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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陰縣審計局

鎖定
主管全縣審計工作。制定審計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執行;制定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並組織實施
中文名
平陰縣審計局
性    質
審計局
地    區
平陰
所屬類別
國家事務
作    用
制定審計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執行

平陰縣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制定審計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執行;制定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並組織實施;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負責對縣級財政部門具體組織本級預算執行的情況、縣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徵收預算收入的情況、與縣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部門或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鄉鎮人民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經縣政府批准,負責對其他取得財政資金的單位和項目接受、運用財政資金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三)在縣長和市審計局領導下,對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縣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
(四)依法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1. 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2. 國家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
3.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4.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縣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 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由縣審計機關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縣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六)對審計法規定以外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審計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縣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八)指導監督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執業質量;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接受上級授權委託進行有關審計。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平陰縣審計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審計局設5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有關重要會議,起草、審核、校對有關行政公文、審計業務文書、重要文稿;負責機要保密、公文處理、編纂審計史志資料、印信管理、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組織人事管理、審計宣傳、工資福利、職稱、培訓教育、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年度考核和幹部職工文體活動工作;負責審計科研和調研、審計信息化建設、新聞發佈、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車輛管理、後勤保障、安全衞生、來信來訪、公務接待等工作;負責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及思想政治工作。
法規科
擬訂審計規範性文件; 審理與複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審計移送處理書等審計文書;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辦理審計移送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審計聽證事項;組織開展審計普法教育;擬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審計執法情況檢查;負責組織實施本局及參與上級審計機關組織的審計質量檢查、考核及優秀審計項目評選;負責對審計執法過錯行為和審計質量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認定責任,並提出責任追究的處理建議;負責案卷管理及審計業務統計工作;負責向業務科室提供諮詢服務,答覆業務科室及相關單位有關審計業務、分管工作的請示、報告;負責審計紀律回訪及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落實審計結論。
財政審計科
負責草擬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總體方案,彙總審計結果;負責組織實施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鄉鎮政府財政預算執行和財政決算審計、政府基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開展對財政管理的專項資金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審計縣地税局税收徵管情況及縣地税系統專項調查和縣國庫辦理縣級預算資金收納撥付情況;負責對地方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直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受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有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在我縣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組織對全縣金融單位進行行業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和專項調查;負責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落實審計結論。
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縣級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司法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及其下屬機構進行審計;負責對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縣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進行審計;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工商、技術監督、氣象、新華書店等部門和行業進行審計;組織開展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以及環保資源方面的審計調查;負責檢查督促被審計單位認真落實審計結論。
投資審計科
負責編制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審計年度計劃草案;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管理政策法規的建議,起草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審計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單項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設計、施工、供貨等單位取得建設項目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調查;對縣屬國有及國有控股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設計、監理單位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業務;負責外部審計人員及中介機構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

平陰縣審計局人員編制

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領導職數配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審計師1名(副科級),科長(主任)5名。可配工勤人員1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平陰縣審計局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平陰縣審計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夏冬梅
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張明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琳
黨組成員、平陰縣審計服務中心主任:郭梅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同印 [2] 

平陰縣審計局地理位置

地址:榆山路27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