擾血液交叉配合。
腎功能不全、毒性腎病、肝膽管淤積、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出血、凝血時間延長、BUN升高、肌酐升高、鹼性磷酸酶升高、中性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白細胞減少、膽紅素升高、全血細胞減少及粒細胞缺乏症等。

庫欣禁忌

對頭孢菌素類抗生素過敏者禁用。

庫欣注意事項

1.頭孢菌素類抗生素與對青黴素類藥物有交叉反應的報告,因而對青黴素類藥物過敏的病人慎用。
2.長期使用頭孢呋辛酯可能會導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屬、腸球菌、梭狀diffcile桿菌過度生長,在該藥使用期間或期後發生嚴重腹瀉的病人,應疑為膜性結腸炎。如果診斷成立,輕度者停藥即可,中、重度者應補充液體、電解質、蛋白質,病需選用對選用對梭狀芽孢桿菌有效的抗生素類藥物治療。若出現二重感染,需採取適當措施。
3.使用本品時,應注意監測腎功能,特別是對接受高劑量的重症患者。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應延長用藥間隔。
4.由於利尿劑對腎功能有不利影響,對於同時接受強的利尿劑和包括頭孢呋辛酯在內的頭孢菌素類藥物的患者,應密切關注腎功能。
5.與其它廣譜抗生素相同,對有結腸炎病史的患者使用頭孢呋辛酯需謹慎。
6.頭孢呋辛酯對胃腸道吸收功能不良的患者的安全性和療效情況尚不明確。

庫欣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慎用。
由於頭孢呋辛會從人乳中排泄,因而哺乳期婦女慎用。如需使用,應暫時停止哺乳。

庫欣兒童用藥

暫時仍缺乏三個月以下嬰兒使用此藥的研究資料。
由敏感細菌所引起的3個月至12歲的兒童輕度至中度上呼吸道感染和膿皰病患者可以選用本品。

庫欣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不必根據年齡因素調整劑量。

庫欣藥物相互作用

1.有報道氨基糖甙類抗生素與頭孢菌素聯合用藥可導致腎毒性。
2.臨牀應用頭孢菌素患者用斑氏或lintest tabets試紙檢查尿糖時會出現假陽性反應。但用酶的方法試驗則不會出現假陽性,在查血糖時如用鐵氰酸方法可出現假陰性結果,頭孢呋辛鈉不會干擾用鹼性苦味酸方法測定尿和血肌苷值。
3.丙磺舒與頭孢呋辛酯片同時服用時,其血時曲線下面積可增加50%。1.5g單劑量頭孢呋辛酯與1g丙磺舒同時服用後的血藥峯濃度(平均14.8μg/ml)比不服用丙磺舒的血藥峯濃度(平均12.2μg/ml)高。
4.降低胃酸的藥物可引起本品的生物利用度降低,同時會影響飯後的吸收效果。

庫欣藥物過量

過量使用會刺激大腦發生驚厥。血液透析法或腹膜透析法可降低本品的血清濃度。

庫欣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本品為口服廣譜的第二代頭孢菌素,頭孢呋辛酯為頭孢呋辛的酯化衍生物,口服後經腸道吸收後被水解脱酯,形成有活性的頭孢呋辛而起抗菌作用。其作用機理是通過結合細菌蛋白,從而抑制細菌細胞壁的合成。頭孢呋辛對於病原菌具有較廣的抗菌活性,並對許多β-內酰胺酶穩定,尤其是對腸桿菌科中常見的質粒介導酶穩定。
動物體外試驗和臨牀感染治療中證實,頭孢呋辛對下列細菌有抗菌活性:
需氧革蘭氏陽性菌:
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β-內酰胺酶產生菌)、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
需氧革蘭氏陰性菌:
大腸埃希菌、流感桿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副流感嗜血桿菌、肺炎克雷伯菌、卡他莫拉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淋病奈瑟菌(包括產β-內酰胺酶菌)。
體外試驗表明,糞腸球菌、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艱難梭菌和脆弱擬桿菌的大部分菌株對頭孢呋辛耐藥。
毒理研究:
遺傳毒性試驗表明,雖然未進行動物的終身研究以評價本品的致癌的潛在性,但是在微核試驗和細菌突變試驗中未發現頭孢呋辛酯有致突變作用。
生殖毒性試驗表明,大鼠給予本品劑量達1000mg/kg/天,對動物生育力無明顯影響;小鼠和大鼠給予本品劑量達32000mg/kg/天,未見本品對胎兒發育的損害,但是動物與人的相關性尚無臨牀研究的支持。

庫欣藥代動力學

據Physicians' Desk Reference(54版)介紹,口服給藥後,頭孢呋辛酯被胃腸道吸收並迅速被腸粘膜和血液中非特異性酯酶水解,釋放出頭孢呋辛進入體循環。頭孢呋辛廣泛分佈於細胞外液中,酯基則被代謝成乙醛和醋酸。
12名成人健康志願者,進食後立即服用本品,其藥代參數見下表:
成人進食後立即服用頭孢呋辛酯片的藥動學

血中頭孢呋辛大約有50%與蛋白結合。
進食後服藥可達到最佳吸收。在飯後服藥,片劑的吸收率增加(絕對生物利用度增加37%至52%)。但是,病人服用片劑後,其臨牀反應和細菌反應與食物的攝入無關。
頭孢呋辛在尿中以原形由腎小球濾過及腎小管分泌而從尿中排泄。成人口服本品後12小時後,約50%頭孢呋辛可在尿液中檢測到。目前尚缺乏兒童的藥代動力學研究數據。成人的頭孢呋辛的腎臟藥物代謝動力學特性不能推斷兒科病人。
本品從尿中排泄,對於腎功能減低者,其血清半衰期將延長。20例平均年齡胃83.9歲、平均肌苷清除率胃34.9ml/min的老年患者的研究數據表明血清平均消除半衰期為3.5小時。儘管如此,不必根據年齡調整劑量。
同時服用丙磺舒,頭孢呋辛的平均血清濃度藥時曲線下面積科增加50%。透析可降低頭孢呋辛的血清水平。

庫欣貯藏

遮光,密封,在陰涼處(不超過20℃)保存。

庫欣包裝

鋁鋁包裝,6片/盒,12片/盒,18片/盒,24片/盒。

庫欣有效期

24個月

庫欣執行標準

《中國藥典》2010年版第一增補本。

庫欣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890

庫欣生產企業

山東淄博新達製藥有限公司

庫欣核准日期

2007年04月06日

庫欣修訂日期

2007年12月10日 2009年11月30日 2012年10月01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