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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天使基金

鎖定
幸福天使基金是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指導下,由中國紅十字基金會、貝因美集團、索貝國際機構共同發起,為救助0-6歲病貧嬰童而設立的公益基金。
中文名
幸福天使基金
目    的
救助0-6歲病貧嬰童
指導單位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愛心天使
孫悦

幸福天使基金背景介紹

根據《中國統計年鑑2009》的數字,我國0—6歲的兒童約有1億多名,但據不完全統計,其中中重度營養不良的兒童比例,在大城市有3%左右,在部分欠發達地區則在12%以上。估算下來,全國6歲以下中重度營養不良的兒童將近千萬。面對中國兒童的現狀,中國紅十字基金會、貝因美集團和索貝國際機構共同發起成立了“幸福天使基金”,致力於關注嬰幼兒的健康成長,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共同推動中國嬰幼兒的健康成長和教育發展。

幸福天使基金申請須知

幸福天使基金資助對象

1.為0-6歲患有先天性重大疾病的貧困嬰童提供醫療資助;
2.為貧困家庭和社會福利組織中需要成長幫助的0-6歲嬰童提供嬰幼兒產品;
3.資助開展0-6歲嬰童生養有關的親子教育、課題研究、培訓和文化活動;
4.其他與0-6歲貧困嬰童相關方面的救助。

幸福天使基金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患兒其法定監護人可作為申請人向“幸福天使基金”申請資助。申請人如實填寫提交《幸福天使基金資助申請表》(網上下載或向定點醫院及地方紅十字會領取)後向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提出求助申請,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A.農村鄉(鎮)及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及以上行政機構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B.二級甲等以上且具備診療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患兒初診檢查報告和病情診斷證明、患兒最新生活照片;
C.患兒家庭户口薄及監護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聯繫方式、銀行卡帳户。
2.縣級以上紅十字會或定點醫院對申請人所報的資料進行審核後,在《幸福天使基金資助申請表》上加蓋公章,一份留存備案,一份寄到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幸福天使基金管委會辦公室。
3.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將已經確認的求助患兒信息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幸福天使基金審批程序

1.由管委會辦公室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料進行初審後,會同相關機構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形成基本的救助方案,連同申請人或其法定監護人簽署的《救助意向協議》一併提交管委會審批。
2.管委會根據資助原則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審,確定資助對象和資助金額。每次資助資金或資助物品根據對象的實際情況而定,但必須經過管委會領導審核批准。根據資金情況、使用方向做核定,並將使用金額、需要注意的事項等以書面形式通知確定。
3.申請人接到幸福天使基金管委會確認通知後,其有效監護人應攜帶有效證件到基金管委會指定地點接洽救助事項。
4.資助款劃撥,根據與相關機構簽署的合作協議,幸福天使基金管委會按審批的資助方案,將資助款劃撥至指定賬户。
5.評審確定的資助名單和資助金額在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官方網站予以公示,同時通知受助人所在地紅十字會並向申請人寄發《幸福天使基金資助告知書》。

幸福天使基金資助程序

1.除定向捐助外,資助對象一次受助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人民幣。
2.社會定向募集的捐助款原則上全部用於指定的捐助對象,如捐款超過該捐助對象的實際治療費用,其結餘部分,計入幸福天使基金,用於資助其他申請人。
3.如果患兒在治療過程中死亡,尚未使用的資助款將計入幸福天使基金,用於資助其他申請人。
4.獲得資助的申請人在《幸福天使基金資助告知書》“回執”上填寫相關內容並簽字後,將“回執”與醫療費發票及費用清單一併寄回幸福天使基金辦公室,幸福天使基金辦公室報會領導審批後,財務部將資助款直接匯入申請人開立的銀行卡賬户或患兒就治醫院賬户。匯款後十五個工作日內幸福天使基金辦公室進行電話回訪,核實資助款到帳情況。
5.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供醫療票據資料的真實性,並承諾資助款全部用於支付患兒的醫療費用。

幸福天使基金最終解釋權

以上所有條款最終解釋權屬幸福天使基金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