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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縣科技局

鎖定
常山縣以“工業立縣,借力發展,特色競爭”為指導,以強化綠色GDP為方針,加強工業環境要求。軸建材、軸承、鈣類、化工、食品及紡織為常山支柱產業,並副以現代化農業為輔助。
中文名
常山縣科技局
類    別
科技局
地    點
常山縣
所屬國家
中國

常山縣科技局簡介

浙江常山工業園區屬省級工業園區。總規劃面積為7平方公里,長遠規劃面積19平方公里,園區主要佈局機械、紡織、食品、電子及印刷等產業。園區現已初具規模,開發面積已達6平方公里,基礎設施累計投入近4.2億元,各類配套日臻完善,已基本實現“三通一平”,並逐步做好綠化亮化工作。落户該園區企業數已達150餘家。
常山縣科技局開展以企業為重點的專利服務月活動:一是出台激勵政策。凡在服務月期間,企業申報專利所需的代理費,科技局分別給以發明專利2000元/件,實用新型800元/件,外觀設500元/件的經費資助,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專利;二是組織專門小分隊,深入企業,上門巡迴宣傳、指導服務,提高企業專利保護意識;三是舉辦專利業務知識培訓班,邀請有關專業人員來常授課,現場指導。8月16日已組織舉辦了一期有40餘家企業老總和技術負責人蔘加的專利申報業務培訓班,並邀請中新專利商標事務所的專職專利代理人來常講課,收到良好效果。 [1] 

常山縣科技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佈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優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應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劃、星火計劃、成果推廣計劃等科技計劃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知識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宏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絡、培訓體系,充實加強科學技術服務隊伍,對農牧民進行科學技術培訓,實行綠色證書制度。

常山縣科技局領導班子

辦公室工作職責:負責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和調研工作;負責上下聯絡、部門溝通和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和普法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務信息、電子政務、機關效能、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和新聞發佈工作;負責提案建議辦理和重點工作落實的督查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會務、財務、資產、車輛、安全等後勤工作;負責考核、編寫科技年鑑等行政事務工作;牽頭開展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承擔縣科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1] 
計劃綜合科(地震管理科)工作職責: 組織編制全縣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科技計劃,提出科技計劃經費配置建議;組織擬訂科技管理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負責縣級科技經費預決算和科技項目經費的監督管理;負責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的推薦申報工作;負責縣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投融資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承擔科技行政審批職能。擬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工業類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評審、招標、中期評估、結題驗收與績效考評等組織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高新技術產業基地、企業孵化器、產學研合作戰略聯盟,以及工業類科技平台載體建設和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工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負責科技型、創新型試點示範企業的培育和管理工作;負責市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推薦和管理工作。擬訂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評審、招標、中期評估、結題驗收、績效考評等組織與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高科技園區、研發中心和農業科技企業建設和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和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平台載體建設和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星火計劃”和農村科技人才培養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創建科技強縣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培養和引進科技創新人才、創新團隊,選拔和管理科技拔尖人才;負責創業素質工程和科技培訓工作;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組織實施縣級軟科學研究計劃;負責科技促進新農村建設和科技扶貧相關工作;承擔縣農村科技特派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縣防震減災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訂全縣地震應急預案,指導和監督全縣防震減災和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轄區內重大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的管理與監督工作;負責常山數字地震監測台的管理和運行;指導、監督本縣地震監測預報工作;組織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推廣抗震設防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承擔縣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