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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鎖定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常州市人民政府的下設機構。位於常州市龍城大道。
中文名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
常州市龍城大道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市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國人來華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國家、省統籌辦法和國家、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七)負責政府人才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劃,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落實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範事業單位人員流動、公開招聘、崗位設置、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組織實施上級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和市級以下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9]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綜合協調重要政務、事務;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文電、政務公開、安全、機要、保密、檔案和行政後勤等工作;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推進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服務處)。依法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牽頭做好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牽頭重大決策規範化管理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法制審核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審核管理工作;按權限統一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行政權力和政務服務事項,指導、監督、協調下屬單位的行政權力和行政服務工作;指導相關學會、協會工作。
(三)規劃和信息處。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事業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政府門户網站有關欄目的維護工作;牽頭組織全市人社系統綜合考評。
(四)財務處。負責擬訂局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部門預決算編制、公開相關工作;牽頭負責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五)基金監督處。具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基本養老、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承擔市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處)。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促進就業、鼓勵創業的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全市就業援助、特殊羣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擬訂外國人來華工作政策和我市港澳台居民就業創業政策;擬訂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對全市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指導基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處(技工院校管理處)。組織擬訂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擬訂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政策;承擔全市技工院校綜合管理;指導開展全市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技工院校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職稱和職業資格管理處)。負責職稱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
(九)人才開發處。按照職責分工擬訂全市人才開發規劃;擬訂實施全市領軍型創業企業引進、培育政策;擬定實施全市緊缺人才引進政策;承擔市首席專家、市突出貢獻人才、江蘇省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及管理工作;完善全市博士後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級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劃,開展全市人才信息統計。承辦本局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本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國家、省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和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備案事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工作。
(十一)工資福利處(市表彰獎勵辦公室)。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事業單位離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離休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市屬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編制和管理市屬事業單位人員計劃;組織市屬事業單位優秀工作人員健康休養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化用工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統計;組織實施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承辦國家和省部署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全市相關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市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市創建達標評比表彰和市級以下表彰有關工作。
(十二)養老保險處(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處)。貫徹落實國家、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具體負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退休辦理、企業年金備案及核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次性退休補貼;指導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科級以下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劃、標準並指導實施;會同市有關方面指導協調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的落實;做好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落實情況的審核工作。
(十三)工傷保險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處)。擬訂全市工傷保險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國家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等級鑑定標準;組織擬訂工傷醫療的藥品、治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支付範圍及標準。
(十四)勞動關係與監察處(農民工工作處)。擬訂全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範;擬訂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定全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擬訂全市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協調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統籌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綜合指導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協調推進家庭服務業發展。
(十五)調解仲裁管理處。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則、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指導全市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辦理。
(十六)信訪和督查處。負責處理信訪事項以及本局重點工作的督查;承擔本級和上級轉辦、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處理;牽頭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承擔行政重要事項和領導批示事項的協調、督辦和督查工作;協調指導熱線諮詢服務。
(十七)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 [1-2]  [10]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任領導

王竹林:黨組書記、局長。
蘇葉:黨組成員、副局長
江天: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曉東:黨組成員、副局長 [6-7]  [11-12] 
丁亞英:副局長 [12]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2019年6月2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 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表彰第九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的決定》表彰為“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3] 
2021年10月,被擬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4] 
2021年10月,入選江蘇省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5]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8]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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