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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副區長
鎖定
在一個市轄區的政府班子內的排在區長之後、排在其他副區長之前的一個職位。
- 中文名
- 常務副區長
- 外文名
- Executive Deputy District Mayor [1]
- 行政級別
- 副處級(副省級城市的除外) [2]
職位簡介
在一個市轄區的政府班子內的排在區長之後、排在其他副區長之前的一個職位。這個職位,多參加同級黨委常委。
常務副區長,協助區長抓全面工作,並且分管除了區長分管工作外的最重要的工作。
副區長設若干名,而常務副區長與區長一樣,只設一名。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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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北京市地方標準 DB11-T 585-2020 組織機構、職務職稱英文譯寫通則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2020-12-24[引用日期2023-02-28]
- 2. 政府官員級別是這樣定的---深圳晚報 .深圳晚報.2016-11-06[引用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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