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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頂山市商務局

鎖定
根據《中共平頂山市委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平頂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 [1]  (平發[2004]13號),組建平頂山市商務局。平頂山市商務局是主管全市國內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平頂山市商務局
隸    屬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
性    質
地方行政機關
主要職能
管理貿易及經濟合作
位    置
河南省平頂山市新華區

平頂山市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市相應的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訂全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
(四)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工作。
(五)推進全市科技興貿戰略,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依法頒發與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機電產品進出口戰略和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指導性計劃;制定全市進出口機電產品招標規則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
(七)負責全市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它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繁機制;組織全市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實施全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負責全市外商投資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鼓勵類外商投資限額以上項目、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下項目、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依法審核和核準全市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市級經濟技術開發的有關具體工作。
(九)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擬訂我市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
(十)依法審核或核准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和境外帶料加工貿易項目並實施監督管理;管理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駐我市商務代表機構的核準業務。
(十一)組織、申報並指導以平頂山市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經貿交易會、洽談會、展銷會等商務活動。
(十二)負責全市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全市商務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平頂山市商務局現任領導

李博:平頂山市商務局局長 [2] 

平頂山市商務局人員編制

平頂山市商務局機關編制59名(其中行政編制40名、自定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3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紀檢組副組長兼監察室主任各1名)。
設置離退休幹部工作科:核定編制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1名。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與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核定機關駕駛員事業編制6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平頂山市商務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商務局設15個職能科室。

平頂山市商務局辦公室

擬訂局工作制度,負責文電運轉、會議組織、文秘事務、督促查辦、信息編報、檔案機要、安全保衞、新聞發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固定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負責全市經貿團組出國(境)任務批件的申報、管理工作。

平頂山市商務局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項資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出國人員的審查工作;負責有關宣傳教育培訓、培訓基地建設、技術職稱評聘、勞動工資管理、文明、衞生單位創建等工作。

平頂山市商務局法制安全科

研究經濟全球化、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和建議;研究分析全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式。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研究全市國內外貿易流通和管理體制改革,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管理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駐我市商務代表機構的核準業務;負責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方面的宣傳;承辦全市重大經貿協議、合同、章程和重大爭議案的研究與協調;承擔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領域中的反壟斷調查和取證;承辦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全系統的法規宣傳教育、法規諮詢、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及打擊邪教組織等工作。

平頂山市商務局財務統計科

負責編報全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監測、預測分析運行情況,負責全市國內外貿易、經濟合作統計及其信息發佈;負責申報管理和爭取國家、省、市有關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外事經費、行政經費、基建投資等;負責局機關財會工作和局屬單位內部用什監督;負責全市出口退税的用核工作;負責監管局同單位的國有資產。

平頂山市商務局公平交易科

負責世貿組織規則的研究、通報和諮詢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負責市內反傾民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案件對市內產業損害的調查起訴工作;建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並協調有關部門和相關中介組織產業安全方面的工作。

平頂山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科

指導、協調全市商品進出口工作。編報進出口商品配額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進出口許可證的發放,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年度進出口指導性計劃;指導並組織實施境內外業務對口的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擬訂相關管理辦法,負責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資格審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