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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轉包

鎖定
我國法律規定,工業轉包是指工業工程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未獲得發包方同意,以贏利為目的,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給他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給其他單位承包並不對所承包工程的技術、管理、質量和經濟承擔責任的行為。我國《建築法》規定,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轉包給他人,禁止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築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 [1-2] 
中文名
工業轉包
釋    義
工業工程承包單位承包建設工程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