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興縣城遺址
鎖定
平興縣城遺址在高明更樓鎮黃村。東晉末年(419)置平興縣,屬新寧郡,後撤去。又於南朝宋元嘉十八年(441)復置平興縣,北宋開寶五年復並人高要縣。明成化十一年(1475)置高明縣。東晉末年至北宋開寶五年的五百餘年間,平興縣治均設在古城坪,古城坪一直為民居地,清代咸豐年間的縣內“土客之爭”,古城坪的民居才被“夷為平地”。
- 中文名
- 平興縣城遺址
- 面 積
- 約 1 km²
- 地 址
- 高明更樓鎮黃村
- 隸 屬
- 新寧郡
該城遺址面積約1平方公里,從近年文物普查中,未發現城牆遺蹟,在現古城村西北角俗名“圍仔”和“郎崗”長約半里的靠山邊一帶,遍佈大量陶瓷磚瓦碎片、磨刀石等生活遺物堆積。古城村農民還掘出過一直徑40釐米的土炮和鏽蝕的刀劍兵器及土炮用的鐵彈,估計為“土客之爭”遺留下來,就古城村現有55户居民中,有九個姓氏,他們的祖先都是在“土客之爭”後陸續從各地遷來,咸豐以前的居民,由於土客械鬥被迫遠走他鄉。因此,要追溯古城概貌,在資料上也是缺乏的。古城村相鄰的黃村,在土名“水腳樓”處,挖出二萬多塊古紅磚(長35.5釐米,寬16.5釐米,厚7.5釐米),在土名“龍崗腳”荊棘叢中發現有“社稷”神壇遺蹟。平興縣遺址,現有黃村、白石、大郎、古城等八村居民居住。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8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hyqyouxi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