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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舶提舉司
鎖定
市舶提舉司,唐代宗廣德元年(763年)置廣州市舶使,這是我國海關征税的開始。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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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舶提舉司
- 性 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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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名
- 朝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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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 職 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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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出入海港之船舶、徵收商税等
- 品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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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六品
宋代沿置,於廣州、杭州、明州等地設提舉市舶司,掌檢查出入海港之船舶、徵收商税等事。元沿置,延祐元年(1314年),於江浙行省慶元、泉州二路及江西行省廣州路各設市舶提舉司,掌海外貿易查禁,課植等事,秩從五品,設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二員,知事一員。明代於福建之泉州、浙江之明州、廣東之廣州設置市舶提舉司。各設提舉一人,從五品;副提舉二人,從六品。掌海外朝貢市易之事。見《歷代職官表·關税各官》、《明史·職官志四》。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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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連達編著,中國官制大辭典,上海大學出版社,2010.1,第20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