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分享
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https://baike.baidu.hk/item/府縣制/19648357
府縣制
鎖定
府縣制是
唐朝
實行的行政制度,於唐玄宗開元元年(713年)開始部分實行,完全實行至清末。
中文名
府縣制
所屬年代
唐代
唐玄宗開元元年(713年),升國都雍州為京兆府,升陪都
洛州
為
河南府
。中國開始部分實行府縣制。宋沿置,府雖與州同級,但地位要略高於州。明朝
承宣布政使司
下設府和
直隸州
,府以下有縣和
屬州
,完全實行府縣制至清末。
[1]
參考資料
1.
姜公韜. 第三章 制度的更張與勢力的發揚. 《中國通史 明清史》. 九州出版社. 2010-1: 第40頁-第49頁.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
次
編輯次數:7次
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drjhfz144303
(2022-05-12)
Beta
進入詞條
清除歷史記錄
關閉
反饋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