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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劃

鎖定
工作計劃是個人或組織提出的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所要達成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與途徑。工作計劃實際上有許多不同種類,它們不僅有時間長短之分,而且有範圍大小之別。從計劃的具體分類來講,比較長遠、宏大的為“規劃”,比較切近、具體的為“安排”,比較繁雜、全面的為“方案”,比較簡明、概括的為“要點”,比較深入、細緻的為“計劃”,比較粗略、雛形的為“設想”,無論何種稱謂,這些都是計劃的範疇。
計劃是對未來活動所做的事前預測、安排和應變處理。計劃的目的是為了實現所提出的各項目標,每一項計劃都是針對某一個特定目標的,因此,一項計劃首先要明確該項計劃所針對的目標。在目標明確以後,在計劃中還必須説明如何做、誰做、何時做、在何地做、需投入多少資源等基本問題 [1] 
中文名
工作計劃
定    義
個人或組織提出的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所要達成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與途徑
舉    例
年終計劃、半年計劃、季度計劃

工作計劃作用

無論是單位還是個人,無論辦什麼事情,事先都應有個打算和安排。有了工作計劃,工作就有了明確的目標和具體的步驟,就可以協調大家的行動,增強工作的主動性,減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同時,計劃本身又是對工作進度和質量的考核標準,對大家有較強的約束和督促作用。所以計劃對工作既有指導作用,又有推動作用,搞好工作計劃,是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工作計劃分類

按時間的長短可分為:長期工作計劃、中期工作計劃和短期工作計劃;年工作計劃、季度工作計劃、月工作計劃和周工作計劃。
按緊急程度可分為:正常的、緊急的、非常緊急的工作計劃;
按制定計劃的主體可以分為:自己制定的和上司下達的工作計劃,以及同等職位請求協助完成的工作計劃。
按任務的類型可分為:日常的計劃的和臨時的工作計劃。

工作計劃概念

工作計劃規劃

規劃是計劃中最宏大的一種:從時間上説,一般都要在三五年以上;從範圍上説,大都是全局性工作或涉及面較廣的重要工作項目;從內容和寫法上説,往往是粗線條的,比較概括,如《××省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省工業結構調整規劃》等。
規劃是為了對全局或長遠工作作出統籌部署,以便明確方向,激發幹勁,鼓舞鬥志;相對其它計劃類公文而言,規劃帶有方向性、戰略性、指導性,因而其內容往往要更具有嚴肅性、科學性和可行性。這就要求寫作者必須首先進行深入的調查和周密的測算,在掌握大量可靠資料的基礎上,根據黨、國家和具體單位的發展方針確定發展遠景和總體目標,然後充分吸收有關意見,以科學的態度,反覆經過多種方案的比較、研究和選擇,確定各項指標和措施。
規劃的具體寫法:規劃因具有嚴肅性,所以一般都是通過“指示性通知”來轉發的,其格式都是由“標題”和“正文”兩部分組成,一般不必再落款,也不用寫成文時間。規劃的標題是“四要素”寫法:單位名稱+時間期限+內容範圍+“規劃”二字。如《××省“八五”期間經濟發展規劃》。規劃的正文一般都比較長,大致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1)前言,即有關的背景材料,也就是制定規劃的起因和緣由。這是制定規劃的依據,因此不能簡單地羅列事實,而應把諸多有關情況以過認真地綜合、分析,找出其有得因素和不得因素。這樣才會使人相信下面所提的規劃目標言之有據,有可靠性。
(2)指導方針和目標要求。這是規劃的綱領和原則,是在前言的基礎上提出的,因此既要寫得鼓舞人心,又要寫得堅定有力,要用精煉的語言,概要地闡述出來。
(3)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這是規劃的主體和核心,是解決“做什麼”和“怎樣做”的問題,因此任務要提得明確,措施要提得概括有力。這部分寫作通常有兩種結構:對於全面規劃或任務項目較多的規劃,因其各項任務比較獨立,沒有多少共同的完成措施,一般採用以任務為主線的“並列式結構”(措施都在各自的任務之後分別提出);對於專題規劃或任務較單一的規劃,因其任務項目較少而其項目之間的聯繫又較大,一般採用任務、措施分説的“分列式結構”。
(4)結尾,即遠景展望和號召。這部分要寫得簡短、有力、富有號召力。

工作計劃設想

設想是計劃中最粗略的一種:在內容上是初步的,多是不太成熟的想法;在寫法上是概括地、粗線條地勾勒。但時間不一定都是遠的,範圍也不一定都是宏大的。一般説來,時間長遠些的稱“設想”;範圍較廣泛的稱為“構想”;時間不太長、範圍也不太大的則稱為“思路”或“打算”。
設想是為制定某些規劃、計劃作出準備的,是一些初步想法。設想在嚴肅性、科學性和可行性方面的要求相對差一些,因為它是為正式的規劃或計劃作準備,不是給各級領導看的,就是交羣眾討論的,不必也沒時間考慮得太周密,只要基本成形就可以,且在提出任務或目標時,往往還有一些簡短的論述語句。設想與規劃一樣,在內容的寫法上都是比較原則和概括,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寫得太細、太具體。
設想的具體寫法:設想因具有超前性,所以其寫作要求並不十分嚴格,其格式也不大一樣:如果是給領導看的,報給上級,就要嚴肅一些,隨報告報送,不必落款,也不必寫行文時間;如果是交給羣眾討論的,或者不以通知或報告的形式轉發或上報,就要落款並寫明具體行文時間。設想的標題可以是“四要素”,也可以是“三要素”,或省略單位名稱,或省略時間期限,還可以是“兩要素”省略單位名稱和時間期限,如《關於機構改革的初步設想》。設想的正文一般有兩種寫法。第一種是隻講目標、要求的條項並列式寫法,適用於時間較長遠的“設想”或工作計劃的最初構思或打算。第二種是也按規劃、計劃、方案或安排的格式結構,只是內容粗略一些的想法,適用於預備性計劃,即只是徵求意見的“構想”、“思路”或“打算”。

工作計劃計劃

計劃是管理的一項重要職能,任何組織中的各項管理活動都離不開計劃。計劃通過將組織在一定時期內的活動任務分解給組織的每一個部門、環節和個人,從而不僅為這些部門、環節和個人在該時期的工作提供了具體的依據。而且為解決組織目標的實現提供了保證。
狹義的計劃是應用寫作廣義工作計劃中最適中的一種。這個特點表現在,時間一般在一年、半年左右,範圍一般都是一個單位的工作或某一大項重要工作,內容和寫法要比規劃具體、深入,要比設想正規、細緻,要比方案簡明、集中,要比安排闊展、概要。
計劃的具體寫法:計劃由於大多以一個單位的工作內容範圍,只在單位內要求執行,所以一般不以文件形式下發,因而除標題和正文外,往往還要在題下或文後標明“×年×月×日製定”字樣,以示鄭重。計劃的標題也是“四要素”寫法,其中哪一個要素都不應省略。正文寫法,由於計劃是對一個單位的全面工作或某一項重要工作的具體要求,所以寫作是要比規劃和設想都要具體、詳細得多。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開頭,或闡述依據,或概述情況,或直述目的,要寫得簡明扼要;
(2)主體,即計劃的核心內容,闡述“做什麼”(目標、任務)、“做到什麼程度”(要求)和“怎樣做”(措施辦法)三項內容,既要寫得全面周到,又要寫得有條不紊,具體明白。全面工作計劃一般採取“並列式結構”(任務、措施分説)。
(3)結尾,或突出重點,或強調有關事項,或提出簡短號召,當然也可不寫結尾。

工作計劃要點

所謂要點,實際就是計劃的摘要,即經過整理,把主要內容摘出來的計劃。一般以文件下發的計劃都採用“要點”的形式。
要點的具體寫法:要點大多是上級機關某一項重要或較大工作計劃的摘要,一般都要以文件形式下發,因而多用某個通知作“文件頭”,所以只要有標題和正文兩部分內容就可以了,不必再落款,再寫成文時間;但也有些要點,由於涉及的工作重大,為鄭重起見,往往要在標題下標明發文機關名稱和制發具體時間。要點的標題可寫“四要素”,也可寫“三要素”,但“三要素”的寫法一般要在題下標明被省略的發文機關名稱。正文寫法,由於要點的內容是摘錄計劃的主要之點,所以其正文都寫得比較概要,既不要兼顧到各個方面,也不必講具體做法,更不用講道理;沒有過渡段,段落也不長。在結構方式上,大都是並列式,可分若干項目一貫到底,也可分幾大項,大項下分若干小項,其中的小項可在每一大項下單獨排列,也可全文排列。

工作計劃方案

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由於一些具有某種職能的具體工作比較複雜,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説明問題,因而公文內容構成勢必要繁瑣一些,一般有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
方案的具體寫法:方案的內容由於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標題、成文時間和正文三部分內容。方案的標題有兩種寫法:
一個是“三要素”寫法,即由發文機關、計劃內容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東北師範大學五年發展規劃總體方案》;
一個是“兩要素”寫法,即省略發文機關,但這個發文機關必須在領頭的“批示性通知”(文件頭)的標題中體現出來,如《治理採掘工業危機,實現良性循環方案》。
成文時間,為鄭重起見,方案的成文時間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標題下。方案的正文一般有兩種寫法:
一是常規寫法,即按“指導方針”、“主要目標(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及“要求”幾個部分來寫,這個較固定的程序適合於一般常規性單項工作;
二是變項寫法,即根據實際需要加項或減項的寫法,適合於特殊性的單項工作。但不管哪種寫法,“主要目標”、“實施步驟”、“政策措施”這三項必不可少的,實際寫作時的稱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標”稱為“目標和任務”或“目標和對策”等,把“政策措施”稱為“實施辦法”或“組織措施”等。在“主要目標”一項中,一般還要分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實施步驟”一般還要分基本步驟或階段和關鍵步驟,關鍵步驟裏還有重點工作項目;“政策措施”的內容裏一般還要分“政策保證”、“組織保證”和“具體措施”等。

工作計劃安排

安排是計劃中最為具體的一種格式:由於其工作比較確切、單一,不作具體安排就不能達到目的,所以其內容要寫得詳細一些,這樣容易使人把握。
安排的具體寫法:安排的內容由於是涉及範圍較小或單位內部的工作,所以一般有兩種發文形式:一種是上級對下級安排工作,儘管涉及面較小,也要用“文件頭”形式下發。“安排”的格式是“標題”和“正文”兩部分。另一種,如果是單位內部的工作安排,也可直接下發文件,格式就由“標題”、“正文”、“落款及時間”三部分組成。但不管哪種形式,作為“安排”本身都不該有受文單位,如果必須有,則或者以“文件頭”形式下發,或者以“關於.....安排的通知”名義下發。安排的標題可是“三要素”寫法,也可是“兩要素”寫法(省略機關名稱)。安排的正文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尾”三部分組成;也有的省略“結尾”,“主體”結束,正文即隨之結束。“開頭”同計劃的開頭差不多,或闡述依據,或概述簡明扼要。“主體”是正文的核心,一般包括任務、要求、步驟、措施四方面內容。在結構上可按這四方面內容分項來寫;也可把任務和要求合在一起,把步驟和措施合在一起來寫;還可以先寫總任務,然後按時間先後順序一項一項地寫具體任務,每一項有每一項的要求及措施,要依據工作性質及具體內容來定。但不管怎樣結構,其任務都要具體,其要求都要明確,其措施都要得當。
方案和安排有共同之處,即寫作題材都是單項的工作,即只對一項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這也正是方案、安排與規劃、設想、計劃、要點的根本不同。但二者在內容範圍上也有個大小之分:方案的內容範圍適合於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安排的內容範圍則適合於單位內部或涉及面較小的工作,如《××市關於計劃生育的工作安排》。方案和安排還有一種較為概要一點的寫法,以便於下級具體實施時靈活掌握,叫做“意見”:方案大多稱“實施意見”,如《××市“七五”期間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安排往往稱“安排意見”,如《××××系統關於開展增收節支活動的安排意見》。在此需要説明的是,有些機關把單位內部或涉及面很窄的單項工作計劃也稱之為“方案”,這是不合適的,因為這些工作都比較切近、具體,也並不複雜,只要用“安排”就足夠了,如果較為原則,則可稱為“安排意見”。

工作計劃主要內容

一般地講,包括:
1.情況分析(制定計劃的根據);
2.工作任務和要求(做什麼)。根據需要與可能,規定出一定時期內所應完成的任務和應達到的工作指標;
3.工作的方法、步驟和措施(怎樣做)。在明確了工作任務以後,還需要根據主客觀條件,確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驟,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工作任務的完成。

工作計劃制訂過程

1、認真分析本單位的具體情況,這是制訂計劃的根據和基礎。
2、根據上級的指示精神和本單位的現實情況,確定工作方針、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再據此確定工作的具體辦法和措施,確定工作的具體步驟。環環緊扣,付諸實現。
3、根據工作中可能出現的偏差、缺點、障礙、困難,確定如何克服的辦法和措施,以免發生問題時,工作陷於被動。
4、根據工作任務的需要,組織並分配力量,明確分工。
5、計劃草案制定後,應交全體人員討論。計劃是要靠羣眾來完成的,只有正確反映羣眾的要求,才能成為大家自覺為之奮鬥的目標。
6、在實踐中進一步修訂、補充和完善計劃。計劃一經制定出來,並經正式通過或批准以後,就要堅決貫徹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往往需要繼續加以補充、修訂,使其更加完善,切合實際。

工作計劃四大要素

1、工作內容:做什麼(WHAT)。工作目標、任務。計劃應規定出在一定時間內所完成的目標、任務和應達到要求。任務和要求應該具體明確,有的還要定出數量、質量和時間要求。
2、工作方法:怎麼做(HOW)。採取措施、策略。要明確何時實現目標和完成任務,就必須制定出相應的措施和辦法,這是實現計劃的保證。措施和方法主要指達到既定目標需要採取什麼手段,動員哪些力量與資源,創造什麼條件,排除哪些困難等。總之,要根據客觀條件,統籌安排,將“怎麼做”寫得明確具體,切實可行。特別是針對工作總結中存在問題的分析,擬定解決問題的方法。
3、工作分工:誰來做(WHO)。工作負責。這是指執行計劃的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每項任務,在完成過程中都有階段性,而每個階段又有許多環節,它們之間常常是互相交錯的。因此,訂計劃必須胸有全局,妥善安排,哪些先幹,哪些後幹,應合理安排。而在實施當中,又有輕重緩急之分,哪是重點,哪是一般,也應該明確。在時間安排上,要有總的時限,又要有每個階段的時間要求,以及人力、物力的安排。這樣,使有關單位和人員知道在一定的時間內,一定的條件下,把工作做到什麼程度,以便爭取主動,有條不紊地協調進行。
4、工作進度:什麼時間做(WHEN)。完成期限。

工作計劃執行保障

工作計劃寫出來,目的就是要執行。執行不是人們通常所認為的“我的方案已經拿出來了,執行是執行人員的事情。出了問題也是執行人員自身的水平問題”,計劃能不能真正得到貫徹執行,不僅僅是執行人員的問題,也是寫計劃的人的問題。
1、首先,要調查實際情況,根據本部門結合現實情況,做出的計劃才會被很好執行。
2、其次,各部門每月的工作計劃應該拿到例會上進行公開討論。
3、最後,修訂後的工作計劃應該有領導審核與簽字,並負責跟蹤執行和檢查。
參考資料
  • 1.    丁家雲 譚豔華.管理學 理論、方法與實踐.合肥: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出版社,2010:1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