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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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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歷史,巴拿馬共和國位於中美洲巴拿馬地峽 [1] 
中文名
巴拿馬歷史
國家/地區
巴拿馬
境內巴拿馬運河溝通大西洋與太平洋,素有“世界橋樑”之稱。面積77082平方公里,人口209萬(1983),印歐混血種人佔65%,黑人佔13%,白人佔11%,印第安人佔10%。居民中93%信奉天主教。官方語言為西班牙語。首都巴拿馬城。西班牙殖民統治時期 巴拿馬地峽原為奇布查、加勒比等印第安人部落聚居地。1502年C.哥倫布第四次航行美洲時在此登陸並建立殖民據點。1513年V.N.de巴爾沃亞穿越地峽到達太平洋岸,宣佈地峽為西班牙王室所有。1519年P.阿里亞斯·達維拉建巴拿馬城,地峽淪為西班牙殖民地。殖民統治時期巴拿馬行政歸屬幾經變動。1535~1542年由巴拿馬檢審庭管轄。1542~1565年劃歸危地馬拉都督府。1565~1718年劃歸秘魯總督區。1718年以後劃歸新格拉納達總督區。巴拿馬是美洲西班牙殖民地的重要貿易中心和物資轉運站,來自馬尼拉等地的商船將商品經巴拿馬運銷南美洲,來自秘魯等地的貴重金屬與其他物產也經此運往宗主國。16世紀60年代,每年經巴拿馬轉運的貨物達1萬噸以上。1671年英國海盜H.摩根劫掠並燒燬巴拿馬城。美國的干涉與運河的建成 1821年11月28日巴拿馬脱離西班牙殖民統治,加入大哥倫比亞共和國,稱地峽省。1830年該共和國解體,巴拿馬於次年加入新格拉納達共和國(即今哥倫比亞)。1840~1841年巴拿馬脱離哥倫比亞另立地峽國。以後多次出現分離運動,均告失敗。1855年美國建成橫貫地峽的鐵路,並獲得大量利潤。1903年,美國為了取得開鑿巴拿馬運河的特權,策動巴拿馬脱離哥倫比亞,派出艦隊阻止哥倫比亞軍隊干預,11月4日巴拿馬脱離哥倫比亞,成立巴拿馬共和國。(見巴拿馬獨立)巴拿馬政府於1903年11月18日與美國簽訂關於運河問題的不平等條約(見美國-巴拿馬條約),規定巴拿馬將一條10英里寬的地帶,即所謂“運河區”,交美國永久控制,美國享有在巴拿馬駐軍和“維持秩序”等特權。1904年M.阿馬多爾·格雷羅出任總統,頒佈第一部憲法,承認美國在巴拿馬有“恢復公眾和平與憲法秩序”的權利。1914年巴拿馬運河建成,美國取得巨大的經濟與戰略利益,美國管轄下的運河區成為巴拿馬國土上的“國中之國”。美國多次派軍隊干涉巴拿馬內政。1917年美資巴拿馬電力與電燈公司成立;1925年美國聯合果品公司在巴拿馬取得25000公頃土地。美國壟斷資本的滲入嚴重阻礙了巴拿馬民族經濟的發展。反美鬥爭的不斷高漲 B.波拉斯執政期間(1912~1916;1918~1920;1920~1924)採取削弱教會權力措施;總工會等羣眾組織相繼成立。30年代,社會黨和共產黨先後成立。1936年H.阿里亞斯政府在羣眾鬥爭推動下與美國締約,取消1903年條約中美國武裝干涉巴拿馬內政的特權,將運河年租金由25萬美元增加到43萬美元。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藉機在巴拿馬租借134處軍事基地。戰後,巴拿馬人民反美鬥爭不斷高漲,促使政府陸續收回一部分軍事基地,並於1955年再次修改1903年條約,運河年租金提高到193萬美元。1964年1月,巴拿馬爆發反美風暴,要求收回運河和運河區主權,遭到美軍殘酷鎮壓,21人死亡,300人負傷;巴拿馬政府宣佈與美國斷交。在人民鬥爭和世界輿論壓力下,美國被迫同意與巴拿馬重新談判一項運河條約。1968年10月,國民警衞隊司令O.托里霍斯·埃雷拉執政,1972年制訂新憲法,D.B.拉卡斯任總統,托里霍斯·埃雷拉任政府首腦。托里霍斯·埃雷拉政府與美國進行了曠日持久的談判,1977年9月7日兩國簽訂巴拿馬運河條約和“關於巴拿馬運河永久中立和經營條約”,規定美國在1999年12月31日將運河移交給巴拿馬,並全部撤軍。從而徹底廢除了1903年不平等條約。托里霍斯·埃雷拉政府還從跨國公司手中收回了18萬公頃土地;將美資電力與電燈公司、一家外資檸檬公司、一傢俬營微波公司等收歸國有;建立了遍佈全國的國家通訊網;實行城市客運合作化;倡導建立由中美洲和加勒比國家組成的香蕉出口國聯盟。巴拿馬成為一個重要的國際貿易與金融中心,約有300家外國公司在科隆自由區從事轉口貿易,80多家外國銀行在巴拿馬城開業。1978年10月,A.羅約當選總統,繼續執行托里霍斯·埃雷拉的內外政策。1982年羅約辭職,副總統R.德·拉·埃斯普列利亞就任總統。1984年5月,N.A.巴爾萊塔當選為總統。80年代以來,巴拿馬參加孔塔多拉集團並參與拉美經濟一體化。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