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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信箱

鎖定
“市長信箱”是市政府通過網絡密切聯繫羣眾、收集羣眾意見建議的重要渠道,是羣眾向市政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的一個重要方式,是市政府與市民、社會互動的一個重要途徑。 [3] 
中文名
市長信箱
信箱用途
收集羣眾意見建議,向市政府反映情況 [3] 

市長信箱信箱使用

一般情況下,來信均由市信訪局網信科工作人員分發給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辦理。但一些敏感、尖鋭或牽扯多個職能部門的重大問題,才會呈給市長本人閲處,並按照市長要求轉給相關部門處理,繼而直接答覆來信人。
各級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收到市信訪局轉來的羣眾投訴件後(包括來信、傳真、電子郵件),應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來信人是否受理,15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意見,並回復來信人。據介紹,工作人員收到羣眾來信後,將根據來信的內容,轉發給有相關權限的部門處理。
在受理來信時,如遇到特殊情況,可以申請延時辦結,最多可以延時30天。不予受理的,須向來信人説明原因;不屬承辦單位職能範圍的,則由收件單位説明理由後,退回市信訪局重新分發。
羣眾來信超過3個工作日未受理的,系統會自動發出藍牌警告;超過12工作日未受理的,發出黃牌警告;超過30個工作日未受理或辦理的,將發出紅牌警告。出現紅、黃牌的單位會被記錄下來,並作為年終“公述民評”考核的一個依據,給予相應的扣分。市信訪局網信科負責人表示,並不是所有信件都給予受理。一般情況下,各類投訴件如果沒有投訴人名稱、地址、聯繫方式或內容表述不清的情況,可不予答覆。
據受理“市長信箱”的工作人員介紹,市民給“市長信箱”寫信時,反映的內容要屬實,並使用真實姓名和聯繫方式,以便相關部門及時處理,並在處理來信過程中聯繫來信人,儘快解決所反映的問題。市民的姓名和聯繫方式都是保密的,不會對外泄露,大可放心。
工作人員建議,市民不要在市政府門户網站裏一信多投,以減少後台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避免重複勞動。 [1] 

市長信箱如何寫信

(一)寫信流程
(1) 認真閲讀《注意事項》和《寫信須知》。 [2] 
注意事項:
1、為了保證“市長信箱”暢通,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為寫信人服務,請寫信人認真填寫表格,帶* 項不能為空。請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繫方式,如需保密,會為寫信人資料保密。
2、請寫信人保存好信件編號及密碼,以便查詢辦理結果。
3、寫信人需承擔因自己的信件內容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4、請寫信人在發表信件時務必使用文明用語。對於含有不文明用語的信件,市長信箱將不予受理。 [2] 
(2) 填寫信件內容是整體發信流程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寫信人最關心的部分,在這裏,寫信人要填寫信件的標題、內容和真實有效的聯繫方式,需要時可以上傳附件。
(3) 重新填寫是為了方便寫信人如果對自己已填寫的信件內容不滿意,則可點擊“重置”按鈕清空全部輸入內容,重新填寫信件。寫信人在確認自己所填寫的信件內容無誤後,可以點擊“提交”按鈕上傳信件。
(4) 在點擊“提交”按鈕後,網頁會彈出提示框,寫信人需要記錄好自己的信件編號,以便查詢結果。在點擊提示框中的“確認”按鈕後,即完成了整體發信流程。 [2] 
(二)查詢流程
(1) 在市長信箱頁面中點擊左側的“查詢信件”圖標,即可進入查詢頁面。
(2) 網站提供的查詢方式有兩種: [2] 
查詢方式一:寫信人輸入信件編號和查詢密碼,點擊“查詢”按鈕即可查詢自己所寫的信件。
查詢方式二:輸入信件的時間範圍、處理情況、信件類別、轉辦部門、批示意見、信件來源、信件類型、搜索領域和關鍵字,點擊“查詢”按鈕可以查詢歷年的公開信件。 [2] 
(三)評論流程
寫信人可通過輸入密碼,對該信件的辦理結果進行滿意度評價或選擇填寫相應的評論。 [2] 

市長信箱登錄信箱

1.“市長信箱”賬號需實名認證,註冊時應當提供本人真實姓名、電話、地址、身份證號碼,確保網上來信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2.輸入正確的用户名、密碼和驗證碼後,可開始寫信或查詢結果。
3.如網上來信內容屬於信訪事項,將導入“網上信訪”渠道,按照《信訪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受理、辦理和答覆。
4.2018年1月1日前註冊的“市長信箱”用户需將註冊信息補充完整,完成實名認證後方能正常使用“市長信箱”。 [3] 

市長信箱信箱制度

一、本信箱歡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等方面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有合理訴求的初信、有價值的意見或建議,我們將督促責任單位在法定期限內儘快辦理、回覆。
根據《信訪條例》規定,信訪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提出投訴請求的,建議您先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其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若有關責任單位應當受理而未受理,或未按規定辦理時,再向本信箱反映。
檢舉、揭發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建議您通過紀檢監察渠道反映,提供具體的事實、證據或線索。此類事項適用紀檢監察相關規定,網上不回覆。
二、根據《信訪條例》有關規定,以下來信可不予回覆:
(一)姓名及住址、電話等聯繫方式不真實的來信;
(二)反映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及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來信;
(三)反映的問題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來信;
(四)信訪事項已經依法處理終結,不能提出新的事實或理由的來信;
(五)無實質內容的來信,以及不屬行政機關受理職責的其他來信。
三、向本信箱反映問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做到:
(一)對註冊信息及反映問題的真實性負責;
(二)寫信時應説明請求事項、事實經過和理由,內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論事、詳略得當,不得歪曲或捏造事實,誹謗、誣告、陷害他人。同時請不要用鏈接網頁或下載其他媒體報道的形式代替寫信。
(三)請愛護市長信箱,勿故意發送空白信件、亂碼、無聊文字等到信箱,更不要上傳病毒、木馬等攻擊信箱。相同內容在部門或單位處理過程中請勿重複來信。
(四)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和規定,在來信中不發表含有侮辱、猥褻、色情、人身攻擊和反黨反政府的言論。
(五)向市長信箱發送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責。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