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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副區長

鎖定
在一個市轄區的政府班子內的排在區長之後、排在其他副區長之前的一個職位。
中文名
常務副區長
外文名
Executive Deputy District Mayor [1] 
行政級別
副處級(副省級城市的除外) [2] 
職位簡介
在一個市轄區的政府班子內的排在區長之後、排在其他副區長之前的一個職位。這個職位,多參加同級黨委常委。
常務副區長,協助區長抓全面工作,並且分管除了區長分管工作外的最重要的工作。
副區長設若干名,而常務副區長與區長一樣,只設一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