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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鎖定
工作年限是中國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工齡的勞動法律用語。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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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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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律用語
- 實 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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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
- 範 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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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 定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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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的勞動法律用語
- 計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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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按週年計算
工作年限定義
工作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時間,一律計算為工作年限。工作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
民主革命政權機關工作的時間,應當計算為工作時間。
工作年限計算
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按週年計算。在計算
退職金、
退休金時,按週年計算後剩餘的月數,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和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工作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工作年限。
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
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情節較輕,並且經過任免機關批准的,其受處分以前工作的時間,也可以合併計算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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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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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