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工程安全等級

鎖定
工程安全等級是指根據工程破壞後果的嚴重性進行劃分。高層建築一般比較重要, 有一定的技術難度, 通常應作為二級建築物, 超高層建築應作為一級建築物; 但在軟土地區, 由於有沉降計算的要求, 高層建築應作為一級建築物為宜。 [1] 
中文名
工程安全等級
出    處
《基礎工程》
定    義
根據工程破壞後果的嚴重性進行劃分
不同的規範,對高層建築安全等級的劃分並不完全相同。如《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 GBJ7-1989)規定“: 20層以上的高層建築,體型複雜的14層以上的高層建築”作為一級安全等級;《北京地區建築地基基礎勘察設計規範》( DBJ01- 501- 92) 規定“:型複雜 20 層以上的高層建築”作為一級安全等級。 [1] 
參考資料
  • 1.    李亮,魏麗敏.基礎工程:中南大學出版社,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