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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範學院規程

鎖定
特指1938年由國民政府教育部公佈的《師範學院規程》,主要內容是將師範學院從大學獨立出來,規定師範單獨設立或於大學中設立,將各校原有的教育學院改為師範學院,分設國文、外國語、史地、公民、訓育、算學、理化、博物、教育各系,修業5年。師範學院各專修科,修業年限3年。同時規定師範學院得設第二部,招收大學其他學院性質相同學系畢業生,授以一年之專業訓練。師範學院得附設師範研究所,招收師範學院畢業、具有研究興趣或大學其他院系畢業有兩年以上教學經驗之中等學校教員,研究期限2年。師範學院獨立是繼1932年師範學校獨立設置後對高等師範之改革措施,改變原教育學院培養目標太泛的弊病,突出高等師範學校培養中學各科師資之職能。 [1] 
中文名
師範學院規程
公佈單位
國民政府教育部
公佈時間
1938年
有 15個研究所和研究中心,設農墾幹部培訓中心、分析測驗中心、電子顯微鏡中心、計算機中心、電教館和 59個實驗室。重視科技扶貧、科技興農,先後派出 700餘人深入農墾團場,指導推廣應用科技成果。1989年,在校本專科生 2091人(少數民族 473人),專任教師 487人(少數民族 25人)。建院至 1989年共畢業研究生 31人,本科生 5373人,成人專科生 925人;培訓幹部 6000人,畢業生遍佈西北 5省農墾系統。圖書館藏書 22 萬餘冊,期刊 2 千餘種。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