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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款興學

鎖定
庚款興學,美英等國退還部分庚子賠款在中國興辦文教事業的舉措
中文名
庚款興學
所屬年代
清末民初
舉措介紹
1901年《辛丑條約》規定,中國支付各國庚子年戰爭賠款白銀4.5億兩,1902—1940年付清,本息9億多兩,史稱“庚子賠款”。出於美國在華長遠利益考慮,1906年美國伊裏諾伊大學校長詹姆士陳請美國總統,“使用從知識與精神上支配中國領袖的方式”控制中國發展,擴大引入中國留學生。1908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通過決議,1909—1940年逐月退還美國所得賠款摺合美金實數11 961 131.12元,用作設立留學預備學校和選派學生赴美留學。1909年清政府外務部、學部會奏《派遣學生赴美謹擬辦法折》提出退款使用方案,1911年4月留美預備學校清華學堂正式開學。1924年,美國政府退還全部賠款,用於中國文教事業;蘇聯政府也主動放棄賠款。1923年起,英、法、比、荷等國也與中國政府簽訂相關協議。退款用於中國文教事業包括:設學、設研究所、選派留學生、補助學校、補助文教團體、資助研究、編譯世界名著、聘請外國學者、出版交流和其他文教事業。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