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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配

鎖定
差配,古代官府向百姓攤派勞役、賦税。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州縣和僱車牛,百姓必無情願,事須差配,然付腳錢。”
中文名
差配
屬    性
向百姓攤派勞役、賦税
出    處
論變鹽法事宜狀
特    徵
金史·食貨志三
差配
《舊五代史·唐書·明宗紀六》:“﹝三月﹞丙申,詔 鄴都 、 幽 、 鎮 、 滄 、 邢 、 易 、 定 等州管內百姓,除正税外,放免諸色差配。”《金史·食貨志三》:“自立監鑄錢以來,有銅鑛之地雖曰官運,其顧直不足則令民共償。乞與本州司縣均為差配。”
另:CN官場隱晦用語,意指差額選舉配角(參考王躍文長篇小説《蒼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