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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方程式

(西方經濟學名詞)

鎖定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薩繆爾森教授的“幸福方程式”: 個人幸福=物質財貨/消費慾望。 這個公式可以演繹出三種可能:1.當慾望不變時,幸福和財貨成正比。2.財貨不變時,幸福與慾望成反比。3.當財貨和慾望一起增加時,如果財貨的增速超過慾望的增速,幸福感仍會增加。如果財貨的增速低於慾望的增速,幸福感就會下降。
中文名
幸福方程式
提出者
薩繆爾森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P.薩繆爾森提出的“幸福方程式”,即幸福=效用/慾望。幸福與效用成正比,與慾望成反比。 [1] 
參考資料
  • 1.    梁小民.西方經濟學基礎教程.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