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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支使

鎖定
度支使,官名。度支本為户部的一司,唐中期以後特派大臣判度支,後來獨立於户部之外,稱度支使或稱知度支事,或稱勾當支使。與判户部及鹽鐵轉運使合稱三司。 [1] 
至五代後唐,合為一職,稱三司使,宋初沿置,號為計相。太宗至真宗朝兩度廢三司,分為鹽鐵、度支、户部三部,復設度支使。鹹平六年(公元1003年)又將三部合為三司。重設三司使,度支使罷廢。參見“三司”。 [1] 
度支使掌八案: 1、賞給(給賜等), 2、錢帛(百官俸祿庫藏錢帛、軍衣等), 3、糧料(三軍糧料、軍校口食、御河漕運、商人飛錢等), 4、常平(諸州平糴), 5、發運(汴河廣濟蔡河漕運、橋樑、三税等), 6、騎(諸坊監院飼養牛羊馬畜及市馬等), 7、斛鬥(兩京倉廩廥積,計度東京糧料、百官祿粟廚料等), 8、百官(京朝幕職官奉料、祠祭禮物、諸州驛料等)。見《宋史·職官二·三司使》。 [2]  亦臨時設置統轄數道度支事,如第五琦曾任山南等五道度支使。 [3] 
中文名
度支使
分    類
官名
拼    音
dù zhī shǐ
設立時間
唐中期以後

度支使唐初

唐初避李世民諱改為“户部尚書”。唐制,户部度支案掌國家財政收支,郎中掌收入,員外郎掌支出,侍郎總管檢查。開元二十二年(734),始以他官判度支。天寶以後,因軍事供應浩繁,多以户部尚書、侍郎或他官兼領度支事務,稱度支使或判度支、知度支事。其權極重,和“鹽鐵使”、“判户部”或“户部”尚書合稱“三司”。至五代後唐長興元年(930),並三司為一職,稱三司使。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置於東三省,每省一人,掌管財政。宣統三年(1911),裁黑龍江度支使,改由民政使兼管財政。

度支使唐代後期

唐代後期主管財政收支的重要官職。魏文帝曹丕時始置度支尚書﹐專掌軍國支計。兩晉南北朝也都以度支尚書主管財政。隋改度支為民部﹐唐改稱户部﹐下屬有户部﹑度支﹑金部﹑倉部四司。其中度支司掌握軍國用度的收支﹐籌劃財源﹐調撥物資﹐量入為出﹐掌握經費﹐是十分重要的部門。開元以前﹐由本司郎中﹑員外郎專管﹐“郎中判入(處理收入之案)﹐員外判出(處理支出之案)﹐(户部)侍郎總統押案(總閲後簽名)”﹐不以他官介入。

度支使開元以後

開元以後﹐逐漸以他官兼判(判指判案﹐即批閲文書﹐處理決斷)﹐或由户部尚書﹑侍郎專判﹐使郎中﹑員外郎失去主管之權。但當時還未有使名﹐或稱判度支﹐或稱知(勾當)度支事。至德以後﹐軍費激增﹐財政收支成為緊迫問題﹐於是肅宗在幹元元年(758)以第五琦為山南等五道度支使﹐這是度支使名的始見﹐後逐成為專掌財政的使職﹐權任甚重﹐常以宰相兼領。其下有副使﹑判官。判官常自尚書省其它曹司中調取郎官來充任﹐稱為判案郎中﹐人數多達四至六人。由於度支使掌握財政大權﹐廣置吏員﹐在全國重要地區設分支機構﹐遂逐漸侵奪其它官司之職。度支使後來與鹽鐵使户部使合稱三司﹐後唐明宗長興元年(930)併為三司使一職。

度支使分開解釋

度支
1、規劃計算(開支)。 2、指經費開支。 3、官署名。魏晉始置。掌管全國的財政收支。長官為度支尚書。南北朝以度支尚書領度支﹑金部﹑倉部﹑起部四曹。隋開皇初改度支尚書為民部尚書。唐因避太宗李世民諱,改民部為户部,旋復舊稱。參閲《通典.職官五》﹑《文獻通考.職官六》﹑《唐會要.尚書省諸司下》。 4、指經商。
使
使 shǐ 用:使用。使勁。使役。使力。使錢。派,差譴:使喚。使命。使女。讓,令,叫:迫使。假?
參考資料
  • 1.    俞鹿年 編著.中國官制大辭典·上卷.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第219頁.
  • 2.    賀旭志,賀世慶 編著.中國曆代職官大辭典.2009.
  • 3.    施丁,沈志華 主編.資治通鑑大辭典·上編.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第5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