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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乙歸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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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昌審時度勢,認為滅商時機還未成熟,為了穩住商王,同時爭取充足時間,同意與商聯姻。此事史稱“帝乙歸妹”
中文名
帝乙歸妹
朝    代
性    質
名詞
表    現
積極蓄積兵力

帝乙歸妹事件概況

商王文丁殺了周族首領季歷以後,商周關係惡化。季歷之子姬昌繼位後,積極蓄聚兵力,準備為父報仇。
此時,位於商王朝東南的夷方也先後同孟方林方等部落叛亂,反對商朝。
帝乙為了避免東西兩方同時受敵,也為了修好因其父殺季歷而緊張的商周間的臣服關係,採用和親的辦法來緩和商周矛盾,穩定全局,希望唇齒相依的商周兩大國之間彼此不記前嫌,親善相處。
姬昌審時度勢,認為滅商時機還未成熟,為了穩住商王,同時爭取充足時間,同意與商聯姻。
此事史稱“帝乙歸妹”,一時傳為美談,商周雙方皆大歡喜,商周重歸於好。

帝乙歸妹文獻記載

兑下震上。歸妹:徵兇,無攸利。妹者,少女之稱也。兑為少陰,震為長陽,少陰而乘長陽,説以動,嫁妹之象也。
[疏]正義曰:歸妹者,卦名也。婦人謂嫁曰歸,“歸妹”猶言嫁妹也。然《易》論歸妹得名不同,《泰卦》六五雲:“帝乙歸妹。”彼據兄嫁妹謂之“歸妹”。此卦名歸妹,以妹從娣而嫁,謂之“歸妹”。故初九爻辭雲“歸妹以娣是”也。上鹹卦明二少相感,恆卦明二長相承,今此卦以少承長,非是匹敵,明是妹從娣嫁,故謂之歸妹焉。古者諸侯一取九女,嫡夫人及左右媵皆以侄娣從,故以此卦當之矣。不言歸侄者,女娣是兄弟之行,亦舉尊以包之也。“徵兇,無攸利”者,歸妹之戒也。徵謂進有所往也。妹從娣嫁,本非正匹,唯須自守卑退以事元妃。若妾進求寵,則有並後兇咎之敗,故曰“徵兇,無攸利”。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陰陽既合,長少又交,“天地之大義”,人倫之終始。
[疏]正義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者,此舉天地交合,然後萬物蕃興,證美歸妹之義。所以未及釋卦名,先引證者,以歸妹之義,非人情所欲,且違於匹對之理。蓋以聖人制禮,令侄娣從其姑娣而充妾媵者,所以廣其繼嗣,以象天地以少陰少陽、長陰長陽之氣共相交接,所以蕃興萬物也。“歸妹,人之終始也”者,上既引天地交合為證,此又舉人事“歸妹”結合其義也。天地以陰陽相合而得生物不已,人倫以長少相交而得繼嗣不絕,歸妹豈非“天地之大義,人倫之終始”也?
説以動,所歸妹也。少女而與長男交,少女所不樂也。而今“説以動”,所歸必妹也。雖與長男交,嫁而系娣,是以“説”也。
[疏]正義曰:此就二體釋歸妹之義。少女而與長男交,少女所不樂也。而今“説以動”所歸必妹也,雖與長男交,嫁而系於娣,是以説也。系娣所以説者,既系娣為媵,不得別適,若其不以備數,更有動望之憂,故系娣而行合禮,“説以動”也。
“徵兇”,位不當也。履於,皆不當位,釋“徵兇”之義。位既不當,明非正嫡,因説動而更求進,妖邪之道也,所戒其“徵兇”也。
“無攸利”,柔乘剛也。以徵則有不正之兇,以處則有乘剛之逆。
[疏]“無攸利,柔乘剛也”。○正義曰:此因六三、六五乘剛,釋“無攸利”之義。夫陽貴而陰賤,以妾媵之賤,進求殊寵,即是以賤陵貴,故無施而利也。○注“以徵則”至“有乘剛之逆也”。○正義曰:《彖》以失位釋“徵兇”,乘剛釋“無攸利”,而《注》連引言之者,《略例》雲:“去初、上而論位分,則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何得不謂之陽?三、四各在一卦之下,何得不謂之陰?然則二、四陰位也,三、五陽位也。”陽應在上,陰應在下,今二、三、四、五,並皆失位,其勢自然柔皆乘剛,其猶妾媵求寵,其勢自然以賤陵貴,以明柔之乘剛,緣於失正而進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求終知敝。歸妹,相終始之道也,故以“永終知敝”。
[疏]正義曰:“澤上有雷”,“説以動”也。故曰“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者,“歸妹相終始之道也”,故君子象此以永長其終,知應有不終之敝故也。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徵吉。少女而與長男為耦,非敵之謂,是娣從之義也。妹,少女之稱也。少女之行,善莫若娣。夫承嗣以君之子,雖幼而不妄行,少女以娣,雖“跛能履”,斯乃恆久之義,吉而相承之道也。以斯而進,吉其宜也。
[疏]“初九”至“貞吉”。○正義曰:“歸妹以娣”者,少女謂之妹,從娣而行謂之歸。初九以兑適震,非夫婦匹敵,是從娣之義也,故曰“歸妹以娣”也。“跛能履”者,妹而繼姊為娣,雖非正配,不失常道,譬猶跛人之足然。雖不正,不廢能履,故曰“跛能履”也。“徵吉”者,少長非偶,為妻而行則兇焉,為娣而行則吉,故曰“徵吉”也。○注“夫承嗣以君之子”至“吉其宜也”。○正義曰:“夫承嗣以君之子,雖幼而不妄行”者,此為少女作此例也。言君之子宜為嗣承,以類妃之妹應為娣也。立嗣宜取長,然君之子雖幼而立之,不為妄也。以言行嫁宜匹敵。然妃之妹雖至少,而為娣則可行也。
《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疏]正義曰:“以恆也”者,妹而為娣,恆久之道也。“吉相承也”者,行得其宜,是相承之道也。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雖失其位,而居內處中,眇猶能視,足以保常也。在內履中,而能守其常,故”利幽人之貞“也。
[疏]正義曰:九二不雲歸妹者,既在歸妹之卦,歸妹可知,故無不言也。然九二雖失其位,不廢居內處中。以言歸妹,雖非正配,不失交合之道,猶如眇目之人,視雖不正,不廢能視耳,故曰“眇能視”也。“利幽人之貞”者,居內處中,能守其常,施之於人,是處幽而不失其貞正也。故曰“利幽人之貞也”。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疏]正義曰:“未變常也”者,貞正者人之常也,九三失位,嫌其變常不貞也,能以履中不偏,故云“未變常”也。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室主猶存,而求進焉。進未值時,故有須也。不可以進,故“反歸”待時,“以娣”乃行也。
[疏]正義曰:“歸妹以須”者,六三在“歸妹”之時,處下體之上,有欲求為室主之象,而居不當位,則是室主獨存,室主既存,而欲求進,為末值其時也。未當其時,則宜有待,故曰“歸妹以須也”。“反歸以娣”者,既而有須,不可以進,宜反歸待時,以娣乃行,故曰“反歸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疏]正義曰:“未當也”者,未當其時,故宜有待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夫以不正無應而適人也,必須彼道窮盡,無所與交,然後乃可以往,故“愆期遲歸”,以待時也。
[疏]正義曰:九四居下得位,又無其應,以斯適人,“必待彼道窮盡,無所與交,然後乃可以往”,故曰“愆期遲歸有時”也。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疏]正義曰:嫁宜及時。今乃過期而遲歸者,此嫁者之志,正欲有所待而後乃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歸妹之中,獨處貴位,故謂之“帝乙歸妹”也。袂,衣袖,所以為禮容者也。“其君之袂”,為帝乙所寵也,即五也。為帝乙所崇飾,故謂之“其君之袂”也。配在九二,兑少震長,以長從少,不若以少從長之為美也,故曰“不若其娣之袂良”也。位在乎中,以貴而行,極陰之盛,以斯適配,雖不若少,往亦必合,故曰“月幾望,吉”也。
[疏]“六五帝乙”至“幾望吉”。○正義曰:“帝乙歸妹”者,六五居歸妹之中,“獨處貴位”,是帝王之所嫁妹也,故曰“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者,六五雖處貴位,卦是長陽之卦,若以爻為人,即是婦人之道,故為帝乙之妹。既居長卦,乃是長女之象,其君即五也。袂,衣袖也,所舉斂以為禮容,帝王嫁妹,為之崇飾,故曰“其君之袂”也。“配在九二,兑少震長,以長從少”者,可以從少,雖有其君崇飾之袂,猶不若以少從長之為美,故曰“不如其娣之袂良”也。“月幾望吉”者,陰而貴盛,如月之近望,以斯適配,雖不如以少從長,然以貴而行,往必合志,故得吉也,故曰“月幾望,吉”也。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疏]“象曰”至“以貴行也”。○正義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者,釋其六五雖所居貴位,言長不如少也,言不必少女,而從於長男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者,釋“月幾望,吉”也。既以長適少,非歸妹之美而得吉者,其位在五之中,以貴盛而行,所往必得合,而獲吉也。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羊謂三也。處卦之窮,仰無所承,下又無應,為女而承命,則筐虛而莫之與。為士而下命,則“刲羊”而“無血”。“刲血”而“無血”,不應所命也。進退莫與,故曰“無攸利”也。
[疏]“上六”至“無攸利”。○正義曰:女之為行,以上有承順為美;士之為功,以下有應命為貴,上六處卦之窮,仰則無所承受,故為女承筐,則虛而無實。又下無其應,下命則無應之者,故為“士刲羊”則乾而“無和”,故曰“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則進退莫與,故無所利。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疏]正義曰:“承虛筐”者,筐本盛幣,以幣為實。今之“無實”,正是承捧虛筐,空無所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