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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

鎖定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勝利北路。全院現有內設機構28個,其中派出人民法庭5個、專業審判庭2個;幹警143人,其中法官95人、執行員14人,審執人員本科以上學歷佔98%以上。
中文名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
區    位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
地    址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勝利北路
郵政編碼
015000
聯繫電話
0478-8274852
成立時間
1950年05月01日
全院人數
143人
院長姓名
梁旌斌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法院簡介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0年,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勝利北路。全院有內設機構28個,其中派出人民法庭5個、專業審判庭2個;幹警143人,其中法官95人、執行員14人,審執人員本科以上學歷佔98%以上。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臨河區法院機關內設28個職能部門,派出新華、狼山、幹召廟、雙河、開發區等5個人民法庭,另設交通事故與勞動爭議專業審判庭、城市建設專業審判庭。2014年7月,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司法改革的相關精神,我院獲批為內蒙古自治區法院系統首家審判長、執行長負責制改革試點,打破了以往的審判庭室侷限,組建了31個審判、執行團隊。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2012年、2013年分別受理案件6448件、11536件;2014年截止10月20日,受理案件13191件,居自治區基層法院第2位,一線法官、執行員平均辦案已達156件。近年來,臨河區法院堅持改革創新,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審判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多項工作走在了法院的前列。 一是創建“訴調三層對接”矛盾化解機制。2011年,我院根據農村、城區和院機關的不同特點,創造性地推出了這一模式,收到了人民調解組織調處矛盾能力增強、法院案件減少、解決糾紛效率提高等多重效果。2012年以來,年均訴外化解矛盾糾紛2000餘件,我院訴訟案件數從2010年的8221件、2011年的7741件下降到2012年的6448件。近兩年來,我院不斷深化鞏固,成立了獨立編制的司法確認室,區委將協助法院文書送達、調解、執行等工作納入鄉鎮、辦事處網格管理,將“萬人成訟率”等指標納入維穩考核。二是積極推行民事裁判文書簡化改革。2013年,我院借鑑外地的先進經驗,根據本院案件的特點,推出了“直判式”、“要素式”兩種民事裁判簡易文書,實現了“簡案簡寫、當庭宣判、文書簡潔易懂”的效果,贏得了當事人及律師和社會各界的好評。同時,這一改革有效帶動了庭審方式的改革,歸納總結了民間借貸、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交通事故等30餘種類型化案件庭審模板,審判人員按照模板中各項要素依次審理,最大限度避免漏查、漏審、漏記、漏判的情形,實現了庭審運行規範化、司法產品標準化。去年12月30日,自治區高院在我市召開全區民事裁判文書改革現場會,全面推廣我院的經驗做法。三是穩妥推進審判長、執行長負責制改革。今年,我院以“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為切入點,以解決“案多人少”矛盾為直接動因,以物質激勵和責任追究為保障,全力推行審判長、執行長負責制改革。改革於7月上旬全面實施推開,打破了以庭、室、局界限,組建審判、執行團隊31個,取得了職權配置進一步優化、審判人員實現正向流動、審判資源得到最大限度地整合、聚集和優化等顯著成效。……(略)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三年來,臨河區法院先後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全國青少年維權崗”、“全國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自治區優秀法院”、“自治區法院文化建設示範單位”、“自治區首批司法公開示範單位”、“自治區涉訴信訪先進集體”等榮譽,2013年榮立自治區高院“集體一等功”;在全市法院目標管理考核中,2011年、2012年兩年位列第二名,2013年以較明顯優勢取得第一名;連續六年被臨河區委評為實績突出領導班子;今年9月份,被臨河區委、政府榮記集體三等功;最近,自治區高院將我院推選為全國優秀基層法院。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現任領導

院長:梁旌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