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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淖爾市統計局

鎖定
巴彥淖爾市統計局是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統計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文名
巴彥淖爾市統計局
機構隸屬
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
機構性質
政府職能
機構職能
統計工作

巴彥淖爾市統計局領導班子

張小龍:局長 [4] 
呂克:黨組書記,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王少雄: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綜合科、工業科、投資科、商貿科、服務業科、能源科、農調隊。
石傑: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黨總支、辦公室、社會科、法規科、城調隊、民調中心、普查中心、數管中心。 [1] 

巴彥淖爾市統計局職能配置

第一條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的《巴彥淖爾市機構改革方案》和市委辦、政府辦印發的《巴彥淖爾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巴度淖爾市統計局是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第三條 市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巴彥淖爾市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全市統計改革建設規劃,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全市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旗縣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旗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三)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牧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劃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等全市國民經濟各行各業的統計調查,以及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彙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各旗縣區各部門各單位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和統計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向市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依法審批或備案全市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各旗縣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統計基層業務工作,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統計業務培訓。按規定管理旗縣區統計部門的中央財政統計事業經費。
(八)負責擬訂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規劃,建立、管理和維護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指導各旗縣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九)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巴彥淖爾市統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議組織、文件起草和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檔案、機要、保密、保衞等工作。制定機關規章制度。負責重要工作的組織實施、督查督辦等。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管理和人才工作。管理全市統計部門中央財政統計事業經費和機關本級經費。負責機關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承擔機關會計核算和全市統計系統的財務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草擬、擬訂全市統計改革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核算及投入產出、非公經濟、民營經濟、小康監測調查,組織指導旗縣區國民經濟核算。開展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分析研究。開展“三新”經濟和派生產業增加值核算。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填報工作。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統計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對各專業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負責整理編輯全市及分地區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統計資料併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承辦統計新聞發佈會。承擔黨委政府考核中的經濟指標監測工作。負責輿情監測、應對處置工作。審核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制度、調查方案。負責統計方法制度研究和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編制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三)工業交通統計科。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和運輸、郵電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彙總和提供生產運行、經濟效益、企業經營狀況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工業經濟運行分析研究,提供對策建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四)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彙總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分析研究,提供對策建議。開展組織指導有關部門、行業和基層統計工作。
(五)能源與環境統計科。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彙總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的統計監測,負責全市能源平衡核算。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能源與環境有關情況分析研究,提供對策建議。組織指導有關部門行業和基層統計工作。
(六)社會科技統計科。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統計調查和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組織實施1%人口抽樣調查、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科技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收集、整理、江總和提供社會、科技、人口、就業和勞動工資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社會、科技有關情況分析研究,提供對策建議。組織指導有關部門、行業和基層統計工作。
(七)商貿統計科。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行業發展變化、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商業業態與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彙總和提供進出口貨物、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商貿經濟運行分析研究,提供對策建議。組織指導有關部門、行業和基層統計工作。
(八)統計執法監督科。組織實施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辦理統計違法舉報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建立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完善統計信用制度。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等法律事務,承擔機關重大事項和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 [1] 

巴彥淖爾市統計局行政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正處級),副局長2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11名(8正3副)。 [1] 

巴彥淖爾市統計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表彰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