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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縣公安局

鎖定
縣公安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全縣公安隊伍的領導和指揮機關。
中文名
平和縣公安局
地    區
平和縣
類    型
政府部門

平和縣公安局簡介

平和縣公安局地址設在著名的“魚米花果之鄉”、素有“海濱鄒魯”美譽的漳州,福建 漳州 小溪鎮東大路833號

平和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廳、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以及縣委、縣政府有關公安工作的決定、指示,部署和指導全縣公安工作。
2.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管理教育訓練和警務督察暨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斷加強縣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3.為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會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對策建議。
4.直接參與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察工作;偵查、打擊走私犯罪活動;組織協調重大警務行動;協調和處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5.依法管理縣户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國境,往來華僑、港澳台人員和入縣境的外國人、外籍華人。
6.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負責維護縣邊防治安和警戒巡邏工作。
7.領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社會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8.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和法制教育工作。
9.依法管理社會治安,組織治安巡邏與防範;組織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衞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衞組織、經濟保安隊伍的建設。
10.組織、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辦和處置工作。
11.協助上級機關實施來本轄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的警衞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警衞任務。
12.負責對本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13.組織協調全縣的禁毒工作,偵查、查處、防範管轄區內種、吸、販、製毒工作。
14.為全縣公安機關提供通信、信息、技術、後勤服務工作。
15.管理本局各單位的黨建、紀檢、監察、人事、勞動工資福利、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老幹部工作和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6.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平和縣公安局機構職能

(一)內設機構
1.綜合管理機構
(1)平和縣公安局政工室
負責全局公安隊伍管理、人事、教育訓練工作。
(2)平和縣公安局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
2.執法勤務機構
(1)平和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加掛“平和縣公安局辦公室”牌子)
負責接報警的指揮調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彙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負責統計、檔案、保密、公文處理、宣傳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2)平和縣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衞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衞、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3)平和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刑事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等工作。
(4)平和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5)平和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負責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負責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治安管理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和槍支、爆炸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監管,依法對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
(6)平和縣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隊
負責應急處突、巡邏防控、設卡檢查等執法執勤勤務;負責反恐怖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應急響應等級,在公安檢查站、布控堵截卡點上配合轄區派出所開展加強性或臨時性檢查盤查,及時發現處置疑人疑車疑物。
(7)平和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衞大隊
負責全縣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工作,及時掌握涉政涉警網絡輿情及有害信息動態,查處涉及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的事故和案件。
(8)平和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加掛“信訪辦公室”牌子)
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等場所的指導和監督;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9)平和縣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承辦全縣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的經濟犯罪案件;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並擬定預防、打擊經濟犯罪的對策。
(10)平和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加掛“平和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打擊走私和非法制造、販賣、運輸、持有等毒品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收繳毒品;開展禁毒宣傳和毒品預防教育,指導無毒社區創建和社區戒毒工作。
(11)平和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
依法受理、審核公民因私出國出境申請和境外人員有關簽證(簽註),檢查、指導基層派出所對境外人員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涉外案(事)件等。
(12)平和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
負責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違法犯罪,維護森林資源安全;負責森林火災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
(二)派出機構及監管場所
1.基層派出所 
派出所按照行政區劃設置,實行“一鎮(鄉)一所”。 保留小溪派出所、山格派出所、文峯派出所、南勝派出所、五寨派出所、坂仔派出所、國強派出所、安厚派出所、大溪派出所、霞寨派出所、崎嶺派出所、九峯派出所、蘆溪派出所、長樂派出所、秀峯派出所等15個機構。
負責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穩定的情報信息;管理轄區內的實有人口;管理轄區內的重點行業、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指導、監督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衞工作;宣傳、發動、組織、指導羣眾開展安全防範工作;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係明顯、案情簡單、一般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刑事案件,並協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參與火災、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接受羣眾報警、求助,為羣眾提供服務。
2.平和縣看守所
負責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員;依據國家法律對在押人員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在押人員進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員生活和衞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3.平和縣拘留所
負責被公安機關裁決行政拘留和人民法院裁決司法拘留的人員的看管、教育工作。
(三)平和縣紀委駐平和縣公安局紀檢組
負責對平和縣公安局監督,辦理駐在部門幹部違犯黨紀案件。
(四)平和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中心
負責輔助公安警務。

平和縣公安局機構規格

1.綜合管理機構、基層派出所及監管場所規格為副科級。
2.執法勤務機構中平和縣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隊、平和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衞大隊規格為正股級。執法勤務機構其他部門規格為副科級。
3.平和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中心為事業單位編制,規格為正股級。 [1] 

平和縣公安局現任領導

副局長:吳良平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