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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連璧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原副部長)

鎖定
左連璧,男,漢族,1936年11月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起台鎮左莊村人,1963年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畜牧系,中國共產黨黨員,高級農藝師
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副部長,中國檢察學會副會長,中央組織部巡視組組長 [2] 
中文名
左連璧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36年11月
畢業院校
北京農業大學
出生地
河南省商丘市柘城縣起台鎮左莊村
職    稱
高級農藝師

左連璧人物履歷

曾任北京農業大學畜牧系黨總支秘書,北京市農林局幹事、秘書、辦事組副組長,北京市延慶普及大寨縣工作隊隊長,北京市農林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北京市林業局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副局長,北京市大興縣縣長、縣委書記,北京市大發畜產公司黨委書記,監察部局長、司長,中央紀委監察部六室主任、副秘書長,監察部副部長,中國監察學會副會長,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組長。
1984年以來,曾赴日本、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波蘭、新加坡、韓國、巴基斯坦等國家進行考察訪問;1995年至1998年,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副部長。
第九、十屆全國政協委員

左連璧人物成果

左連璧20世紀六七十年代在北京市農林局任職期間,主要從事農林生產的行政管理工作和農林科技的推廣工作。1965年春參加了北京市通縣永樂店公社的“四清”工作之後,參加了“四清”科技工作隊,任隊長,在農村基層從事農業科技普及推廣工作。在北京市農林局、農業局、林業局任職期間,參與了農林生產計劃編制和重大農業生產技術措施的制定工作;參與了北京市的有關農林生產政策的調研和農林牧良種資源的調查和保護工作;與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農村工作委員會一起調研、起草了《北京市林業資源管理暫行條例(草案)》。
在任北京市大興縣縣長、縣委書記期間,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認真履行職責,做好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民主法制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的同時,結合大興實際,重點抓了黃村衞星城的建設;以太陽能和沼氣等再生能源利用為重點的生態農業建設,建成或進一步完善了義和莊(與聯邦德國合作)和劉民營兩個生態村;在中央和北京市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利用義務植樹的有利時機,完成了大興縣數萬畝沙荒的改造工作,初步治理了永定河沿岸的風沙危害;狠抓了以西瓜、蔬菜、牛奶為重點的北京市副食基地的建設工作。
在國家監察部任司(局)長期間,主要負責聯繫華北河東北8省(區、市)的行政監察工作。任中央紀委副秘書長、監察部副部長期間,分工聯繫國務院辦公廳和人事部、鐵道部、交通部、建設部、農業部等近20個部門的紀檢監察工作,在中央紀委常委會的領導下,參與了或組織了一些黨政機關領導幹部的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參與了一些紀檢監察政策法規的調研和制定工作。按照分工,努力管理好中國監察學會工作,同時積極參與行政監察理論的建設工作,編著了《紀檢監察案件檢查教程》、《中國監察制度研究》等。1998年任全國政協委員後,積極參政議政,建言獻策 [3] 
1999年至2000年,受中央委派,擔任中央“三講”教育巡視組組長,先後到兩個國家機關和兩個省開展巡視,在地方黨委和駐在部門黨委(黨組)的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完成了“三講”教育巡視任務。2001年中央開展巡視試點工作後,參加了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組織的巡視試點工作,先後到雲南、遼寧等地巡視。
2003年中央正式建立巡視工作機構後,擔任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組長,負責對部分省(區、市)進行巡視。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