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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曹
鎖定
- 中文名
- 左右曹
- 性 質
- 官署名
- 時 代
- 宋元豐定製
- 內 容
- 人户、土地、錢穀、貢賦、徵役
左右曹官署介紹
左曹之職:以版籍考户口之登耗,以税賦恃軍國之歲計,以上貢辨郡縣之物宜,以徵榷抑兼併而佐調度,以孝義、婚姻、繼嗣之道和人心,以田務、券債之理直民訟。右曹之職:以常平之法平豐兇、時斂散,以免役之法通貧富均財力,以伍保之法聯比閻、察盜賊,以義倉、賑之法救饑饉、恤艱難。以農田水利之政治荒廢、務稼穡,以坊場、河渡之課酬勤勞、省科率。(宋史·職官志)
左右曹中央機構
宋元豐後主掌財政的中央機構。北宋前期以三司掌中央財政大權(見三司使),户部失去了財權,僅置判部事一人,以兩制以上官員充當,主管各地土貢之類細務。熙寧變法期間,司農寺選派變法派的得力官員主判,掌常平、免役、坊場、河渡等財務,成為與三司平行的中央財政機構。元豐五年(1082),改革官制(見元豐改制)以户部掌中央財權,分置左、右曹。以原三司所領主要財政大權歸户部左曹,凡天下人户、土地、錢穀的政令,及版籍、税賦、徵役、土貢、徵榷、户婚、訴訟等事,由户部尚書、左曹侍郎、郎中、員外郎主管;以原司農寺所領主要財政大權歸户部右曹,凡常平、免役、保甲、農田水利、義倉坊場、河渡等事,由户部右曹侍郎、郎中、員外郎主管,右曹侍郎專領,户部尚書不得預右曹事。元祐元年(1086),司馬光執政,廢除新法,改為以户部尚書兼領左、右曹事。紹聖時復行新法,又恢復元豐舊制。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更令專領户部右曹的侍郎可直達奏裁。南宋置四總領所分掌諸路措置移運應辦諸軍錢糧等事,户部金部掌上供、折帛、經總制錢、無額上供、茶、鹽、香、礬等,度支掌督月樁錢,倉部掌和糴糴本催理,户部左、右曹掌僧道免丁錢、常平、免役、坊場、酒課之類,左、右曹不復分領。
左右曹其他信息
紹興四年(1134),詔户部侍郎二員,通治左、右曹,自此相承不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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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左右曹 .中國知網[引用日期201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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