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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區

(電信終端設備的獨立區域)

鎖定
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通信行業標準的規定,“工作區是用户需要設置,電信終端設備的獨立區域(或稱一塊建築空間)”。用户在這區域內利用電信終端設備,通過信息網絡系統進行內部聯繫或對外交流、共享信息資源等工作,所以通常又把工作區稱為工作站,它們的名詞有時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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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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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區工作區範圍

工作區的服務範圍(即服務面積)大小,是因智能化建築的性質類型或應用功能的不同,而有較顯著的差別。按照國家標準《智能建築設計標準》(GB/T 50314—2006)和《綜合佈線系統工程設計規範》(GB 50311—2007)中的規定,國內按智能化建築的性質、功能分類,粗略歸類大體上有辦公、商業、文化、媒體、體育、醫院、學校、交通、住宅、通用工業等10種類型。顯然,面對當今的社會發展,難以舉全,存在掛一漏萬之弊,例如軍事、公安等部門;尚有不少具有特殊性質的高層建築無法歸類,例如防災抗震指揮中心、防汛指揮機構等。由於各種類型智能化建築的性質和功能各異,工作區的服務面積差別極大,因此,在國家標準GB 50311—2007中作了原則的規定,要求工作區服務面積的確定,應根據具體應用的場合,進行細緻分析後再確定,並在條文説明中列舉一些智能化建築的工作區面積劃分,供使用時參考。詳細內容可見第2章的表2.9中所列數據。
按國際標準和國內通信行業標準中的規定,綜合佈線系統工程中不包含工作區佈線,它是不需要設計和施工的非永久性佈線,通常是用户臨時使用的佈線部分,所以在工作區內只考慮其通信引出端(即信息插座)和電源插座的配置。工作區的範圍不屬於綜合佈線系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