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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丹

(西漢時期大臣)

鎖定
師丹(?~3年),字仲公,琅邪東武(今山東省諸城市)人。西漢時期大臣、政治家。
漢元帝末年,憑藉精通《詩經》,選為五經博士。漢成帝即位,舉茂才出身,出任國子博士、東平王太傅,歷任光祿大夫、丞相司直、少府卿、光祿勳、侍中、太子太傅,甚見尊重。漢哀帝即位,授左將軍、大司馬、錄尚書事,冊封高樂縣侯,遷大司空。反對給哀帝祖母傅太后尊號,受到外戚丁誣陷,免官貶爵,迴歸鄉里。漢平帝即位,冊封義陽侯。
元始三年(3年),去世,諡號為節。曾提出“限田限奴”的主張,以緩和日益激化的階級矛盾。後因貴族官僚反對,未能實行。 [1] 
中文名
師丹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逝世日期
3年
職    業
官員
出生地
琅邪東武(今山東諸城)
爵    位
關內侯
諡    號
節侯

師丹人物簡介

師丹(?~3年),琅邪東武人,字仲公 [2]  。西漢大臣。師事匡衡,研治《詩經》,舉孝廉為郎。元帝末,為博士,因事免官。
漢成帝建始年間(前32~前29年),舉茂材,復補為博士,出為東平王太傅。後經丞相方進、御史大夫孔光的舉薦,入朝任光祿大夫,不久又為少府、光祿勳、侍中,很受成帝的尊敬和重用。成帝末年,立定陶王為皇太子,任師丹為太子太傅。定陶王繼位後,師丹為左將軍,賜爵為關內侯,領尚書事,不久又代王莽為大司馬,封高樂侯,以後又升為大司空,位居三公,甚得信任。
西漢末年,政治腐敗。豪強大族,貴族官僚、富商大賈倚仗其政治、經濟特權,瘋狂兼併土地,強佔民田,土地兼併愈演愈烈,大批失去土地的農民或依附豪強地主,忍受着“收太半之賦”的殘酷剝削;或淪為官私奴婢,過着“與牛馬同欄”的悲慘生活,階級矛盾日益尖鋭。
師丹輔政不久,就聯合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等部分大臣提出限制豪強大族兼併土地,畜養奴婢的限田限奴的“救急”方案。他們在上哀帝的奏疏中建議:“諸侯王列侯皆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公主名田縣道,及關內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期盡三年,犯者沒入官”(《漢書·食貨志》,下引同)。這一主張剛剛提出後,“時田宅奴婢,賈(價)為減賤”,產生了一定的效果。但因以外戚丁、傅和寵臣董賢為代表的勳貴寵臣對此皆以為“不便”,哀帝便下詔“且須後”,這個改革方案便被擱置起來,成了一紙空文。
哀帝原即定陶王,是成帝異母兄弟的兒子。 [14]  哀帝即位後,尊成帝母為太皇太后,成帝趙皇后為皇太后,而哀帝的祖母傅太后與母丁後仍住在定陶,仍以哀帝之父定陶共王的身份定其稱號。這時高昌侯董宏上書言傅太后與丁後宜同樣尊為太皇太后和太后。哀帝把這個意見下放給大臣們討論,當時任左將軍的師丹及其他一些大臣堅決反對,認為尊卑之禮、人倫之序是統治者賴以統治的基本原則,是萬萬不可破壞、更改的。根據母從子、妻從夫的原則,傅太后與丁後的名號已定,再改稱尊號就破壞了尊卑之禮,人倫之序,這是萬萬不可以的。
師丹的主張大大得罪了當時實際操縱朝廷大權的傅太后。不久,師丹被降為關內侯,幾個月後又被免為庶人,師丹於是閒居鄉里數年。
平帝即位後,新都侯王莽下令挖開傅太后、丁太后的墓,宣佈剝奪其原來的尊號,廢為平民。師丹被重新賜爵為關內侯,不久又根據太皇太后的提議,加封師丹為義陽侯。不久,師丹病逝,諡節侯。
師丹雖身處末世,但能“端誠於國,不顧患難”,以緩和階級矛盾、維護漢政權統治為己任,不失為封建社會一位傑出的政治家。 [1] 

師丹人物生平

師丹皇帝之師

師丹,字仲公,琅邪東武(今山東諸城)人。研究《詩經》,侍奉匡衡。因舉孝廉而擔任郎官。漢元帝末年,擔任博士,後被免官。漢成帝建始年間(前32年-前28年),各州推舉秀才,師丹恢復擔任博士,出任東平王太傅。丞相翟方進、御史大夫孔光推舉師丹議論深博、廉正守道,被徵進朝擔任光祿大夫丞相司直。幾個月後,又擔任光祿大夫給事中,從此之後又擔任少府光祿勳侍中,非常受人尊重。 [3] 
綏和元年(前8年),漢成帝立侄子定陶王劉欣為皇太子,以師丹為太子太傅。綏和二年(前7年),漢成帝去世,劉欣即位,是為漢哀帝,師丹擔任左將軍,被賜爵關內侯及食邑,掌領尚書事,於是代替王莽擔任大司馬,被封為高樂侯。一個月後,被調任大司空。 [4] 

師丹屢次上書

漢哀帝年輕時在封國,看見漢成帝把政權交給外戚王氏掌管,王氏權勢盛大,常常內心憂鬱不安。即位之後,很想改正這一點。於是給母親丁氏家族和祖母傅氏家族封官爵,來奪取王氏的權力。師丹以師傅的身份位居三公,得到漢哀帝信任,上書漢哀帝説:“古時候,君王死後,百官聽從冢宰,三年之內不改變先帝的朝政。先前先帝死後靈柩還在廳堂,皇上就給臣子們以及親屬封官授爵,赫赫然好像都受到寵幸。封舅父為陽安侯,皇后尊號沒有確定,就預先分封她的父親為孔鄉侯。斥退侍中王邑、射聲校尉王邯等人。詔書頻頻下達,更改政事,非常緊迫。臣下雖不能明確陳述重大原則,但又不能堅決辭讓爵位,只好一起憑空接受封侯,增加皇上的過錯。其間郡國多次地震,洪水氾濫淹死百姓,日月不明,五星不按規律運行,這都是由於舉止失措,號令不統一,法制不健全,陰陽混淆的徵兆。我俯伏思維人之常情,沒有兒子,年齡雖有六、七十歲,還多娶妻妾來廣求繼嗣。孝成皇帝預見天命,洞察皇上您,在壯年時剋制自己的慾望,立陛下為繼承人。先帝去世而陛下繼位,四海安寧,百姓不驚怕,這是先帝的聖德符合天人的結果。我聽説上天的威嚴好像常在前面,希望陛下仔細思考先帝之所以冊立陛下的深意,並且剋制自己,身體力行來觀察臣子順從歸化。天下,是陛下的家,陛下的近親何必擔心不富貴,不應該倉促行事。先帝沒有衡量我的能力,就讓我擔任太傅,陛下稱臣為師傅,所以我無功勞卻擔任要職,被分封大的侯國,多賜黃金,位居三公,職責在於輔佐皇上,卻不能盡忠彌補皇上過錯,而讓百姓私下議論,災異多次出現,這是我的大罪。我不敢要求辭職迴歸家裏,恐怕欺詐的嫌疑。我很慚愧地擔負重任,道義上不能不竭盡死力效忠皇上。”師丹幾十次上書漢哀帝,大多是切中時弊的肺腑直言。 [5] 

師丹不合帝意

起初,漢哀帝即位,漢成帝的母親王政君被稱為太皇太后,漢成帝的皇后趙飛燕被稱為皇太后,而漢哀帝的祖母傅太后(傅昭儀)與母親丁姬都在封國,自以定陶共王來稱呼。高昌侯董宏上書説:“秦莊襄王的母親本來是夏氏,卻為華陽夫人收養為子,到他即位後,都被稱為太后。皇上應該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漢哀帝把這件事交付給有司,當時師丹以左將軍的身份與大司馬王莽一起上奏彈劾董宏:“知道皇太后是至尊稱號,是天下一統,而引證亡秦作為比喻,連累聖明,是不應該説的,大不道。”剛即位,較謙讓,採納了王莽、師丹的話,把董宏免為庶人。傅太后大怒,要挾漢哀帝一定要稱尊號,自己將於是追尊其父定陶共王劉康為共皇,尊傅太后為共皇太后,丁姬為共皇后。 [6] 
郎中令泠褒、黃門郎段猶等人又上奏説:“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都不應該再引用定陶藩國之名加在尊號前面,車馬衣服應該都與至尊之號相符,設置二千石以下的官吏各司其職,還應該為共皇在京城設立廟堂。”漢哀帝又把這交給臣下商議,有司都認為應該像泠褒、段猶所説的去做。只有師丹另持議論説:“聖王制訂禮儀取法於天地,所以尊卑的禮儀明確,那麼人間的等級關係就端正,人間的等級關係端正,那麼天地各得其位而陰陽順乎節令,君主與萬民都受福佑。尊卑是用來端正天地之位的,不可混亂。現在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皇為尊號,是由母從子、妻從夫的禮儀決定的。皇上想設官置吏,車馬服飾與太皇太后等同,這不是來明確傅太后與丁後不能與元后並尊的禮儀。定陶共皇的諡號已在以前確定,按禮儀不能再改變。現在皇上要在京城設立廟堂,而讓臣下祭祀,這是沒有主人的廟堂。再加上親情關係已完結而應拋開這種關係,無故遺棄一國太祖的永遠的祭祀,而順從沒有主人應當毀掉的不正當的禮儀,這不是來尊重共皇。”師丹因此逐漸不合漢哀帝心意。 [7] 

師丹彈劾免官

適逢有人上書説古代用龜貝為貨幣,現在用錢換了它,百姓因此貧困,應該改革幣制。漢哀帝向師丹詢問此事,師丹回答説可以改革。漢哀帝把奏章交付給有司商議,都認為盛行用錢交易很久了,難以很快改變。師丹是一年老之人,忘記先前説的話,後來跟隨公卿一起商議。加之師丹派官吏上書言事,官吏私自刻寫內容,丁、傅兩家子弟聽説了這件事,派人上奏控告師丹呈進密封的奏章而行道之人遍持其書奏。漢哀帝拿這件事詢問將軍、中朝臣子,都回答説:“忠臣不顯揚規諫,大臣奏事不應該泄露所奏內容,讓吏民傳寫流傳四方。‘大臣不保守秘密就要喪失生命’,應該把這事交給廷尉處理。”哀帝把這事交給廷尉,廷尉彈劾師丹大不敬。事情沒有決斷,給事中博士申鹹、炔欽上書説:“師丹學問和品行無與倫比,從近世以來大臣能像師丹者少。師丹抒發鬱悶,進呈密件,沒能深思遠慮,讓主簿書寫,漏泄的罪過不在師丹。因這將他貶黜,恐怕不能滿足眾人之心。” [8] 
尚書彈劾申鹹、炔欽:“師丹有幸以儒官的身份被選拔成為皇上的心腹之人,皇上用他的話來斷事而定所疑,知道師丹是國家的重臣,評論其罪過而給以處罰,是國家慎重的事情,申鹹、炔欽起初依照經義認為應當審理,事情已經顯露後,就又上書胡亂稱譽師丹,前後不相符合,對皇上不敬。”漢哀帝把申鹹、炔欽的俸祿每人減少二等,於是下詔將師丹免官説:“三公,是我的心腹大臣,輔佐善政觀察過失,統領百官,使天下和睦同心。我因有不清楚的地方,才把大權委付給你,其間陰陽失調,寒暑失常,災異變怪之事屢屢發生,山崩地震,黃河決口,山泉噴湧,淹死人民,百姓流離失所,心無所向,司空的職責有如廢除了一樣。你在位有三年之久,沒聽到你的忠言佳計,反而有推薦同黨不公正的名聲。從前我拿選拔力田之人、議論改革幣制的奏章給你看,你在朝廷內為我建議可以改革不用遲疑。我拿你的議論廣泛詢問朝臣,你卻與很少的人意見相同,在朝廷外則認為改革沒有好處,讓觀聽的人把過錯歸結到我身上。我隱忍下來沒有公開,替你承擔過失。我討厭那些拉幫結派的人弄虛作假破壞教化,並漸以成俗,所以我屢次以書勸誡你,希望你反省自己不埋怨別人,但你反而不接受,退朝後在背後議論。到你呈進密奏時,密奏內容傳於道路,聞於朝市,議論的人認為大臣不忠,罪陷重刑,獲取虛名,誹謗紛紛,傳佈四方。心腹之人尚且如此,那疏遠之人又將怎樣?與‘二人同心,其利斷金’近乎錯誤,將憑什麼做屬下的表率,使遠方的人歸附親近?我思慮你位尊任重,考慮事情不周密,懷詐誤國,進退違命,言論反覆,我很為你感到羞愧,這不是恭承天地,永保國家的意思。因你曾做過我師傅,不忍心你讓獄官考審,我已下詔有司赦君不審理。應交出大司空高樂侯印綬,罷官回家。” [9] 
尚書令唐林上疏説:“我私下看見免除大司空師丹的詔書,深為痛切,君子的文章,為賢能的人隱去過錯。師丹在經學方面為儒者宗師,在品德方面為國人表率,親自教誨皇上,位居三公,所犯的罪很小,國內百姓沒有看見他的大罪,事情已經過去,免除爵位的處罰太重了,京城裏的有識之人都認為應該恢復師丹封邑和爵位,讓他奉朝請,這是四方之人所瞻望的。希望陛下稍微看看眾人的心思,用來安慰報答為師傅的臣子。”漢哀帝聽從了唐林的話,下詔賜給師丹爵位關內侯,食邑三百户。 [10] 

師丹廢除爵位

師丹在被免官幾個月後,漢哀帝納用朱博的建議,尊稱傅太后為太皇太后,丁後為帝太后,與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同尊,又為共皇建立宗廟於京城,儀式如同漢元帝。朱博被提升擔任丞相,又與御史大夫趙玄上奏説:“以前高昌侯董宏首次倡導尊號的建議,而為師丹所彈劾上奏,免為庶人。當時漢成帝居喪,把政事交給師丹。師丹沒有深深思考讚揚尊親的禮儀而胡亂瞎説,抑貶尊號,有損孝道,沒有誰比這更不忠的了。陛下聖德仁慈,很鮮明地確定尊號,董宏由於忠孝又被封為高昌侯。師丹的惡逆非常明顯,雖然蒙受赦令,但不應該有封爵食邑,請求將他免為庶人。”其奏被答應。師丹於是被廢除爵邑回到鄉里有幾年時間。 [11] 

師丹復爵去世

元壽二年(前1年),漢平帝即位,新都侯王莽告訴太皇太后挖掘傅太后、丁太后的墳墓,收回其印璽,改用民禮埋葬,在定陶侯國內毀壞、廢除共皇廟。所有首倡其議的人如泠褒、段猶等都被遷徙到合浦,又將高昌侯董宏免為庶人。徵召師丹到公車府,賜給他爵位關內侯,享有原來的食邑。幾個月後,太皇太后下詔大司徒、大司空説:“褒獎有德行的人,賞賜有大功的人,這是古代聖賢的制度,是百王不得改變的規則。原定陶太后首造稱呼超越本分的封號,極違背義理。關內侯師丹對國家忠誠,不怕危難艱苦的處境,執守忠節,依據禮法,明確尊卑制度,確然有柱石的堅固,面臨生死存亡的大事而不改變臨難不苟的節操,可稱得上是國家的忠臣了。有司條奏建議定立尊號的邪惡小人已被斥退,而對師丹的功勞未加封賞,這與先賞後罰的禮儀不符,不是表彰有德之人報答其功勞的作法。特把厚丘中鄉的二千一百户封給師丹做義陽侯。”一個多月後師丹去世,諡號節侯。師丹的兒子師業繼承爵位,王莽下台後才廢爵。 [12] 

師丹歷史評價

漢書》贊曰:“何武之舉,王嘉之爭,師丹之議,考其禍福,乃效於後。當王莽之作,外內鹹服,董賢之愛,疑於親戚,武、嘉區區,以一蕢障江河,用沒其身。丹與董宏更受賞罰,哀哉!故曰“依世則廢道,違俗則危殆”,此古人所以難受爵位者也。” [13] 

師丹家族成員

兒子:師業

師丹史書記載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 [13] 
參考資料
  • 1.    師丹  .山東省情網[引用日期2015-08-06]
  • 2.    師丹  .學習強國.2020-03-20[引用日期2020-03-20]
  • 3.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師丹字仲公,琅邪東武人也。治《詩》,事匡衡。舉孝廉為郎。元帝末,為博士,免。建始中,州舉茂才,復補博士,出為東平王太傅。丞相方進、御史大夫孔光舉丹論議深博、廉正守道,徵入為光祿大夫、丞相司直。數月,復以光祿大夫給事中,由是為少府、光祿勳、侍中,甚見尊重。
  • 4.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成帝末年,立定陶王為皇太子,以丹為太子太傅。哀帝即位,為左將軍,賜爵關內侯,食邑,領尚書事,遂代王莽為大司馬,封高樂侯。月餘,徙為大司空。
  • 5.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上少在國,見成帝委政外家,王氏僭盛,常內邑邑。即位,多欲有所匡正。封拜丁、傅,奪王氏權。丹自以師傅居三公位,得信於上,上書言:“古者諒闇不言,聽於冢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前大行屍柩在堂,而官爵臣等以及親屬,赫然皆貴寵。封舅為陽安侯,皇后尊號未定,豫封父為孔鄉侯。出侍中王邑、射聲校尉王邯等。詔書比下,變動政事,卒暴無漸。臣縱不能明陳大義,復曾不能牢讓爵位,相隨空受封侯,增益陛下之過。間者郡國多地動,水出流殺人民,日月不明,王星失行,此皆舉錯失中,號令不定,法度失理,陰陽混濁之應也。臣伏惟人情無子,年雖六七十,猶博取而廣求。孝成皇帝深見天命,燭知至德,以壯年克己,立陛下為嗣。先帝暴棄天下而陛下繼體,四海安寧,百姓不懼,此先帝聖德當合天人之功也。臣聞天威不違顏咫尺,願陛下深思先帝所以建立陛下之意,且克己躬行以觀羣下之從化。天下者,陛下之家也。肺附何患不富貴,不宜倉卒。先帝不量臣愚,以為太傅,陛下以臣託師傅,故亡功德而備鼎足,封大國,加賜黃金,位為三公,職在左右,不能盡忠補過,而令庶人竊議,災異數見,此臣之大罪也。臣不敢言乞骸骨歸於海濱,恐嫌於偽。誠慚負重責,義不得不盡死。”書數十上,多切直之言。
  • 6.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初,哀帝即位,成帝母稱太皇太后,成帝趙皇后稱皇太后,而上祖母傅太后與母丁後皆在國邸,自以定陶共王為稱。高昌侯董宏上書言:“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及即位後,俱稱太后。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事下有司,時丹以左將軍與大司馬王莽共劾奏宏:“知皇太后尊之號,天下一統,而稱引亡秦以為比喻,詿誤聖朝,非所宜言,大不道。”上新立,謙讓,納用莽、丹言,免宏為庶人。傅太后大怒,要上欲必稱尊號,上於是追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帝,尊傅太后為共皇太后,丁後為共皇后。
  • 7.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郎中令泠褒、黃門郎段猶等復奏言:“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皆不宜復引定陶蕃國之名以冠大號,車馬衣服宜皆稱皇之意,置吏二千石以下各供厥職,又宜為共皇立廟京師。”上覆下其議,有司皆以為宜如褒、猶言。丹議獨曰:“聖王制禮取法於天地,故尊卑之禮明則人倫之序正,人倫之序正則乾坤得其位而陰陽順其節,人主與萬民俱蒙晁福。尊卑者,所以正天地之位,不可亂也。今定陶共皇太后、共皇后以定陶共為號者,母從子、妻從夫之義也。欲立官置吏,車服與太皇太后並,非所以明尊卑亡二上之義也。定陶共皇號諡已前定,義不得復改………今欲立廟於京師,而使臣下祭之,是無主也。又親盡當毀,空去一國太祖不墮之祀,而就無主當毀不正之禮,非所以尊厚共皇也。”丹由是浸不合上意。
  • 8.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會有上書言古者以龜貝為貨,今以錢易之,民以故貧,宜可改幣。上以問丹,丹對言可改。章下有司議,皆以為行錢以來久,難卒變易。丹老人,忘其前語,後從公卿議。又丹使吏書奏,吏私寫其草,丁、傅子弟聞之,使人上書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書。上以問將軍中朝臣,皆對曰:“忠臣不顯諫,大臣奏事不宜漏泄,令吏民傳寫流聞四方。‘臣不密則失身’,宜下廷尉治。”事下廷尉,廷尉劾丹大不敬。事未決,給事中博士申鹹、炔欽上書言:“丹經行無比,自近世大臣能若丹者少。發憤懣,奏封事,不及深思遠慮,使主簿書,漏泄之過不在丹。以此貶黜,恐不厭眾心。”
  • 9.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尚書劾鹹、欽:“幸得以儒官選擢備腹心,上所折中定疑,知丹社稷重臣,議罪處罰,國之所慎,鹹、欽初傅經義以為當治,事以暴列,乃覆上書妄稱譽丹,前後相違,不敬。”上貶鹹、欽秩各二等。遂策免丹曰:“夫三公者,朕之腹心也。輔善相過,匡率百僚,和合天下者也。朕既不明,委政於公,間者陰陽不調,寒暑失常,變異屢臻,山崩地震,河決泉湧,流殺人民,百姓流連,無所歸心,司空之職尤廢焉。君在位也出入三年,未聞忠言嘉謀,而反有朋黨相進不公之名。乃者以挺力田議改幣章示君,君內為朕建可改不疑;以君之言博考朝臣,君乃希眾雷同,外以為不便,令觀聽者歸非於朕。朕隱忍不宣,為君受愆。朕疾夫比周之徒虛偽壞化,寢以成俗,故屢以書飭君,幾君省過求己,而反不受,退有後言。及君奏封事,傳於道路,布聞朝市,言事者以為大臣不忠,辜陷重闢,獲虛採名,謗譏匈匈,流於四方。腹心如此,謂疏者何?殆謬於二人同心之利焉,將何以率示羣下,附親遠方?朕惟君位尊任重,慮不周密,懷諼迷國,進退違命,反覆異言,甚為君恥之,非所以共承天地,永保國家之意。以君嘗託傅位,未忍考於理,已詔有司赦君勿治。其上大司空高樂侯印綬,罷歸。”
  • 10.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尚書令唐林上疏曰:“竊見免大司空丹策書,泰深痛切,君子作文,為賢者諱。丹經為世儒宗,德為國黃耇,親傅聖躬,位在三公,所坐者微,海內未見其大過,事既已往,免爵大重,京師識者鹹以為宜復丹邑爵,使奉朝請,四方所瞻仰也。惟陛下財覽眾心,有以尉復師傅之臣。”上從林言,下詔賜丹爵關內侯,食邑三百户。
  • 11.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丹既免數月,上用朱博議,尊傅太后為皇太太后,丁後為帝太后,與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同尊,又為共皇立廟京師,儀如孝元皇帝。博遷為丞相,復與御史大夫趙玄奏言:“前高昌侯宏首建尊號之議,而為丹所劾奏,免為庶人。時天下衰粗,委政于丹。丹不深惟褒廣尊親之義而妄稱説,抑貶尊號,虧損孝道,不忠莫大焉。陛下聖仁,昭然定尊號,宏以忠孝復封高昌侯。丹惡逆暴著,雖蒙赦令,不宜有爵邑,請免為庶人。”奏可。丹於是廢歸鄉里者數年。
  • 12.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平帝即位,新都侯王莽白太皇太后發掘傅太后、丁太后冢,奪其璽授,更以民葬之,定陶隳廢共皇廟。諸造議泠褒、段猶等皆徙合浦,復免高昌侯宏為庶人。徵丹詣公車,賜爵關內侯,食故邑。數月,太皇太后詔大司徒、大司空曰:“夫褒有德,賞元功,先聖之制,百王不易之道也。故定陶太后造稱僣號,甚悖義理。關內侯師丹端誠於國,不顧患難,執忠節,據聖法,分明尊卑之制,確然有柱石之固,臨大節而不可奪,可謂社稷之臣矣。有司條奏邪臣建定稱號者已放退,而丹功賞未加,殆繆乎先賞後罰之義,非所以章有德報厥功也。其以厚丘之中鄉户二千一百封丹為義陽侯。”月餘薨,諡曰節侯。子業嗣,王莽敗乃絕。
  • 13.    《漢書·卷八十六·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11-13]
  • 14.    《漢書·卷八十·宣元六王傳第五十》:孝元皇帝三男。王皇后生孝成帝,傅昭儀生定陶共王康,馮昭儀生中山孝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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