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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封建領地制

鎖定
巴西封建領地制是葡萄牙在巴西實行的殖民體制。1799年若昂親王攝政時又取消了其他封建領地,並以各封建領地的地域為基礎,建立省制,由國王統轄。
中文名
巴西封建領地制
取消時間
1799年
本    質
制度
所屬國家
巴西
正文
葡萄牙在巴西實行的殖民體制。葡萄牙王室為鞏固在巴西的殖民統治,於1530年派馬丁·阿豐索·德索薩(Martim Afonso de Sousa,約1500—1571年)率領艦隊和400名移民在巴西建立永久殖民地 Captaincy Colonies of Brazil。
1532年葡萄牙王室決定在巴西推行世襲領地制。
1534~1536年,巴西沿岸地區陸續出現了14個巨大的封建領地(一説13個,另一説15個),分屬12個大貴族管轄。封建領地呈長條形,最窄10裏格,最寬 100裏格,東起大西洋海岸,西至託德西利亞斯線(即教皇子午線)。
受封貴族稱領主,承擔領地開拓、防禦、財政的全部責任。有分配土地、建造城鎮、組織司法行政機構、徵税、通商和奴役印第安人等權力。但須承認王室對巴西木與香料的壟斷權,把礦產收入的 1/5、漁業收入的1/20上繳王室。封建領地疆界不得變更和重新劃分,領地由領主世代相襲。
後因領主各自為政,割據一方,葡王室為加強對巴西殖民地的控制,於1549年任命T.de索薩為巴西第一任總督,以巴伊亞為首府,統一管理各個封建領地,領主的權力逐步削弱。
1750~1777年,9個封建領地被葡萄牙國王收回。1799年若昂親王攝政時又取消了其他封建領地,並以各封建領地的地域為基礎,建立省制,由國王統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