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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卦名)

鎖定
師,《易經》六十四卦中的第七卦。意思是説戰爭是王者之事。
作品名稱
作品出處
周易
作    者
周文王姬昌;伏羲
出    處
《易經》

目錄

原文

(坎下坤上)師(1):貞丈人(2),吉,無咎。
初六:師出以律(3),否臧(4),兇。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5)。
六三:師或輿尸(6),兇。
六四;師左次(7),無咎。
六五:田有禽(8),利執言(9),無咎。長子(10)婚帥師,弟子(11)四輿尸,貞兇。
上六:大君(12)有命,開國承家(13)。小人勿用。 [1] 

註釋

(1)師是本卦標題。師在這裏的意思是指軍隊。本卦既因“師”字多次出 現,又因內容主要與軍隊出征作戰有關,所以用師作標題。
(2)丈人:這裏的意思是軍隊的總指揮。
(3)律:軍紀,紀律。
(4)否(pi)臧 (zang):不好。這裏指不守軍紀。
(5)王:君王。錫命:賜命,意思是下 令嘉獎。
(6)輿尸:用車運送屍體。
(7)左次:駐紮在左邊。
(8)田:田獵,打獵。禽:鳥獸。
(9)執言:意思是抓獲俘虜。
(10)長子:指揮作戰的長官。
(11)弟子:指揮運送屍體的副官。
(12)大君:國君。
(13)開國。分封諸侯。承家:分封大夫。

譯文

師卦:佔問總指揮的處境,吉利,沒有危險。
初六:行軍征戰要守軍紀,不守軍紀,必打敗仗。
九二:主帥身在軍中,吉利,沒有災禍,君王三次下令嘉獎。
六三:軍中有人用車運送屍體,戰敗。
六四:軍隊駐紮在左邊,沒有危險。
六五:打獵獲取獵物,打仗抓獲俘虜,沒有災禍。長官率領軍隊作戰,副官指揮運送傷亡者,貞兆兇險。
上六:國君下令賞功,分封諸侯大夫。不能重用無才德的小人。

讀解

戰爭被古人看作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攻城掠地,發財致富,討伐異己,爭權奪利,都要訴諸武力。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似乎成了天經地義的真理。
戰爭的結果總有勝負,因此事前嚴肅認真地對待,請教神靈,祈求神靈保佑,尋找正當的理由,然後大張旗鼓地興師討伐。古人幾乎把戰爭當作一種儀式來對待,當作一門藝術來研究,從神靈的意向、天時地利,一直研究到習武組織、制勝謀略、論功行賞等等規則。中國古代兵書的發達,世所罕見,在技術和藝術層 面上都堪稱一流。
由此反思,古人稱戰爭為“王者之事”,早已把它昇華成了治國平天下的頭等大事。相形之下,西方人後來稱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就遜色多了。欲王天下者,精通戰爭藝術應是第一課。 [1] 
參考資料
  • 1.      .古詩文網[引用日期201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