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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限制

鎖定
年齡限制是指NBA建立球員參加選秀的年齡限制措施。
2005年,NBA擬建立一套新的勞資協議,其中一項重要議題便是聯盟想建立一個球員參加選秀的年齡限制措施。
中文名
年齡限制
階    段
20-42歲

目錄

年齡限制簡介

在幾位高中球員進入聯盟之後,年齡限制已經被討論了好幾年,有些高中球員進入NBA取得了相當的成績,像勒布朗-詹姆斯(LeBron James)、科比-布萊恩特(Kobe Bryant)、凱文-加內特(Kevin Garnett)、德懷特-霍華德(Dwight Howard)、阿瑪雷-斯塔德邁爾(Amar'e Stoudemire)、傑梅因-奧尼爾(Jermaine O'Neal)、特雷西-麥克格雷迪(Tracy McGrady),還有早年的肖恩-坎普(Shawn Kemp)和摩西-馬龍(Moses Malone);當然也有相對失敗的高中球員,例如恩第-依比(Ndudi Ebi)、詹姆斯-朗(James Lang)、誇梅-布朗(Kwame Brown)、埃迪-庫裏(Eddy Curry)、羅伯特-斯威夫特(Robert Swift),或是塞巴斯蒂安-特爾菲爾(Sebastian Telfair)。這個年齡限制條款旨在避免在不瞭解職業籃球的基礎,或是還不夠成熟參加NBA比賽的情況下,球員便進入聯盟打球這種事情的發生。

年齡限制涉及人物

NBA執行總裁大衞-斯特恩(David Stern )在2001年接受CNN記者沃爾夫-布利茲(Wolf Blitzer)參訪時説:“他們在身體上已經足夠成熟成為NBA的一部分,他們是很好的年輕球員。但是正如你所説,問題在於經過幾年或者更長賽季的磨練,能否讓他們更成熟,增長他們的技術,增長他們的大學課程,最終給正在磨練技術的其他年輕人一個信息,接受教育比起進入NBA打球更重要。”
年齡限制的支持者包括Michael Wilbon,他認為年輕球員接受教育很重要,Wilbon的想法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但同時也被認為是“過分單純的”和“值得深思熟慮的,不僅僅是偽善的還是對現實的重新勾畫”,密西西比大學法學院(Mississippi College School of Law)的邁克爾-麥凱恩(Michael Mccann )提出了這個觀點。
“在充分對比了成功案例後,這篇文章指出,高中畢業直接參加選秀的球員不但可以很好的適應NBA,而且相比起進入NBA的其他年齡層球員,高中球員更容易成為好球員;除了優異的表現之外,高中生球員會在他們的職業生涯中掙得更多。。。比起拿到大學畢業文憑,跳過大學的球員會多賺到100萬美金。”
格雷格-安東尼(Greg Anthony )是反對年齡限制的NBA名人之一,他認為,球員有能力自己決定是否加入聯盟,(引用一篇文章非安東尼本人所寫)“比起住宅區的孩子們來説,貧民窟的高中球員根本進不了大學,因為他們所在的高中教育質量較低。”這使得安東尼與Wilbon產生了分歧,也引起了安東尼同行史蒂芬-A-史密斯的注意,在2005年4月的一期NBA Shootaround節目中,安東尼和史密斯關於年齡限制問題展開了激烈的爭論,而安東尼作為主要採訪者對印第安納步行者前鋒傑梅因-奧尼爾(Jermaine O'Neal)的採訪僅僅過去了幾天。
這次採訪用體育專欄作家馬克-柏克德(Mark Bechtel )的話來説“...格雷格-安東尼借奧尼爾的嘴説出了一些事情,如果你問奧尼爾:‘這就是你的想法麼?’他肯定會回答:‘是的。’”原本是討論奧尼爾的腳後跟,卻從種族層面討論了年齡限制問題,因此他也受到媒體的關注和批評。
“作為一個黑人,你可以認為種族原因導致了這個年齡限制令的出現,你在棒球和冰球中聽過這個年齡限制麼,你必須到20,,21歲才能進入聯盟,否則就是違法憲法。如果我可以18歲加入美軍去打仗,為什麼不可以打48分鐘籃球然後回家?...在過去的2,3年,年度最佳新秀都是高中生球員。全明星比賽中有7位高中生球員,所以我們為什麼要討論這個年齡限制?”
PopMatters上大衞-萊納德(David Leonard)寫的一篇文章中,奧尼爾的觀點被全面攻擊,大部分人指責他打種族牌,也有用他在步行者與活塞的鬥毆事件中的主導行為來反駁他的言論的。
隨着新的勞資協議的達成,年齡限制令正式開始實施了,任何參加NBA選秀的球員必須在19週歲生日以後才可參選,也就是説至少高中畢業一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