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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公主
鎖定
- 中文名
- 李氏
- 別 名
- 巴陵公主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逝世日期
- 653年
巴陵公主簡介
巴陵公主相關史料
巴陵公主新唐書·本紀第三
巴陵公主新唐書·列傳第八
巴陵公主新唐書 列傳第十五
二子:哲威、令武。哲威為右屯衞將軍,襲封。坐弟謀反,免死,流邵州。起為交州都督,卒。令武尚巴陵公主,遷太僕少卿、衞州刺史、襄陽郡公。與房遺愛謀反,貶嵐州刺史,自殺。公主亦賜死。
巴陵公主舊唐書·本紀第四
四年春正月癸丑朔,上臨軒,不受朝,以濮王泰在殯故也。丙子,新除房州刺史、駙馬都尉房遺愛,司徒、秦州刺史、荊王元景,司空、安州刺史、吳王恪,寧州刺史、駙馬都尉薛萬徹,嵐州刺史、駙馬都尉柴令武謀反。
二月乙酉,遺愛、萬徹、令武等並伏誅;元景、恪、巴陵高陽公主並賜死。丙辰,上御觀德殿,陳逆人房遺愛等口馬資財為五垛,引王公、諸親、蕃客及文武九品己上射。
巴陵公主舊唐書·列傳第八
子哲威,歷右屯營將軍,襲爵譙國公。坐弟令武謀反,徙嶺南。起為交州都督,卒官。令武尚巴陵公主,累除太僕少卿、衞州刺史,封襄陽郡公。永徽中,坐與公主及房遺愛謀反,遣使收之。行至華陰,自殺,仍戮其屍。公主賜死。
巴陵公主資治通鑑·一百九十九卷
三年(壬子,公元652年) 散騎常侍房遺愛尚太宗女高陽公主,公主驕恣甚,房玄齡薨,公主教遺愛與兄遺直異財,既而反譖遺直。遺直自言,太宗深責讓主,由是寵衰;主怏怏不悦。會御史劾盜,得浮屠辯機寶枕,雲主所賜。主與辯機私通,餉遺億計,更以二女子侍遺愛。太宗怒,腰斬辯機,殺奴婢十餘人;主益怨望,太宗崩,無戚容。上即位,主又令遺愛與遺直更相訟,遺愛坐出為房州刺史,遺直為隰州刺史。又,浮屠智勖等數人私侍主,主使掖庭令陳玄運伺宮省祥。
先是,駙馬都尉薛萬徹坐事除名,徙寧州刺史,入朝,與遺愛款暱,對遺愛有怨望語,且曰:“今雖病足,坐置京師,鼠輩猶不敢動。”因與遺愛謀,“若國家有變,當奉司徒荊王元景為主。”元景女適遺愛弟遺則,由是與遺愛往來。元景嘗自言,夢手把日月。駙馬都尉柴令武,紹之子也,尚巴陵公主,除衞州刺史,託以主疾留京師求醫,因與遺愛謀議相結。高陽公主謀黜遺直,奪其封爵,使人誣告遺直無禮於己。遺直亦言遺愛及主罪,雲:“罪盈惡稔,恐累臣私門。”上令長孫無忌鞫之,更獲遺愛及主反狀。
司空、安州都督吳王恪母,隋煬帝女也。恪有文武才,太宗常以為類己,欲立為太子,無忌固爭而止,由是與無忌相惡,恪名望素高,為物情所向,無忌深忌之,欲因事誅恪以絕眾望。遺愛知之,因言與恪同謀,冀如紇士承基得免死。
四年(癸丑、公元653年)
春,二月,甲申,詔遺愛、萬徹、令武皆斬,元景、恪、高陽、巴陵公主並賜自盡。上泣謂侍臣曰:“荊王,朕之叔父,吳王,朕兄,欲丐其死,可乎?”兵部尚書崔敦禮以為不可,乃殺之。萬徹臨刑大言曰:“薛萬徹大健兒,留為國家效死力,豈不佳,乃坐房遺愛殺之乎!”吳王恪且死,罵曰:“長孫無忌竊弄威權,構害良善,宗社有靈,當滅族不久!”
乙酉,侍中兼太子詹事宇文節,特進、太常卿江夏王道宗、左驍衞大將軍駙馬都尉執失思力並坐與房遺愛交通,流嶺表。節與遺愛親善,及遺愛下獄,節頗左右之。江夏王道宗素與長孫無忌、褚遂良不協,故皆得罪。戊子,廢恪母弟蜀王為庶人,置巴州;房遺直貶春州銅陵尉,萬徹弟萬備流交州。罷房玄齡配饗。
巴陵公主影視形象
巴陵公主太宗公主
汝南公主,母不明,早亡。
豫章公主,母下嬪,長孫皇后養,下嫁唐義識,陪葬昭陵。
巴陵公主,母不明,下嫁柴令武,因“房遺愛謀反案”,永徽四年賜死,顯慶中追贈比景(北景)公主,立廟於墓。
普安公主,母不明,下嫁史仁表,陪葬昭陵。
蘭陵公主李淑,字麗貞,母不明,下嫁竇懷悊,根據碑文,卒年不晚於顯慶四年;墓誌為第十九女,與新唐書不符,陪葬昭陵。
高陽公主,母不明,下嫁房遺愛,因“房遺愛謀反案”,永徽四年賜死,顯慶中追贈合浦公主;
金山公主,母不明,早亡。
晉陽公主,字明達,母長孫皇后,早亡;
常山公主,母不明,未及下嫁,薨顯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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