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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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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環境署巴塞爾公約亞洲太平洋地區培訓和技術轉讓區域中心(正式名稱“亞洲太平洋地區危險廢物管理培訓與技術轉讓中心”,稱作“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簡稱“亞太中心”)是根據《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簡稱“巴塞爾公約”)締約方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於1997年成立運行的機構,是全球14個巴塞爾公約區域和協調中心之一。 [1] 
中文名
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
外文名
Basel Convention Regional Centre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 (BCRC Beijing)
成立時間
2011年5月20日
機構地址
清華大學環境學院
主管部門
生態環境部和清華大學共同管理

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研究方向

聯合國環境署巴塞爾公約亞洲太平洋地區培訓和技術轉讓區域中心(正式名稱“亞洲太平洋地區危險廢物管理培訓與技術轉讓中心”,稱作“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簡稱“亞太中心”)是根據《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簡稱“巴塞爾公約”)締約方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於1997年成立運行的機構,是全球14個巴塞爾公約區域和協調中心之一。
亞太中心兼具促進巴塞爾公約和斯德哥爾摩公約區域履約的職責,協助區域內的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實現兩公約的各項目標,核心職能包括培訓、技術轉讓、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和宣傳活動。亞太中心分別於2009年和2011年獲得使用巴塞爾公約logo和UNEP logo的授權書。

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發展歷史

亞太中心是根據《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簡稱“巴塞爾公約”)締約方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於1997年成立運行的機構。2009年5月,亞太中心被《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簡稱“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四次會議批准為斯德哥爾摩公約區域中心,是全球16個斯德哥爾摩公約區域中心之一。2011年5月20日,經國務院授權,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代表中國政府)與巴塞爾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Katharina Kummer Peiry(代表巴塞爾公約締約方大會)簽訂了《關於建立巴塞爾公約亞洲太平洋地區培訓和技術轉讓區域中心的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
2010年11月,環境保護部和清華大學共同簽署了《關於開展國家危險廢物管理培訓與戰略研究的合作協議》,亞太中心為落實該協議的主體單位,實施全國危險廢物管理培訓,開展危險廢物管理戰略和政策研究,旨在提升我國危險廢物管理能力和管理戰略研究水平。2012年8月,環境保護部和清華大學簽署了《關於巴塞爾公約亞洲太平洋地區培訓和技術轉讓區域中心建設管理的協議》,以落實《框架協議》有關規定,保障亞太區域中心正常運行。根據《框架協議》,亞太中心於2014年建立了由4個亞太中心服務國家巴塞爾公約官方聯絡點提名的代表組成的指導委員會,職責是向亞太中心就其開展的與其區域職能相關的各項活動的計劃和實施提供建議,對亞太中心的運作進行全面監督。2016年10月24日,亞太中心指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清華大學召開,來自中國、柬埔寨、老撾和蒙古的國家代表作為指導委員會成員參加會議,審議批准了亞太中心2017-2030年戰略規劃。

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科研條件

框架協議對中心獨立運行、享受免税待遇和特權豁免條款等進行了規定。亞太中心兼具促進巴塞爾公約和斯德哥爾摩公約區域履約的職責,協助區域內的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實現兩公約的各項目標,核心職能包括培訓、技術轉讓、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和宣傳活動。亞太中心分別於2009年和2011年獲得使用巴塞爾公約logo和UNEP logo的授權書。2015年4月,亞太中心獲准成為聯合國區域發展中心IPLA東亞次區域秘書處。2016年,作為依託單位,成立了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循環經濟分會。自2016年起,與南亞環境合作署等十餘機構和地方政府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推動亞太區域公約履約。

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科研成就

框架協議對中心獨立運行、享受免税待遇和特權豁免條款等進行了規定。亞太中心兼具促進巴塞爾公約和斯德哥爾摩公約區域履約的職責,協助區域內的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實現兩公約的各項目標,核心職能包括培訓、技術轉讓、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和宣傳活動。亞太中心分別於2009年和2011年獲得使用巴塞爾公約logo和UNEP logo的授權書。
2013年巴塞爾公約締約方大會第11次會議和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方大會第6次會議決議,要求自2015年締約方大會開始,每隔四年對區域中心績效表現和可持續性工作進行評估。亞太中心分別在2015年和2019年兩次評估獲得滿分,是全球唯一一個連續兩次在兩個公約的評估中均獲滿分的區域中心。

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人才培養

經過20餘年的發展,亞太中心已逐漸形成了化學品和廢物管理政策和技術研究、能力建設、信息交換等優勢領域,擁有三十餘名具有博士或碩士學歷的專職人員和數十名教授專家的兼職技術團隊組成的人員隊伍。在全體人員的不懈努力下,亞太中心的國際影響力日益提升。2009年11月,亞太中心成為亞洲區域3R (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論壇發起單位之一;2010年5月,亞太中心獲准成為由聯合國大學發起的“解決電子廢物問題倡議(StEP)”的東北亞區域聯絡點。

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機構領導

主任:任勇(兼任)。任職時間:2022-至今
現任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司長。
執行主任:李金惠 教授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