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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羅縣醫療保障局
鎖定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寧黨辦〔2018〕101號)和《平羅縣機構改革方案》(寧黨辦〔2019〕25號)文件精神,新組建平羅縣醫療保障局,制定本《規定》。
平羅縣醫療保障局是平羅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 中文名
- 平羅縣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
- 平羅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
- 平羅縣
平羅縣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是貫徹執行醫療保障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研究擬訂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是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是貫徹執行自治區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全縣調劑平衡機制。組織實施全縣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全縣離休幹部醫療保障待遇政策。
平羅縣醫療保障局機構簡介
組建平羅縣醫療保障局。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縣醫療保障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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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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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平羅縣醫療保障局職能配置 內設崗位和人員編制規定》的制定説明 .平羅縣政府[引用日期2020-03-19]
- 2. 平黨辦發〔2019〕7號 中共平羅縣委辦公室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平羅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平羅縣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