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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山縣

鎖定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為桂林郡治所。秦末,桂林郡更名鬱林郡。王莽新朝(公元9年至23年)改鬱林郡為鬱平郡,東漢初復為鬱林郡。布山縣為治所。隋開皇十年(公元590年)南定州改尹州,布山屬尹州。大業二年(公元606年),布山併入鬱林縣。從此不復用布山縣之名。
中文名
布山縣
行政區類別
地理位置
貴港市港北區 [3] 
氣候條件
亞熱帶季風季候
設立時間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
何地治所
桂林郡

布山縣基本介紹

秦時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 秦時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設布山縣(今廣西桂平市,另有貴港港北區城區[原貴縣]之説 [4]  ),為桂林郡治所。秦末,桂林郡更名鬱林郡。王莽新朝(公元9年至23年)改鬱林郡為鬱平郡,東漢初復為鬱林郡。布山縣為治所。三國吳移治今貴港市西江大橋南端的南江村(此説法存疑)。南朝梁(公元503年至557年)、陳(公元558年至589年)時代,布山屬南定州。隋開皇十年(公元590年)南定州改尹州,布山屬尹州。大業二年(公元606年),布山併入鬱林縣。從此不復用布山縣之名。

布山縣相關論文

桂林郡治布山縣治桂平三角嘴大塘城村
【提要】本文通過文獻史料、地理位置、地名起源和大量新發現的考古材料進行考證,不僅提出了早期的桂林郡治和布山縣治在今桂平,還提出了布山縣治先置桂平後移貴縣的新看法,並初步提供了桂平三角嘴和大塘城村兩處可能是桂林郡、布山縣城址的地方。
【關鍵詞】桂林郡治布山縣治桂平三角嘴大塘城村
【作者】陳小波廣西博物館副研究館員
長期以來,學術界對於布山縣治所究竟在何處的問題,爭議已久,意見主要集中在桂平與貴縣兩地。近年來,學術界一般多傾向於布山縣治貴縣説的看法。筆者雖然也認同這一觀點,但卻認為布山縣治並非一開始就在貴縣,其最初設置的地點應在桂平,是後來才從桂平遷移到貴縣的。
一、文獻記載在桂平
據史籍記載,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平定嶺南後,以其地置桂林、南海、象三郡,為廣西乃至嶺南地區設郡縣之始。但這三郡卻是有郡而無縣之記述。“布山”作為縣的地名出現,最早見於《漢書·地理志》鬱林郡條,布山被列為漢鬱林郡所轄十二縣之首縣。按《續漢書·郡國志》“凡縣名先書者,郡所治也”的規律,布山縣無疑是漢鬱林郡治的所在地。但是,《漢書·地理志》的這一記載,由於沒有具體指明布山縣設置在什麼地方,致使後世產生治所所在地之爭。後來的文獻不斷作了這方面的補充。如唐代杜佑撰的《通典》載:“桂平,漢布山縣地”,指明布山在桂平。五代十國時期的後晉張昭遠、賈緯等撰的《舊唐書·地理志》中説:“漢布山縣,鬱林郡所治。”北宋歐陽忞編著的《輿地廣記》也説:“桂平縣,本漢布山縣地,鬱林郡所治也。”還有北宋樂史編著的《太平寰宇記》、明清時期的《一統志》、清初顧祖禹編著的《讀史方輿紀要》等文獻都以桂平為布山。直至現代的許多著述,如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夏敬頤、褚興周編著的《潯州府志》以及民國九年(1920年)程大璋編纂的《桂平縣誌》,1931年5月臧勵龢主編的《中國古今地名大辭典》內的“布山”條和“桂平”條,都有關於布山在桂平的考證或記述。就連1974年出版的《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三冊,1975年中華地圖學社出版的《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二冊的《秦時期全圖》、《淮漢以南諸郡》和《交趾刺史部》,1979年12月地圖出版社出版郭沫若主編的《中國史稿地圖集》上冊中的《秦統一圖》等書籍的地圖上,都把秦代的桂林郡治和漢代的鬱林郡治(即布山縣)標註在桂平的位置上。1978年12月,廣西著名史地專家莫乃羣主編的《廣西地方簡史》也説:“(桂林)郡治布山縣,在今桂平縣境內。”甚至連1979年和1999年版的《辭海》“桂平”條中,也肯定布山縣治在桂平。這些文獻史籍,從一個側面説明,“布山縣治桂平説”在歷代史學界中存在着一種共識,因而,在此將文獻記載作為本觀點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地理位置宜桂平
除文獻記載在桂平外,從地理位置看郡縣治所也適宜在桂平。我國古代各朝凡要建城選址,一般都選擇在地理位置重要、交通便利的地方。古代的城池基本上都是選擇在水系發達的地方。就目前廣西發現的秦漢時期的城址來看,也基本上都在河流旁的平地或距河較近的山坡上。這些城址,有郡縣治所和軍事城堡兩類,但多以郡縣治所為主。因此,秦漢早期統治者對城址的選擇,多注重軍事和交通方面的考慮,主要是滿足軍事防禦、戰備攻守、水源保障、交通便利的需要。從桂平的地理條件看,符合秦漢早期城池選址的要求,是當時理想的建城之地。首先,從地理位置看。桂平位於廣西東南部的沖積平原上,西北為大瑤山餘脈和蓮花山始端,東南部為大容山麓,是四周高山環繞的盆地。從現城址而言,桂平城區為羣山拱衞,後靠大山,面臨三面開闊之地,乃築城宿兵之所,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經濟和軍事戰略地位。在此建置郡縣治所,顯然佔有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
其次,從交通方面看。桂平正“當黔鬱兩江之衝,上枕柳象,下跨藤梧,右環鬱邕,左抱平永,粵徼東南”的交通要地。境內潯、鬱、黔三大河流在城區相交,與境外廿四江河交匯,桂平正處在廣西河網的中樞,水系發達,江河縱橫交錯,水路四通八達。控制桂平,就能控制桂東南以至廣西大部分的水路交通要道。
由此可見,以水路交通為主的古代,把軍政合一的郡、縣治所設置在地處嶺西河網中樞的桂平,顯然比設在貴縣只有一條河流的地方佔有地利、水路交通和軍事上的絕對優勢。
三、地名命名源桂平
不僅地理位置和史籍記載表明布山縣治在桂平,而且“桂林”、“布山”兩地名的起源地也在今桂平。而秦桂林郡的地名命名,則與該地盛產桂樹有關。據《舊唐書·地理志》載:“江源多桂,不生雜木,故秦時立為桂林郡也。”“桂”,是植物名,即“木犀”。但這裏所説的“桂”,是壯語gveiq的諧音,指的是“肉桂”。“肉桂”又稱“玉桂”、“牡桂”、“箘桂”、“筒桂”。其嫩而細的枝稱“桂枝”亦可入藥,為常用的中藥。由於肉桂的藥用價值大,因而成為著名的地方土特產。其地因肉桂多且成林,故稱桂林。
桂平市境的潯、鬱、黔流域內,氣候適宜,利於肉桂生長,桂樹漫山遍野,所產的肉桂特別多。“桂平”這個縣的地名得名,由於桂平肉桂多且聞名,所以歷史上留下不少以“桂”字命名的地名。所以秦時在此置郡時,便以這一著名的地方土特產作為郡名,稱之為“桂林郡”。桂平自秦建制起至今的地名,由最初的桂林郡和後來南朝梁析布山縣置的桂平郡、隋改郡為縣的桂平縣以及1994年的廢縣設市,這個“桂”字一直未脱離過,後來還成為廣西的簡稱“桂”。不管歷史、朝代和行政區域怎麼變,這個地方特產卻變不了,這個地方名也變不了,成為我們今天考證史實的重要依據。
更為重要的是,“布山縣”的地名與桂林郡的地名一樣,其命名的源起地也在今桂平。布山為壯民聚居之地,布山的“布”音,具有壯族語音的特點,是壯語的地名。所以,要弄清“布山”地名的來源,必須從壯語地名的語意去理解。壯語的“布”意為“泉”,“布山”即指有泉水的山。
查漢布山縣範圍內,有古泉的名山只有桂平西山一處。
以上地名的考證和人物紀念建築的記載,不僅表明“桂林”、“布山”兩地名的起源地在今桂平,而且證明秦漢時期桂林郡和布山縣兩級重要的行政機構都設置在今桂平市,成為無可爭辯的歷史事實。至於“布山”地名是否也像“桂林”地名一樣,在桂平誕生後是否也曾離開過“祖籍”向別的地方轉移的問題,迄今未發現文獻有明確的記載,有待今後進一步研究和考古材料的證實。
四、城址材料現桂平
除上述文獻記載、地理位置和地名起源證明布山縣治在桂平外,漢布山縣治既然在今桂平,那麼縣治的具體位置在什麼地方?明清時期的《一統志》和《讀史方輿紀要》都説:“布山廢縣,在今府治西五十里。”1920年民國版《桂平縣誌》除同意“布山治在縣西五十里”外,還根據計算,得出今縣西距蒙圩新德古城村,因而將該村確認為昔日的布山縣治所在地。為了解這一城址的情況,筆者曾親自前往該村調查。除在該村採集到一件漢代陶片和早年在附近的磨勾山、雞公山出土兩面流行年代始自漢代的銅鼓外,未發現其他漢代器物或城址遺蹟。因而,筆者認為漢布山縣治在古城村的可能性不大。
除此之外,有不少史料將布山縣治的位置明確在今桂平市城區內。清乾隆三十三年《桂平縣資治圖志》和《道光二十三年桂平縣誌》就認為“今縣治乃布山遺蹟。”原舊縣署東前街以東約07公里鬱江和黔江交匯所形成的三角嘴和三角嘴東面隔鬱江對岸的大塘城村這兩處。其中三角嘴一處之所以認為是古城址,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考慮:
第一,從地面調查的實物材料看。在城區三角嘴的地表上發現不少漢代遺物。1960年8月,廣西博物館考古工作人員曾在三角嘴地表上,“採集到的文物有繩紋、方格紋陶片9件,中繩紋陶片4件,方格紋陶片5件”1980年5月30日,筆者會同廣西文物工作隊何乃漢同志調查時,又在三角嘴採集到的漢代繩紋瓦片54件、方格紋陶片13件、陶鼎足1件、素陶片1件。這些遺物的發現為上述文獻史料和筆者贊同的漢布山縣治在桂平的觀點提供了初步的實物支持。
第二,從地形看。桂平是“素稱形勝之區,四邑環峙,雙江夾繞,中置府城”的大都會。這裏地勢平坦,西面緊靠大山(西山),北、東、南三面沖積平原開闊,潯、鬱、黔三大河流匯合於此,這樣的城池位置,其防衞的安全係數較大,對於重視軍事防禦的秦漢早期統治者來説,選擇這裏作為郡縣治所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從附近出現的墓葬看。在該墓旁又相繼發現7座西漢時期的土坑墓,在大塘城村南約300米的江邊畲村又發現一座封土直徑約30米的漢墓(編號為:大塘城3001號墓)。除此之外,還發現不少土堆和微微凸起的大圓丘,這些堆均為平地凸起的土堆,與常見的漢墓封土堆十分相似,是否漢墓有待進一步調查勘探確認。
第四,從瓦窯遺址看。在三角嘴東側的鬱江南岸,發現5個排列在河岸邊的小型殘馬蹄形窯室。燒製的這些瓦,不可能運到很遠的地方去使用,肯定是就地燒製在其附近建造房屋用,因而在窯址附近的三角嘴存在漢代城址的可能性較大。
五、布山先潯後移貴
從上述文獻記載、地理位置、地名起源和城址材料的情況看,桂平具備設置郡縣兩級行政機構的條件,顯然是秦桂林郡治和布山縣治設置的地方。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可移動的實物上出現“布山”地名銘文的器物,卻在今桂平以外的貴縣出現。這些器物的出土,向我們提出這樣一個疑問:“布山”地名的起源及縣治既然在桂平,為何帶有“布山”字樣的器物會出現在貴縣?到底僅僅是器物的正常流動、還是“布山”的地名及縣治從桂平轉移到貴縣?抑或貴縣原本就是布山縣的一部分?筆者以為,貴縣不僅有“布山”銘文的器物出土,還有兩漢時期大量的墓葬遺存。如果不是政治、經濟、文化發達的郡縣行政中心,哪來如此豐厚的文化積澱,更何況,記錄“布山”地理位置的文獻中亦有在貴縣的間接記載。因此,筆者雖然認為早期的布山縣治在桂平,但也認同前輩學者“布山縣治貴縣説”的觀點。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歷史上的桂平和貴縣兩地都屬布山縣地,兩地都有可能設置過布山縣治,是郡縣治所移動之故。從目前掌握的資料看,如果“貴縣説”這一觀點不誤的話,布山縣治的設置當是先在桂平後移貴縣。 [1] 
2.布山縣治桂平説引證上的若干問題
【作 者】藍日勇 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物館研究館員 南寧 530022
【關鍵詞】布山縣治桂平 引證失誤 其説不成立
【提 要】本文從三個方面針對布山縣治桂平説者所引以支持該説的證據進行分析,認為其地名考究牽強,文獻釋義有偏差,考古材料使用失當,因而該説不成立。
一、地名考究上的牽強
如果不誤,布山縣治地之爭,當起因於清光緒二十年《貴縣誌》首先在沿革表後附上《布山縣考》,它主張該縣地在漢代為鬱林郡地,漢鬱林郡所領的十二縣中,排於首位的布山縣為郡治所,郡治所即在貴縣,旁連的桂平縣境屬於布山縣地,證據取於《水經注》、《輿地廣記》、《廣西通志》等先朝典籍的有關記載。由此,桂平縣誌的編修人員在該縣誌中便開展了與貴縣方的爭論,認為布山縣治在桂平。20世紀30年代至80年代初,一些辭書、地圖集,還有個別中學課本,將布山縣治標定在桂平縣境上,讓桂平説有了新證據。而在考古戰線上,70年代中期,發掘貴縣羅泊灣一號西漢早期大墓,出土的漆器上見“布山”銘文,引來了考古學家的“布山考”,在該墓的發掘報告中,專門開闢有“‘布山’銘文反映的郡縣制問題”一節,推斷:“存在於漢初的布山應是秦代布山的延續。布山實為秦置縣”①,這裏不僅第一次肯定了秦有布山縣,也開啓了當今學術界關於布山縣問題的討論。
二、文獻釋義上的偏差
在南朝才得名的桂平縣,其地在歷史上最早的隸屬關係,後代正史是説得十分清楚的。如唐代杜佑的《通典》記,“桂平,漢布山縣地”。北宋的《輿地廣記》也説“桂平縣,本漢布山縣地,鬱林郡所治也”。兩書皆點明,唐、宋時的桂平縣地,在西漢中期以後至東漢一代,都屬於布山縣地範圍,為鬱林郡所管轄。布山縣治桂平説者,將“縣地”當“縣治”解,視“鬱林郡所治”為“鬱林郡治”讀,這就導致了在這一問題的研究上於起點即發生了偏差。同時僅以晚近的縣誌之類的別史為依據,徵之不古,根基自然不穩,很難讓人心地誠服。
布山縣治桂平説者在“疑文”中對貴港是桂林郡和布山縣治所提出質疑,予以完全否認,另開新徑論説它是秦漢時期嶺南地區重要的駐軍之地,筆者對這種説法細以考究,同樣發現有釋義上的偏差。
不錯,《淮南子·人間訓》確有一段描述秦軍進入越地情形的記載:秦始皇“又利越之犀角、象齒、翡翠、珠璣,乃使尉屠睢發卒五十萬為五軍,一軍塞鐔城之嶺,一軍守九疑之寨,一軍處番禺之都,一軍守南野之界,一軍結餘幹之水。三年不解甲弛弩,使監祿無以轉餉。又以卒鑿渠以通糧道,以與越人戰,殺西嘔君譯籲宋。而越人皆入叢薄中,莫肯為秦虜,相置桀駿以為將,而夜攻秦人,大破之,殺尉屠睢,伏屍流血幾十萬,乃發適戍以備之。”秦軍駐軍主要是對付西甌武裝力量,駐軍點應優先選擇在上述地域內的要衝處,可能主要是守衞靈渠及灕江、桂江這條主要交通運輸線上的關要點,日今遺存在興安溶江靈渠邊的秦城遺址可能就是當年秦駐軍地之一,屬於這段歷史的一個見證。至於“疑文”所説趙佗領一軍“逆西江而上在封開、賀州、梧州、岑溪一帶配合西路軍與西甌軍作戰,殲滅了西甌國,然後主力沿潯江、鬱江、黔江西進,向平南、桂平、貴港、武宣等地進軍,追剿西逃的西甌殘餘勢力”,趙軍到貴港後,遭到西甌駱越駐軍的頑強抵抗,損失極為慘重,秦政權不得不派遣被貶職和流放的將士在貴港戍邊,重兵駐守,設置了軍事據點等,其臆推成分明顯。此説最大遺憾之一是證據不足。因此,“疑文”所談秦趙軍的那些具體的軍事行動以及他們在貴港地域內發生的事,純屬臆想。
從史實看,説秦、漢“重兵駐守”貴港根本無法成立。因此,若言甌駱、烏滸叛亂,襲擊和反抗秦漢政權,搶奪財物,其攻擊之地理應首選桂平才合理,需要重兵屯田守衞也應該是桂平而不是貴港。現按布山縣治桂平説的説法,桂平這個地方平安無事,無需防備,最緊要的是到離桂平七八十公里遠的貴港設軍事據點,“擋住西南方來勢兇猛而強悍的甌駱部族的反抗勢力”,這些理解都是欠確切的。
三、考古資料使用的失當
中國古老的歷史並沒有全部記載在浩瀚的史書中,有許多燦爛的文明深埋在古老的泥土下,它們的出土才讓我們更確切地觸摸到歷史的真實。在研究確定距今兩千多年前的布山縣治地問題上,要還其歷史面目,考古材料的足夠支撐則舉足輕重。
要把桂平論定為秦漢郡縣首府,在廣西存在較多漢代城址的狀況下,桂平有無秦漢城址對立論的成功與否至為關鍵。布山桂平説者在“考文”中於毫無古代史料依據的情況下,自己先推測“鬱江和黔江交匯所形成的三角嘴和三角嘴東面隔鬱江對岸的大塘城村”兩個地點可能為古城址,然後再以三角嘴地表上所發現漢代瓦片及地形優勢、附近有漢墓和漢代瓦窯遺址來反證“城址材料現桂平”的結論。現今桂平一些地方發現漢代瓦片、漢代瓦窯並不新鮮,它們只證明漢時此地有人居住,曾燒瓦蓋房,不能標誌着城址的存在。筆者也曾經在桂平三角嘴和大塘城村地面進行踏查,上述的那些古城址的文化構成因素,可以説這兩地都沒有發現,由是,將這兩處地方定為漢城址,證據明顯不足。問題是出在,“考文”在力辯桂平三角嘴和大塘城村為漢城址時,沒有使用相同的標準,造成了厚此薄彼。在利用漢代瓦片材料上,也完全拋開了羅泊灣二號漢墓封土中曾發現漢瓦碎片的事實。同樣一種考古實物資料,在桂平發現的倍加珍視,而貴港的視而不見,這至少在學術上是欠公平的。
“考文”與“疑文”對桂平和貴港兩地漢墓資料可以説非常重視,但在分析運用上發生的偏差也非常明顯。事實是,大塘城附近那些已發掘的漢墓全部屬於中小型,隨葬品的數量不多,質量不高,墓主除了平民之外,其餘的充其量也是個比較富裕的地主,所以它們的發現與桂平於漢時為郡縣治地尚不成為必然的聯繫。對於大塘城村附近的大吉堆,2007年廣西文物考古研究所出資組織鑽探,但卻不見古墓葬的性徵。為謹慎起見,當即請民工對剛被削平的土堆進行底部鑽探,證實是自然堆積而非漢墓。多年前的文物調查資料顯示,分佈於貴港城區周邊的這處漢墓羣,它範圍很大,以前地面所見封土堆相當多,由於沒有經過全部探查,地下究竟有多少座古墓,至今沒有準確數字。幾十年來所發掘的幾百座古墓,絕大部分是國家建設用地涉及古墓安全而採取的保護措施,並不是將整個墓羣全部清理後的結果,其中的255座漢墓,明顯不是整個墓羣中漢墓的原有數據。桂平至今發掘的漢墓還不到十座,數據肯定是遠遠低於貴港,再是目前桂平連一座西漢早期墓都沒有發現,那桂平為桂林郡早期郡縣治地之論便屬於出之無據之説。
“疑文”為了否定貴港曾是秦漢布山縣治地的歷史,還對羅泊灣一號西漢早期墓葬倖存的一些文物進行歧解,並延引他地一些文物作旁證,最終不承認“布山”在貴港,而是在桂平。筆者認為,“疑文”的這種選擇做法和分析結果,既無礙於貴港的歷史地位,也不能證明桂平曾是秦漢布山縣治地。首先從所選擇的“布山”文字印記的漆器看,都清楚一號墓隨葬漆器的數量很多,除了三具漆棺以外,還有大批的生活用具和武器,其中完整和能修復的就有幾十件,種類也很多。還有《水經注》關於“鬱水東逕布山縣北,鬱林郡治也。又東入阿林縣,潭水注之”的文證,在這種情況下,去質疑貴港,肯定“布山”在桂平是難以令人信服的。如果桂平先此發現過漢初漆器製造作坊,這樣去推想貴縣羅泊灣一號漢墓出土的漆器來自桂平還有點理由。問題是現在桂平拿不出任何相同的實物證據,無法支持桂平説。
關於貴縣羅泊灣一、二號漢墓主人的身份,在發掘報告中已有推論。其高級身份,因大規模高規格墓葬和許多高質量文物的客觀存在,不容動搖。
羅泊灣一號漢墓規模宏大,從遺存的《從器志》記載看,隨葬品類多達七十餘種,包括衣、食、玩、兵器等項,數量巨大。二號漢墓雖然缺乏隨葬清單,因其規模不小,當年隨葬品類自然不會太遜於一號墓。兩墓雖然被盜,幸還遺存不少文物。布山桂平説者選擇一些自視為“破爛”出土物來説明他們的身份,方法擬還可以,但認識上有偏差。
還有,羅泊灣一號墓有7人、二號墓有1人殉葬,可見他們生前何等的威風。這就鎖定了布山桂平説者關於貶謫適戍之想不成立,貴港的考古材料不是給布山桂平説奠基,它們在閃耀着秦漢時期當地曾經的輝煌。 [2] 
註釋:
①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物館:《廣西貴縣羅泊灣漢墓》,文物出版社,1988年。
②陳小波:《布山縣治考》,《廣西壯族博物館文集》第三輯,廣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
陳小波:《布山縣治貴港説質疑》,《廣西壯族博物館文集》第四輯,廣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
③漆招進:《桂林歷史探源》,《廣西壯族博物館文集》第四輯,廣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
[1-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