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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勒斯坦分治決議

鎖定
巴勒斯坦分治決議全稱《巴勒斯坦將來治理(分治計劃)問題的決議》。1947年4月28日聯合國大會特別委員會召開會議專門討論巴勒斯坦問題巴勒斯坦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成為英國委任統治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英、美支持猶太復國主義運動,大批猶太人移入巴勒斯坦,當地阿拉伯人猶太人之間經常發生衝突。帝國主義利用他們的矛盾,製造分裂。 [1] 
中文名
巴勒斯坦分治決議
頒佈時間
1947年4月28日
發佈單位
聯合國大會特別委員會
全    稱
巴勒斯坦將來治理(分治計劃)問題的決議
相關事件
聯合國為了解決阿以矛盾,決定成立一個由澳大利亞等11國組成的委員會,對爭端提出報告。9月,委員會提出報告,但在特別委員會內部未取得一致意見。11月29日,聯合國大會不顧阿拉伯國家提出推遲表決的要求,以33票贊成、13票反對、10票棄權通過這個決議。美、蘇投了贊成票。這個分治決議規定,1948年8月1日前英國必須結束委任統治。然後成立阿拉伯國和猶太國。阿拉伯國包括加利利地區、約旦河以西和加沙地區,面積1.1萬平方公里。巴勒斯坦其餘地區1.4萬平方公里為猶太國。按這一方案,占人口總數不到1/ 3的猶太人將佔有巴勒斯坦全部面積的56%;占人口2/ 3以上的阿拉伯人,只佔44%的土地。當時猶太人實際所佔的土地僅是巴勒斯坦總面積6%。經過分治,猶太人獲得的土地大部分是肥沃的沿海地帶,而阿拉伯人的地區大部分是丘陵和貧瘠地區。這種不公正的劃分激起了阿拉伯國家和人民的公憤。
參考資料
  • 1.    鄭建邦. 國際關係辭典: 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