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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公安局

鎖定
根據中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巴中市市縣鄉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川委2001137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巴中市市級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巴委發200136號),設置巴中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是維護社會穩定、負責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的、不同於一般行政機關的、具有武裝性質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巴中市公安局
地理位置
巴中市
相關法律
川委2001137號
工作任務
負責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執法等
現任領導
何渝

巴中市公安局職能介紹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領導、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收集、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敵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提供信息並提出對策。
(三)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建設,按管轄辦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案件。
(四)組織、指導全市公安偵查工作;組織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政治案件、有影響的重大刑事案件和跨縣、市的重大案件;指揮處置危害社會安定的騷亂和羣體性突發事件;協調處置重大治安搶險事件。
(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證、文化娛樂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依法管理非軍系統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和其它危險物品;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六)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秩序;組織、協調、處置重特大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機動車輛和駕駛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以及來訪的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衞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
(八)組織、指揮全區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九)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偵破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
(十)依法管理國籍、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禁毒、緝毒工作;指導並直接參與重大毒品案件的偵破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辦收容教養審批工作;管理強制戒毒所。
(十三)指導、管理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四)組織、實施公安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等公安科學技術工作。
(十五)依法監督管理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以及羣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六)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教育訓練和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
(十七)組織、管理、分配公安裝備、被裝和經費。
(十八)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對幹部實施監督;查處或督辦重大違紀案件。
(十九)組織指揮武警、消防部隊執行公安任務。
(二十)指導市內林業、交通公安業務工作。
(二十一)承辦市政府禁毒委員會、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二)負責全市國家安全工作。
(二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巴中市公安局機構設置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公安局
機關黨委
信訪和羣眾工作科
行政審批處
看守所
交通警察支隊
巡邏防暴警察支隊
禁毒緝毒支隊
刑事偵查支隊
監所管理支隊
治安管理支隊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行政裝備財務處
法制處
信息通信處
公共信息網絡監察支隊
監所管理支隊 [2] 

巴中市公安局領導分工

因工作需要,經局黨委研究決定,對市局領導工作分工、聯繫單位及AB角關係進行調整,現通知如下
何渝(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7]  、督察長):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3]  [5-6] 
魏湘太(市紀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組組長、局黨委副書記):協助局長抓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巡察督導等工作;主持駐市局紀檢組工作,分管警務督察支隊、信訪和羣眾工作處、審計處。
王雲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國內安全保衞支隊、網絡安全保衞支隊、技術偵察支隊、科技與信息通信處、出入境管理支隊、監所管理支隊、市看守所、市強制戒毒所、市拘留所,聯繫通江縣公安局。
張仕松(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刑事偵查支隊、禁毒緝毒支隊、法制支隊、行政審批支隊、聯繫南江縣公安局。
秦 東(局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主持機關黨委工作(含工、青、婦、團及脱貧攻堅工作),分管機場分局、森林公安局,聯繫恩陽區公安分局。
吳和平(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宣傳處、隊伍建設指導處、人事處、警務訓練處,聯繫經開區公安分局。
張 偉(局黨委委員、常務副局長) [9] 
張斌明(市公安局副局長)
陳小川(市公安局副局長) [8] 
黃歡(市公安局副局長) [10] 

巴中市公安局獲得榮譽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4] 

巴中市公安局地理位置

地址:濱河北路中段3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