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巡閲使

鎖定
官名。北洋政府時期兼轄兩省以上的地方高級軍事長官。從1912年11月譚人鳳被任命為長江巡閲使開始。此後,北京政府根據各系軍閥勢力擴張情況,先後設置的巡閲使不下十幾個。巡閲使的設置、分並、裁撤沒有統一標準,大致情況如下:按其統轄區域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無省區的,如長江、南洋、海疆諸巡閲使;另一類是有省區的,如包括兩省的奧閩、兩廣、兩湖等巡閲使,包括三省的東三省、直魯豫、蘇皖贛等巡閲使。按其隸屬形式也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屬於海軍部管轄的,有海疆、粵閩巡閲使,凡有所請示及經費等,均由海軍部主持,呈請大總統核行。另一類即除上述兩巡閲使外的其他閲使都由陸軍部管轄,所辦事務由陸軍部主持,呈請大總統核行。巡閲使由大總統特派高級軍官充任,統率區內軍隊,並會同區內各省軍政長官籌辦有關事務。事實上,巡閲使就其行使職權的區域言,有名義上僅管兩三省而勢力擴展至數省以上者。就其職權的內容言,也不僅以軍務為限,各省軍政、民政長官事實上皆為其下屬。然而,也有的巡閲使沒有軍事勢力,只是一個空銜。巡閲使按其性質言屬臨時特殊措施,故無統一制度,各巡閲使署的編制皆因時因地因人因事分別頒佈組織條例,但都大體類似。巡閲使署皆設參謀長,由中央簡任,承巡閲使之命辦理署內一切事務。署內分處辦事。巡閲使一職,於1924年12月11日由臨時執政段祺瑞下令一律裁撤。 [2] 
中文名
巡閲使
外文名
commanding officer or civil administrative chief of a large region
隸屬機構
中華民國北洋政府
創始人
袁世凱
存在時間
1912年至1924年
相關職務
長江巡閲使、兩廣巡閲使、兩湖巡閲使等

目錄

巡閲使歷史沿革

巡閲使系北洋政府時期最高級地方軍政長官。
北洋政府為安排大實力派的需要,設置巡閲使一職,使其控制兩省以上地方,在形式上隸於陸軍部管轄。
巡閲使因其所轄的區域不同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省區性的,轄有兩省或三省。轄兩省的有粵、閩、兩廣、閩浙等巡閲使;轄三省的有東三省、直魯豫、蘇皖贛、熱察綏等巡閲使。一類是地區性的,不轄具體省區,如長江、南洋、海疆等巡閲使。有的巡閲使還配置有副使,如有長江巡閲副使、南洋巡閲副使、蘇皖贛三省巡閲副使、直魯豫三省巡閲副使,但並不普遍設立。
巡閲使的職權,在理論上説主要是節制、調遣轄區內的軍隊,事實上則兼管軍隊諸務,具有省以上的大行政區軍政長官的性質。巡閲使的官署稱為巡閲使署,各巡閲使署組織並不相同,各以組織令定之。依照民國九年(公元1920年)十月十七日公佈的《直魯豫巡閲使署組織令》的規定, 設參謀長作為巡閲使的幕僚長,由大總統簡任。其下分設下列各處:秘書處,設秘書若干人;參謀處,設一、二、三等參謀;副官處,設一、二、三等副官;政務處分設內政、外交兩科;軍務處,分設軍械、考績兩科;軍需處,分設會計、糧服兩科;軍醫處,分設醫務、衞生兩科;軍法處設軍法官。各處設處長一人,處下的科設科長、科員。巡閲使署得酌設顧問和參議以備諮詢,並得設憲兵司令一人,憲兵三百人。巡閲使還可在編制以外設置人員和機構。直魯豫巡閲使署甚至設有“駐京偵緝處”,實屬特例。與巡閲使相類似,兼轄兩省以上的還有經略、籌邊等使、邊防督辦和軍閥自封的東三省保安司令等。 [1] 
巡閲使一職,於1924年12月11日由臨時執政段祺瑞下令一律裁撤。 [2] 
參考資料
  • 1.    俞鹿年編著:《中國官制大辭典》下卷,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124-1125頁。
  • 2.    何本方主編:《中華民國知識詞典》,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1992年,第1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