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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行署區
鎖定
川西行署區行政區劃
新中國成立之初,全國實行大區一級行政區劃建制。中共中央西南局、西南軍政委員會和西南軍區,分別由鄧小平、劉伯承、賀龍任書記、主席、司令員,統一領導西南區的工作,駐重慶市。同時,將原四川省劃分為川東、川西、川南、川北4個行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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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署轄區 | 專區政府駐地 | 專區轄縣 | |||
成都市 | 第一區 | 第二區 | 第三區 | 第四區 | |
第六區 | |||||
温江縣 | 温江縣(魚鳧鎮) | 崇寧縣(唐昌鎮) | 新繁縣(繁江鎮) | 新都縣(城關鎮) | |
成都縣(成都市區) | 郫縣(郫筒鎮) | 彭縣(天彭鎮) | 雙流縣(中心鎮) | ||
新津縣(城廂鎮) | 崇慶縣(城廂鎮) | 灌縣(城關區) | 華陽縣(中和鄉) | ||
眉山專區 | 夾江縣(城關鎮) | ||||
丹稜縣(城廂鎮) | 名山縣(城東鄉) | ||||
邛崍縣(城關區) | 大邑縣(四城鎮) | - | - | ||
綿陽專區 | 綿陽縣(城關區) | 梓潼縣(治城鎮) | |||
綿竹縣(中城鎮) | 彰明縣(治城鎮) | 廣漢縣(城關區) | |||
安縣(安昌鎮) | - | - | |||
茂縣專區 | 汶川縣(錦虒鎮) | ||||
靖化縣(城廂鎮) | 松潘縣(進步鎮) | - | - |
川西行署區歷史沿革
1.撤銷成都市第二區,七行政區域併入第一區。
2.撤銷成都市第三、四區,合併設立第二區。
3.撤銷成都市第五、六區,合併設立第三區。
4.撤銷成都市第七、八區,合併設立第四區。
5.撤銷成都市第九、十、十一區,合併設立第五、六區,以第九區和第十區的部分地區為第五區的行政區域;以第十一區和第十區的部分地區為第五區的行政區域。
6.撤銷成都市第十二、十三區,合併設立第七區。
7.成都市第十四區更名為第八區。
◎華陽縣駐地由中和鄉遷至中興鄉(華陽縣人民政府1953年2月16日報告備案,1951年4月實施)
◎理縣駐地由薛城遷至雜谷腦(川西人民行政公署1951年9月5日批准)
◎汶川縣駐地由綿虎鎮遷至威州(川西人民行政公署1951年9月5日批准)
川西行署區行政機構
川西人民行政公署(1950.1~1952.8)
1950年2月7日,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奉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劉伯承電令於成都市督院街正式成立,李井泉為主任、閻秀峯為副主任。1950年7月政務院第38次政務會議通過增補鐘體乾為副主任。川西區人民行政公署屬省級政權機構,隸屬於西南軍政委員會。川西人民行政公署下轄綿陽、温江、眉山、茂縣4個專署和成都市。1952年9月,川西人民行政公署的建制撤銷,所轄各專署改隸四川省人民政府。
解放初期,為迅速建立革命秩序,川西人民行政公署主任、副主任、委員由西南軍政委員會提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轉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准任命。1950年7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38次政務會議通過、經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准的行署委員會委員共59人(保留藏族委員3人),即:王永和、王廷弼、王定一、王德茂、王觀潮、白天、李井泉、餘存永(回族、工商界)餘述生、冷寅東(前國民政府成都市市長)、吳子瑜、宋應、李文炯、李宗林、孿劼人(教授)、杜桴生、沙汀(作家)、谷志標、車敏樵、周荃叔(士紳)、邱翥雙(民革)、邵石痴(士紳)、唐健伯、孫壺東(工商界)、桂紹彬、索觀瀛(藏族)、衰子欽、郝德青、馬驥元(士紳)、張志和(民盟)、張呼晨、張秀熟(教育界)、張祖諒、張韶方、張斯可(軍人)郭勳棋(軍人)彭迪先(民盟)、程復新(民盟)、黃魚門(工商界)黃肅方(士紳)、黃墨涵(民建)、黃應乾(工商界)、黃隱(軍人)、葉石蓀(教授)、賈啓允、趙利羣、劉中湘、劉元琮(軍人)、劉忠、劉雲波(女、教育界)、鄧只淳(教授)、閻秀峯、謝文炳(教育界)、鐘體乾、鍾汝為(民革)、羅任一(農工民主黨)、羅髫漁(教授)、韓百城(士紳)。7 月21日,經政務院第42次政務會議通過並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9次會議(9月5日)批准。增加姜寶箴(女)、龔逢春為委員。此後,政務院第75次會議通過,並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批准任命了牛錫光、安法孝、李維嘉、杜心源、熊揚、劉文珍、羅志敏等7人為委員,同時兔去車敏樵、袁子欽、劉忠委員職務。以上委員中,趙利羣1952年初調離,7月5日免去委員職務;劉元琮1951年3月28日由川西行署上報西南軍政委員會撤職。
1950年,川西人民行政公署所屬的交通廳、財政廳及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不久改為中國人民銀行川西分行)等相繼成立。西南軍政委員會第13次行政會議又通過了對糧食、水利、税務3局及人事處的任命。1950年6月29日,據《川西行署、市、專署級人員情況統計表》記載,已有秘書、行政、民政、財政、教育、交通、工商、農林、衞生、新聞10個處,糧食、税務、勞動3個局和一委(財政經濟委員會),一院(川西人民法院)。到1950年8月。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委員會正式建立時,已有財政經濟委員會、人民監察委員會兩個綜合管理機構,民政、公安、財政、工商、交通、農林、文教7廳,水利、勞動、糧食、税務4局,兩處(新聞出版、衞生),一院(人民法院),一行(中國人民銀行川西分行)。此後,陸續建立了民族事務委員會、川西區編制委員會,以及辦公廳、川西人民檢察署、公路局(1952年2月併入交通廳)、川西郵電管理局(川南區西康省郵電中心歸川西管理局領導)、鹽務局、合作事業指導處等。
川西人民行政公署的派出機構有温江、綿陽、眉山、茂縣4個專員公署。各專員公署始稱行政專員公署,1950年4月改稱行政督察專員公署,10月後改稱專員公署。各專員公署代表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對所轄地區行使職權。各專署下設機構有:民政、財政、工商、建設(1952年7月前分設農林、交通二科,1952年7月合併為建設科,專管農、林、交通行政)、文教、衞生6科,公安、監察兩處,糧食、税務兩局,一室(秘書室),一院(川西人民法院分院),一署(川西人民檢察署分署)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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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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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政部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沿革 第3卷,測繪出版社,1988.04,第532-534頁
- 2. 四川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四川省志 政務志 上,方誌出版社,2000.02,第212-216頁
- 3. 獨家檔案| 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年,四川發生過哪些大事?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22-11-03]
- 4. 四川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四川省志 政務志 上,方誌出版社,2000.02,第199頁
- 5. 陳潮,陳洪玲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沿革地圖集 1949-1999》,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2003年版,第11頁