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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桑

(革命烈士)

鎖定
巴桑(1940-1999年),男,藏族,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藏曆第十六繞迥鐵陽龍年),出生在芒康縣宗西鄉一個貧苦農奴家庭。1959年參加工作,196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西藏芒康縣宗西區通古鄉民兵排長、治保主任、貧協主任、鄉長、革委會主任。
中文名
巴桑
國    籍
中國
民    族
藏族
出生日期
1940年
逝世日期
1999年
出生地
西藏芒康縣宗西鄉

巴桑人物生平

1959年參加工作,196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西藏芒康縣宗西區通古鄉民兵排長、治保主任、貧協主任、鄉長、革委會主任;1988年撤區並鄉後,任宗西鄉通古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等職。
1959年民主改革初期,在社情極其複雜、叛亂分子活動猖獗的情況下,巴桑不顧個人及家庭安危,積極為平叛部隊和地方工作隊提供食宿,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1961年春,芒康縣宗西、戈波一帶的100多名叛亂分子聚集山頭,公開反對黨的民主改革政策。叛首羅布江村及東布繞鄧、炯繞次仁、子達旺堆等人公開搶劫老百姓的財物,繼續與人民為敵。人民解放軍奉命清剿這股叛亂分子,將羅布江村擊斃,其餘3人見勢已去,只好束手就擒。平叛期間,巴桑積極參加圍剿羅布江村等叛亂分子的戰鬥,先後兩次受到平叛部隊的嘉獎,被當地人稱之為“通古英式步槍”。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巴桑帶領羣眾在通古河兩岸窄小的壩子上發揚“拓荒牛”精神,先後開墾荒地300多畝,為切實解決羣眾的温飽問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初步改變了全村貧窮落後的面貌。
1989年以來,在反分裂鬥爭中,巴桑積極組織羣眾公開揭批達賴反動集團的罪行,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巴桑還十分重視對寺廟的教育和管理,組織僧尼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並在通古村的吉色寺、格南寺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作為一名農牧區基層組織的黨支部書記,巴桑注重發揮黨支部的核心領導作用和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建立健全了共青團、婦聯、民兵、治保等村級配套組織,使通古村黨支部成為帶領全村羣眾艱苦創業的堅強戰鬥堡壘。
1996年後,巴桑組織羣眾投工投勞4453人(次),幫助全村13户無住房困難户建起了新房。還發動全村黨員幹部和農牧民富裕户先後給貧困户捐贈牲畜466頭(只、匹),到1998年底,全村順利實現了脱貧。芒康縣發給巴桑年終綜合目標獎金200元,而巴桑卻把獎金全部分給了村裏的其他幹部。為了抵禦洪水的襲擊,巴桑帶領幹部、羣眾在通古河地段築起了一條長400米、寬2米、高1米的防洪堤,確保了223畝農作物的增產增收。
20世紀90年代,宗西鄉的宗族勢力有所抬頭。同時,被擊斃的叛首羅布江村之子曲吉旺秋一直對巴桑耿耿於懷,伺機報復。
1999年5月7日下午3時許,曲吉旺秋糾集宗族勢力的3名歹徒來到通古村,藉口買鹽買酒,趁機瞭解巴桑的行蹤。傍晚8時,曲吉旺秋等歹徒見巴桑從家中出來時就緊跟其後,當巴桑走到通古河東岸時,曲吉旺秋見其周圍無人,便抽出藏在腰間的藏刀砍向巴桑的脖子,受傷的巴桑用手捂着傷口,與歹徒進行殊死搏鬥。此時,後面的2名歹徒見巴桑還在跑動,掏出手槍向他連開11槍,巴桑倒地身亡,終年59歲。

巴桑人物榮譽

1999年9月9日,自治區黨委追認巴桑為優秀共產黨員。同年11月2日,自治區人民政府追認巴桑為革命烈士。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