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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涼市審計局

鎖定
平涼市審計局是平涼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平涼市審計局
所屬單位
平涼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平涼市
現任領導
楊尚輝(局長) [3-4] 

平涼市審計局主要職能

1.擬定全市審計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辦理縣(區)地方性審計規章的備案審查;組織領導、協調、監督全市審計機關的業務。
2.向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市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
(3)縣(區)人民政府財政決算;
(4)本市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5)市屬國有大中型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國有資產占主導地位企業及其他公有制形式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等情況;
(6)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和技改項目;
(7)市直部門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8)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4.向市政府提交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工委提出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5.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縣(區)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6.根據委託,實施對市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市屬國有企業法人代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檢查、指導縣(區)審計機關開展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7.與縣(區)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區)級審計機關,協同力、理縣(區)級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任免事項。
8.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檢查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9.組織全市審計幹部的培訓學習。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國家審計署及省審計廳授權和委託的審計事項。 [1] 

平涼市審計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制科、社會審計核查科、財政金融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農業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行政事業審計科、經貿審計科。 [1] 

平涼市審計局現任領導

局長:楊尚輝 [2-4] 
副局長:朱發旺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