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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發

(古浪縣人民法院原院長)

鎖定
常發,古浪縣人民法院原院長。
2019年1月14日被甘肅省武威市紀委監委給予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人物事件
常發,古浪縣人民法院原院長,一名在司法系統工作多年的資深法官,因多次違規挪用、侵佔涉案款供其個人和親屬使用,嚴重違反司法制度,於2019年1月14日被甘肅省武威市紀委監委給予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經查,2012年11月至2016年4月,常發先後3次違規使用涉案款9萬元支付煙酒、茶葉及接待等費用;2014年3月,常發安排刑事審判庭原內勤將10萬元涉案款借給其兒子使用;2014年9月至12月,常發兩次安排刑事審判庭將涉案款4.9萬元拿出供其本人使用;2015年10月,常發以其兒子訂婚資金緊張為由,安排刑事審判庭拿出8萬元涉案款供其個人使用。
就這樣,常發在滿足私慾的泥沼中忘乎所以,將涉案款視為己有,無論是單位接待,還是個人消費,甚至兒子結婚,都從涉案款裏打主意。
作為法院院長,他本應把理想信念和黨紀國法作為修身立命的根本,但他卻知紀破紀,執法違法,完全喪失了領導幹部應有的底線和一名法官的職業操守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